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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陈奕迅这三个字,因为,第一,陈跟我同姓,第二,奕字让我想起神采奕奕这个词,第三,我喜欢迅这个字,据说这是他老爸为了让他学习鲁迅而起的,多好,迅哥儿,超帅的好名字!
恋物癖,你的背包
1999年,我听了他那首《你的背包》,真挚的情感让我伤感得一塌糊涂,那是一首关于送别的歌,我几乎都可以想象出这样一个画面:在1995年,香港国际机场,一个女孩子送一个男孩子去国外,或许是英国,或许是美国,或许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就像许多香港少年一样,小小年纪便去异国,而离开的,除了父母,当然还有一份纯真的蒙眬爱恋。只是,这爱恋注定要泛黄,就像那注定要泛黄的背包。
我一直觉得这首歌里唱的就是他的经历,要知道,如果没有真实情感,是不可能唱到如此动情的,何况,他还确实去英国留过学。
那时候,我疯狂地思念一个高中女孩,她给我织过一双蓝色带白道道的手套,每当我听到他的这首歌,我就想起了那个给我织蓝色手套的女孩,而每当我看到箱子底层那双陈旧的手套,我就想起他唱的这首歌。诚如他所唱,那手套已经与女孩无关,已经变成我一个人对过去的眷念了。
多年以后,我给这种对过去的某人所送的礼物的珍藏和怀念起了一个很另类的名字,叫“恋物癖”。我当然指的不是那种类似收集女生内裤一样的变态行为,而是对一个人的怀念,这种恋物的情结,其实在他的歌里已经透露,“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但我却晚了好几年才找到最合适的称谓。
混世魔王,打回原形
1995年,刚从英国回来的他,参加了一个新秀比赛,得了一个奖就匆匆进入演艺圈了,他不帅,但公司却将他包装成白马王子,以偶像出道,却成不了偶像,与同时期的其他男歌手相比,他一定很郁闷。
后来,他索性抛下了那些偶像的禁锢与拘束,言语疯癫,行事反常,完全按自己的个性行事,香港人送他一个诨号,叫“怪伽”。其实,他根本不想按那些既定的规则生活,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天生不是王子命,不是也好,省得被挟持,像一个失魂落魄的孩子,找不到自己。
在这一点上,他其实有点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他俩都出生富裕之家,都不爱读书,贾宝玉怕读圣贤书,他则中断了英国kingston大学的建筑专业,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显然与他父亲对他的要求背道而驰。
彼时的他,是不是也像我们一样感到压抑和痛苦呢?
彼时的他,就像一个混世魔王,他戴各种各样搞笑的帽子,穿奇装异服,说话做事全凭自己的意愿;他狂放不羁,与狗仔较真,如此的叛逆,恐怕也只有他的好友谢霆锋做过。
或许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过程,十年前他尚不是天王,当然没有众多的关注,就像我十年前写稿要四处乱投,而如今我只写专栏了。
沙龙,K歌之王是他
2008年,我欣赏的一个男人,在公司内部的晚会上戴了一顶别致的帽子。我如此欣赏他,就夸了他一下,他说:“这是陈奕迅喜欢的帽子!”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巨蝎座,沉默而低调,但他却说,这是陈奕迅喜欢的帽子,完全发自肺腑,很开心的话,可见陈奕迅在他心中的地位。
而我所认识的另一个女作家则无数次地写过陈奕迅。她甚至以搞到一份《上海壹周》为快乐,只因那封面是他。她给予了他如此崇高的地位,她喜欢他的一切。
她甚至细心地观察到,他的喉咙口真有一颗痣,就像她的右手腕有一颗痣一样,她说,那代表着上苍要他成为一名善唱的歌手,就像她右手腕的痣代表她今生注定要写字。
事实上,喜欢他的人不计其数,这一切只因他唱红了《人来人往》、《十年》、《K歌之王》、《富士山下》……他是适合唱抒情歌曲的,虽然他有不羁的外貌,但他的内心很细腻,所以,唱这种与时光相关的歌曲,这些真情的、伤感的歌,他最擅长;他的粤语歌更棒,虽然不能完全听得懂,但却能将人唱醉。所以,也有人说,在后张学友时代,华语歌坛最有实力的唱将就是他。就连一向很转的周杰伦也不得不赞他。
林夕是他的最佳搭档,他的几乎所有的好歌都是林夕写的,林夕虽然是个老单身,却将人间的爱情写得缠绵悱恻,而最能完美演绎出这份缠绵的,恐怕也只有陈奕迅。据说,他曾半夜给林夕打电话,只是为了告诉他,他懂了他十年前写的一句歌词;还据说,他常常打电话向林夕倾诉他与他老婆的婚姻烦扰。原来,K歌之王的情圣,也有搞不定的围城事。
裙下之臣,那个叫徐濠萦的女人
1996年,他在一次酒会上邂逅一位神秘女子,她就是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徐濠萦。说起他们的相识、相恋,其实也是颇多曲折,比如,他妈妈并不喜欢她,比如,她出了名的败家,出手大方。其实,他们也曾经差点分手,在诱惑多多的娱乐圈,他们也都走过神,但他说,看过了其他的风景,还是觉得她最适合他,“每次传绯闻就是我们深谈的时候,谈得深入了,就越觉得彼此才是最了解的人了,也就没什么人能把我们分开了。”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一个犯贱的人,需要一个比较强势的女人来罩住他,而徐濠萦恰恰是这样一个强势的女人。
尽管他说他跟徐濠萦是彼此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尽管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四岁的可爱女儿,还是有人预测他们会分开。说的人似乎很有道理:一是,老婆爱败家;二是,他不尊重老婆。该人士还举了一个例子,说他跟老婆生气后,老婆找余文乐玩,他开车找到他俩,把余文乐接跑了,独留下他老婆在大街上面对狗仔的质问。我宁愿相信,那是他们在吵架赌气,是天下夫妻都会有的小矛盾。
最近,报章又大肆报道他跟谢安琪的绯闻,传说他要婚变;与此同时,狗仔们又拍到他老婆搬离豪宅,搬回娘家暂住,两人疑似感情生变;而他在广州的个唱,当唱至“Shall we talk”描述家人关系的歌词时,却按捺不住,三度失控痛哭。这一切都似乎在昭示,传闻也许是空穴来风。
不过,姓名分析学家却认为,他的名字比较女性化,他1974年出生,土命,自坐火位,火烈土燥,本身的五行就很燥热,所以他需要一点“水”来滋润,而徐濠萦的“濠”字恰好有三点水,她可以滋润他。如果姓名学准确,那他肯定不会离婚。
幸福摩天轮,女儿是前世的情人
其实,另一个降住他的女人是他的女儿,陈康缇。
网上有一张照片,他送女儿上学,他和老婆一起牵着女儿的手,嘴里还唱着歌;另一张是他接女儿放学,可时间还没到,他和钟镇涛边等边聊天,我曾把这个图片发给我的朋友看,我觉得这样的照片里的他是如此真实。
据说,他口袋里经常带着一张女儿跳芭蕾舞的相片,只要一看,立即变得开心。
事实上,他为女儿改变很多,他原先是个无拘束的人,但自从有了女儿后,他为她戒烟,戒粗口,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像他的偶像张学友一样,他以生了一个这样的女儿为最光荣的事,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好爸爸。
都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这一点在他身上也体现得比较明显。他说,当心情不好时,女儿是他的安慰,女儿挥舞着小手,抚摩他的脸,冲他笑,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他的心门从此打开,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即使再坏也有他留恋的地方,因为这世界有他的女儿在。
看他写他女儿的文字,真的让人感动。他说,女儿会把他的烟揪得一段段的,然后捡起,模仿他,把烟放在嘴里,就是这个事情让他决定彻底戒烟、戒粗口。他说,不想让女儿成为古惑女,不想让她感觉她老爸是个低素质的人。这真是一种让人佩服的行为。我觉得这世界上有两种爱,一种是本来就如此,另一种是为了别人而放弃自己,改变自己。他显然属于后一种,他的爱也最伟大。
还有什么可以,为老爸肝脑涂地
有人说他骄傲,说他看不起小歌星。
说话的人是一个香港不出名的歌手。我想,他一定误解陈奕迅了。因为,他是如此善良的男人。他可以为他的乐队给张艺谋打电话,原因只是他的乐队分的费用太少,而张艺谋的制作团队却拢走了大半费用。
他关心身边的每个人,每一次的赈灾义演,我总能看到他,他就那样站在那里,让人看着就有一股温暖。
其实,他是个大孝子。
记得,当年,在香港政府做事的老爸一直希望他成为有头有脸的建筑师,但他却丝毫不领情,还跟老爸火拼。但当老爸出事后,他却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态度。而他,一直都这样,就像贾宝玉出家后还要跟贾政再见上一面一样,他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狱中生病的老爸。老爸老年遇此磨难,肯定心酸,但也肯定欣慰,因为有他这样的儿子。
自从老爸出事后,他一直忙个不停,出专辑,开演唱会,报章上都形容他在拼命,说他为老爸马不停蹄地奔波,因为父亲住院要负担庞大的医药费。报章把他形容得如此可怜、狼狈,但他却说,这是我们中国人最基本的行为。
他甘愿为老爸心力交瘁,哪怕肝脑涂地,历尽辛苦而不放弃,EASON,他是最帅的!
编辑 / 王 琳
恋物癖,你的背包
1999年,我听了他那首《你的背包》,真挚的情感让我伤感得一塌糊涂,那是一首关于送别的歌,我几乎都可以想象出这样一个画面:在1995年,香港国际机场,一个女孩子送一个男孩子去国外,或许是英国,或许是美国,或许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就像许多香港少年一样,小小年纪便去异国,而离开的,除了父母,当然还有一份纯真的蒙眬爱恋。只是,这爱恋注定要泛黄,就像那注定要泛黄的背包。
我一直觉得这首歌里唱的就是他的经历,要知道,如果没有真实情感,是不可能唱到如此动情的,何况,他还确实去英国留过学。
那时候,我疯狂地思念一个高中女孩,她给我织过一双蓝色带白道道的手套,每当我听到他的这首歌,我就想起了那个给我织蓝色手套的女孩,而每当我看到箱子底层那双陈旧的手套,我就想起他唱的这首歌。诚如他所唱,那手套已经与女孩无关,已经变成我一个人对过去的眷念了。
多年以后,我给这种对过去的某人所送的礼物的珍藏和怀念起了一个很另类的名字,叫“恋物癖”。我当然指的不是那种类似收集女生内裤一样的变态行为,而是对一个人的怀念,这种恋物的情结,其实在他的歌里已经透露,“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但我却晚了好几年才找到最合适的称谓。
混世魔王,打回原形
1995年,刚从英国回来的他,参加了一个新秀比赛,得了一个奖就匆匆进入演艺圈了,他不帅,但公司却将他包装成白马王子,以偶像出道,却成不了偶像,与同时期的其他男歌手相比,他一定很郁闷。
后来,他索性抛下了那些偶像的禁锢与拘束,言语疯癫,行事反常,完全按自己的个性行事,香港人送他一个诨号,叫“怪伽”。其实,他根本不想按那些既定的规则生活,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天生不是王子命,不是也好,省得被挟持,像一个失魂落魄的孩子,找不到自己。
在这一点上,他其实有点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他俩都出生富裕之家,都不爱读书,贾宝玉怕读圣贤书,他则中断了英国kingston大学的建筑专业,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显然与他父亲对他的要求背道而驰。
彼时的他,是不是也像我们一样感到压抑和痛苦呢?
彼时的他,就像一个混世魔王,他戴各种各样搞笑的帽子,穿奇装异服,说话做事全凭自己的意愿;他狂放不羁,与狗仔较真,如此的叛逆,恐怕也只有他的好友谢霆锋做过。
或许每个人的成长都需要一个过程,十年前他尚不是天王,当然没有众多的关注,就像我十年前写稿要四处乱投,而如今我只写专栏了。
沙龙,K歌之王是他
2008年,我欣赏的一个男人,在公司内部的晚会上戴了一顶别致的帽子。我如此欣赏他,就夸了他一下,他说:“这是陈奕迅喜欢的帽子!”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巨蝎座,沉默而低调,但他却说,这是陈奕迅喜欢的帽子,完全发自肺腑,很开心的话,可见陈奕迅在他心中的地位。
而我所认识的另一个女作家则无数次地写过陈奕迅。她甚至以搞到一份《上海壹周》为快乐,只因那封面是他。她给予了他如此崇高的地位,她喜欢他的一切。
她甚至细心地观察到,他的喉咙口真有一颗痣,就像她的右手腕有一颗痣一样,她说,那代表着上苍要他成为一名善唱的歌手,就像她右手腕的痣代表她今生注定要写字。
事实上,喜欢他的人不计其数,这一切只因他唱红了《人来人往》、《十年》、《K歌之王》、《富士山下》……他是适合唱抒情歌曲的,虽然他有不羁的外貌,但他的内心很细腻,所以,唱这种与时光相关的歌曲,这些真情的、伤感的歌,他最擅长;他的粤语歌更棒,虽然不能完全听得懂,但却能将人唱醉。所以,也有人说,在后张学友时代,华语歌坛最有实力的唱将就是他。就连一向很转的周杰伦也不得不赞他。
林夕是他的最佳搭档,他的几乎所有的好歌都是林夕写的,林夕虽然是个老单身,却将人间的爱情写得缠绵悱恻,而最能完美演绎出这份缠绵的,恐怕也只有陈奕迅。据说,他曾半夜给林夕打电话,只是为了告诉他,他懂了他十年前写的一句歌词;还据说,他常常打电话向林夕倾诉他与他老婆的婚姻烦扰。原来,K歌之王的情圣,也有搞不定的围城事。
裙下之臣,那个叫徐濠萦的女人
1996年,他在一次酒会上邂逅一位神秘女子,她就是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徐濠萦。说起他们的相识、相恋,其实也是颇多曲折,比如,他妈妈并不喜欢她,比如,她出了名的败家,出手大方。其实,他们也曾经差点分手,在诱惑多多的娱乐圈,他们也都走过神,但他说,看过了其他的风景,还是觉得她最适合他,“每次传绯闻就是我们深谈的时候,谈得深入了,就越觉得彼此才是最了解的人了,也就没什么人能把我们分开了。”正如他自己所说,他是一个犯贱的人,需要一个比较强势的女人来罩住他,而徐濠萦恰恰是这样一个强势的女人。
尽管他说他跟徐濠萦是彼此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尽管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四岁的可爱女儿,还是有人预测他们会分开。说的人似乎很有道理:一是,老婆爱败家;二是,他不尊重老婆。该人士还举了一个例子,说他跟老婆生气后,老婆找余文乐玩,他开车找到他俩,把余文乐接跑了,独留下他老婆在大街上面对狗仔的质问。我宁愿相信,那是他们在吵架赌气,是天下夫妻都会有的小矛盾。
最近,报章又大肆报道他跟谢安琪的绯闻,传说他要婚变;与此同时,狗仔们又拍到他老婆搬离豪宅,搬回娘家暂住,两人疑似感情生变;而他在广州的个唱,当唱至“Shall we talk”描述家人关系的歌词时,却按捺不住,三度失控痛哭。这一切都似乎在昭示,传闻也许是空穴来风。
不过,姓名分析学家却认为,他的名字比较女性化,他1974年出生,土命,自坐火位,火烈土燥,本身的五行就很燥热,所以他需要一点“水”来滋润,而徐濠萦的“濠”字恰好有三点水,她可以滋润他。如果姓名学准确,那他肯定不会离婚。
幸福摩天轮,女儿是前世的情人
其实,另一个降住他的女人是他的女儿,陈康缇。
网上有一张照片,他送女儿上学,他和老婆一起牵着女儿的手,嘴里还唱着歌;另一张是他接女儿放学,可时间还没到,他和钟镇涛边等边聊天,我曾把这个图片发给我的朋友看,我觉得这样的照片里的他是如此真实。
据说,他口袋里经常带着一张女儿跳芭蕾舞的相片,只要一看,立即变得开心。
事实上,他为女儿改变很多,他原先是个无拘束的人,但自从有了女儿后,他为她戒烟,戒粗口,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像他的偶像张学友一样,他以生了一个这样的女儿为最光荣的事,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好爸爸。
都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这一点在他身上也体现得比较明显。他说,当心情不好时,女儿是他的安慰,女儿挥舞着小手,抚摩他的脸,冲他笑,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他的心门从此打开,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即使再坏也有他留恋的地方,因为这世界有他的女儿在。
看他写他女儿的文字,真的让人感动。他说,女儿会把他的烟揪得一段段的,然后捡起,模仿他,把烟放在嘴里,就是这个事情让他决定彻底戒烟、戒粗口。他说,不想让女儿成为古惑女,不想让她感觉她老爸是个低素质的人。这真是一种让人佩服的行为。我觉得这世界上有两种爱,一种是本来就如此,另一种是为了别人而放弃自己,改变自己。他显然属于后一种,他的爱也最伟大。
还有什么可以,为老爸肝脑涂地
有人说他骄傲,说他看不起小歌星。
说话的人是一个香港不出名的歌手。我想,他一定误解陈奕迅了。因为,他是如此善良的男人。他可以为他的乐队给张艺谋打电话,原因只是他的乐队分的费用太少,而张艺谋的制作团队却拢走了大半费用。
他关心身边的每个人,每一次的赈灾义演,我总能看到他,他就那样站在那里,让人看着就有一股温暖。
其实,他是个大孝子。
记得,当年,在香港政府做事的老爸一直希望他成为有头有脸的建筑师,但他却丝毫不领情,还跟老爸火拼。但当老爸出事后,他却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态度。而他,一直都这样,就像贾宝玉出家后还要跟贾政再见上一面一样,他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救狱中生病的老爸。老爸老年遇此磨难,肯定心酸,但也肯定欣慰,因为有他这样的儿子。
自从老爸出事后,他一直忙个不停,出专辑,开演唱会,报章上都形容他在拼命,说他为老爸马不停蹄地奔波,因为父亲住院要负担庞大的医药费。报章把他形容得如此可怜、狼狈,但他却说,这是我们中国人最基本的行为。
他甘愿为老爸心力交瘁,哪怕肝脑涂地,历尽辛苦而不放弃,EASON,他是最帅的!
编辑 / 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