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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育龄妇女死亡因素,有效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方法]按福建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标准,对2000-2005年296例沙县育龄妇女死亡原因的临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296例死亡病例中,前3位死因分别为损伤和中毒、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不同时期育龄妇女死亡率为59.00/10万~83.50/10万,不同年龄组死亡率差异较大,有2个高峰(40~44、45~49岁)。[结论]应加强育龄妇女的心理卫生教育,提高其心理素质和处理家政能力及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其自我保健意识,定期参加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