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把《庄子·大宗师》中这句名言当做处理现代经济中政府与企业、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准则,看来还是恰当的,因为它的出发点是另一句名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就是在我读完《现代政府的经济行为》一书的基本印象。
显然,作者在力图展示,在傳统体制下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由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地方、企业与劳动者的积极性,所以只能导致短缺、贫困与不公正等灾难性后果。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再廉洁的政府,再关怀的“父爱”,也只能形成“相濡以沫”的局面。而如果转换成市场经济的新体制,由于资源配置是以社会需求为制约条件的,就有可能创造一个大江大湖。那时,即使企业与个人“这条鱼”失去了几滴“沫”,也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了。于是,这里的结论也就当然是:与其在计划经济下走贫困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如创造一个市场经济奔向共同富裕。
我晓得,近年来作者一直在潜心地研究主体经济学,继把企业当作主体考察从而完成了《走出贫困》之后,这一次又把政府当作一个主体考察,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完成了这本书。
当把政府也看成是一个带着自身的利益与感情上的要求的“人”从而成为一个主体时,认为“要想把政府的经济愿望变成切实的经济行为,只有把产品变成商品,把计划变成市场”(251页),并由此得出“满足社会需要”是市场经济的第一个基本要求。的确,从目的与动机上讲,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无论是个人还是集团)都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获得利润。但是,这决不取决于它们的愿望,要想实现这个目的,必须进行商品交换。这样,市场也就成了确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唯一渠道,只要商品卖得出去,而不仅仅是生产出来,价值才能实现。但是,对于买主来讲,它所购买的对象,并不是价值本身,而只是它的使用价值。只有当这一商品适合他的实际需要时,他才会去购买。如果再把这一点扩展开来,那么对全社会而言,只要卖得出去,也就满足了社会需要,市场就是商品生产者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的唯一裁判所。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经济。企业和个人要想赚钱,必须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才行。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某些人的初衷。
早在三十年前,中国经济改革的先驱者孙冶方就指出:“要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作者认为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要求,因为“纯粹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现代商品经济不仅一般地需要市场条件,而且更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如政府的中长期宏观计划可以控制价格调节所造成的经济波动;财政、信贷、外汇收支总额中等宏观经济变量不是市场自身所能控制的;外部性经济的存在不仅需要政府调控以补充某一方的成本,而且简直就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如国防等;反垄断组织与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应一贯是政府的职能;而收入合理的再分配又一直是社会的重要经济目标。
但是,作者提醒要注意政府的信息非完全性和政府与社会利益的非单一性,所以无论从供求信息方面还是从鼓励动力方面来看,都必须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渠道,政府的意图也只能通过市场来实现。这样政府的经济行为就由主要管企业并下达指令性指标,变为制定战略规划,培育市场环境,确立法规,进行非竞争性的重点建设以及利用经济杠杆来宏观调控等等。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书中把市场经济当作协调人们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254页)因为,劳动者利益的实现,要通过商品交换来决定,而商品价格就是所有权交换的基本条件。只有在市场上实现了等价交换,商品生产者双方利益才不致受到损害。而一旦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也就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无偿地占有了他人的劳动。所以我们今天仍应批判那种“没有价格对价值的背离,就没有价格政策”的错误观点,确立只有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才能切实保证交换双方的经济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前提是商品生产者的主动性、积极性与选择性。如果他们从摇篮到坟墓都别无选择,那么就谈不上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只有在择业、迁徙等方面具有高度自由权力时,才能表现出商品生产者在收益不确定条件下所具有的敢于预付资本的冒险精神。一旦人们失去这种主动性,也就失去了商品经济关系协调前提,即无所谓商品生产本身,而只是一种不计成本不讲核算的产品生产了。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协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准则就是等价交换讲的“互利”。商品经济要求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具有独立性。但是这种经济独立性不是自私自利,更不是损人利己的不道德行为。商品生产者自己的独立性必须以他人的独立性为前提,商品经济本质是一种互利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手段是货币。马克思向来认为把一切权利变成货币权力是人类的一大进步,是对任何封建特权和政治特权的彻底否定。我认为以“身份”为象征的特权具有强烈的封建性,而以“契约”象征的权利却代表着广泛的社会公平。在商品市场上,货币就是一个人向社会提供他的才能后所得到的社会评价,是社会对他所付出的有效劳动的一种承认,是社会对他的生存权、财产权、劳动权、管理权的一种全面经济衡量。舍此之外,任何离开市场货币的分配方式,如平均主义按人头分配,以工作为借口的按需要分配,以职位大小为标准的按权力分配都是极不公正合理的。
在响应厉以宁先生鼓吹股份经济的时候,作者从创造市场经济的基础精辟地分析了股份经济之所以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典型组织形式的基本根据。
资本主义制度今天之所以还能存在,并在有些国家继续发展,其重要原因就是由私人经济转入了股份经济。(112页)因为股份经济,第一,由于实行了资本、财产的社会化,克服了资本规模狭小的界限,所以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生产力扩大的要求;第二,由于实行了经营的社会化,克服了资本家缺乏经营素质的界限,所以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第三,由于实行了销售的社会化,克服了个别生产难以满足全社会需求的界限,从而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有效供给的要求。可以说,正是股份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才在相当的程度上缓解、弱化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
中国改革十二年来,人们一直在寻找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方式与途径。股份经济就是迄今为止的一个最好形式。股份经济的意义主要还不在它的集资功能,而在于它创造了机制的转换。因为股份经济既是对单个资本、私人资本、私人企业的否定,它要求的是一种社会资本,公有资本(在中国,除了可以做到股权高度分散外,主要的成份则是公有企业中的法人资本);又是对传统体制下政企不分的否定,它要求企业独立、等价交换并由此导致自负盈亏,从而一个既是非私有者又是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出现了。由于市场基础——真正的企业的确立,大中型国有企业都应该采取这种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了。(188页)
书中虽然说明了市场经济再也不是区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但也强调在对市场经济的运用中能够显示出制度与国别的特征来。因为原始商品经济所具有的事后调节、资源浪费和现代市场经济所具有的两极分化等难题,不仅是一般的现代国家政府为防止社会动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而必须进行宏观调控计划的基本内容,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所要考虑的主要是经济问题。一般现代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除了根据现代商品经济的计划需求使其经济按比例良性循环外,主要地还是采取“收入再分配”的经济政策,去调节中央与地方、企业与企业、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公平问题。这个既包括间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又包括直接税收的制度,既能保证全体居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又可以克服严重的两极分化。在这一点上,我始终主张从财产社会主义走向调节社会主义,而且一直认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应当明显地优越于资本主义。这也就是说,人们以往所谈论的市场经济造成比例失调、两极分化等弊端,并不是市场经济本质属性作用的结果,它或者是古典市场经济的特征(现代商品经济要求克服它),或者是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运用的结果(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运用要求克服它)。
既然书中把政府行为也当做一个“人”的行为,那么在检查他们的效率约束、廉洁约束、民主约束时,就不应象历史学家那样去强调“功过论”,而应重视“法治论”。(522页)如果从政治角度看一个人可以得出“三七开”、“二八开”的结论,但如从法律的角度看,难道我们能因为某个人曾经做了九十九件好事却仅仅错杀了一个人就去不追究他的杀人犯罪行为吗?
作者认为,“如果说改革主要是改造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应用’的话,那么开放则主要是要纠正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的‘错误认识’”。(538页)所以,在批判了那种“以未来牺牲现在,以群体牺牲个体”的现代空想社会主义思潮之后,不仅重申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一百年前对资本主义生产力起着非常革命作用的论述,而且强调了中国经济水平落后的这一事实,从而验证了马克思关于某些国家“苦于资本主义发展不足”这一结论。进而认为,中国人民所以要实行一种社会主义,并不存在什么“制度偏好”、“信仰崇拜”,而是这种制度能够使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作者在本书附录中认为,以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在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方法论上发生了革命性意义,即应该从功能方向上而不仅仅从结构组织上,应该从价值取向上而不仅仅从具体制度上,应该从根本目标上而不仅仅从各种手段上去综合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526页)作者的“社会主义目的说而非制度说”的学术观点,近年来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在作者看来,这个方法论的基础就是“目的高于手段”的观念。当一些原则和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违背目的实现时,到底是应当修正方法手段呢,还是改变目的本身?究其而言,目的永远高于手段。
一九九二年八月北大蔚秀园
(《现代政府的经济行为》,苏东斌著,黑龙江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六月版,7.50元)
显然,作者在力图展示,在傳统体制下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由于它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地方、企业与劳动者的积极性,所以只能导致短缺、贫困与不公正等灾难性后果。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再廉洁的政府,再关怀的“父爱”,也只能形成“相濡以沫”的局面。而如果转换成市场经济的新体制,由于资源配置是以社会需求为制约条件的,就有可能创造一个大江大湖。那时,即使企业与个人“这条鱼”失去了几滴“沫”,也能够自由自在地生活了。于是,这里的结论也就当然是:与其在计划经济下走贫困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如创造一个市场经济奔向共同富裕。
我晓得,近年来作者一直在潜心地研究主体经济学,继把企业当作主体考察从而完成了《走出贫困》之后,这一次又把政府当作一个主体考察,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完成了这本书。
当把政府也看成是一个带着自身的利益与感情上的要求的“人”从而成为一个主体时,认为“要想把政府的经济愿望变成切实的经济行为,只有把产品变成商品,把计划变成市场”(251页),并由此得出“满足社会需要”是市场经济的第一个基本要求。的确,从目的与动机上讲,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无论是个人还是集团)都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获得利润。但是,这决不取决于它们的愿望,要想实现这个目的,必须进行商品交换。这样,市场也就成了确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唯一渠道,只要商品卖得出去,而不仅仅是生产出来,价值才能实现。但是,对于买主来讲,它所购买的对象,并不是价值本身,而只是它的使用价值。只有当这一商品适合他的实际需要时,他才会去购买。如果再把这一点扩展开来,那么对全社会而言,只要卖得出去,也就满足了社会需要,市场就是商品生产者为社会提供有效劳动的唯一裁判所。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经济。企业和个人要想赚钱,必须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才行。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某些人的初衷。
早在三十年前,中国经济改革的先驱者孙冶方就指出:“要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作者认为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要求,因为“纯粹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现代商品经济不仅一般地需要市场条件,而且更需要政府的宏观管理。如政府的中长期宏观计划可以控制价格调节所造成的经济波动;财政、信贷、外汇收支总额中等宏观经济变量不是市场自身所能控制的;外部性经济的存在不仅需要政府调控以补充某一方的成本,而且简直就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如国防等;反垄断组织与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应一贯是政府的职能;而收入合理的再分配又一直是社会的重要经济目标。
但是,作者提醒要注意政府的信息非完全性和政府与社会利益的非单一性,所以无论从供求信息方面还是从鼓励动力方面来看,都必须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渠道,政府的意图也只能通过市场来实现。这样政府的经济行为就由主要管企业并下达指令性指标,变为制定战略规划,培育市场环境,确立法规,进行非竞争性的重点建设以及利用经济杠杆来宏观调控等等。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书中把市场经济当作协调人们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254页)因为,劳动者利益的实现,要通过商品交换来决定,而商品价格就是所有权交换的基本条件。只有在市场上实现了等价交换,商品生产者双方利益才不致受到损害。而一旦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也就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别人的利益,无偿地占有了他人的劳动。所以我们今天仍应批判那种“没有价格对价值的背离,就没有价格政策”的错误观点,确立只有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才能切实保证交换双方的经济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前提是商品生产者的主动性、积极性与选择性。如果他们从摇篮到坟墓都别无选择,那么就谈不上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只有在择业、迁徙等方面具有高度自由权力时,才能表现出商品生产者在收益不确定条件下所具有的敢于预付资本的冒险精神。一旦人们失去这种主动性,也就失去了商品经济关系协调前提,即无所谓商品生产本身,而只是一种不计成本不讲核算的产品生产了。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协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准则就是等价交换讲的“互利”。商品经济要求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具有独立性。但是这种经济独立性不是自私自利,更不是损人利己的不道德行为。商品生产者自己的独立性必须以他人的独立性为前提,商品经济本质是一种互利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手段是货币。马克思向来认为把一切权利变成货币权力是人类的一大进步,是对任何封建特权和政治特权的彻底否定。我认为以“身份”为象征的特权具有强烈的封建性,而以“契约”象征的权利却代表着广泛的社会公平。在商品市场上,货币就是一个人向社会提供他的才能后所得到的社会评价,是社会对他所付出的有效劳动的一种承认,是社会对他的生存权、财产权、劳动权、管理权的一种全面经济衡量。舍此之外,任何离开市场货币的分配方式,如平均主义按人头分配,以工作为借口的按需要分配,以职位大小为标准的按权力分配都是极不公正合理的。
在响应厉以宁先生鼓吹股份经济的时候,作者从创造市场经济的基础精辟地分析了股份经济之所以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典型组织形式的基本根据。
资本主义制度今天之所以还能存在,并在有些国家继续发展,其重要原因就是由私人经济转入了股份经济。(112页)因为股份经济,第一,由于实行了资本、财产的社会化,克服了资本规模狭小的界限,所以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生产力扩大的要求;第二,由于实行了经营的社会化,克服了资本家缺乏经营素质的界限,所以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第三,由于实行了销售的社会化,克服了个别生产难以满足全社会需求的界限,从而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有效供给的要求。可以说,正是股份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才在相当的程度上缓解、弱化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
中国改革十二年来,人们一直在寻找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方式与途径。股份经济就是迄今为止的一个最好形式。股份经济的意义主要还不在它的集资功能,而在于它创造了机制的转换。因为股份经济既是对单个资本、私人资本、私人企业的否定,它要求的是一种社会资本,公有资本(在中国,除了可以做到股权高度分散外,主要的成份则是公有企业中的法人资本);又是对传统体制下政企不分的否定,它要求企业独立、等价交换并由此导致自负盈亏,从而一个既是非私有者又是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出现了。由于市场基础——真正的企业的确立,大中型国有企业都应该采取这种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了。(188页)
书中虽然说明了市场经济再也不是区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但也强调在对市场经济的运用中能够显示出制度与国别的特征来。因为原始商品经济所具有的事后调节、资源浪费和现代市场经济所具有的两极分化等难题,不仅是一般的现代国家政府为防止社会动荡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而必须进行宏观调控计划的基本内容,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所要考虑的主要是经济问题。一般现代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除了根据现代商品经济的计划需求使其经济按比例良性循环外,主要地还是采取“收入再分配”的经济政策,去调节中央与地方、企业与企业、国家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公平问题。这个既包括间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又包括直接税收的制度,既能保证全体居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又可以克服严重的两极分化。在这一点上,我始终主张从财产社会主义走向调节社会主义,而且一直认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应当明显地优越于资本主义。这也就是说,人们以往所谈论的市场经济造成比例失调、两极分化等弊端,并不是市场经济本质属性作用的结果,它或者是古典市场经济的特征(现代商品经济要求克服它),或者是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运用的结果(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运用要求克服它)。
既然书中把政府行为也当做一个“人”的行为,那么在检查他们的效率约束、廉洁约束、民主约束时,就不应象历史学家那样去强调“功过论”,而应重视“法治论”。(522页)如果从政治角度看一个人可以得出“三七开”、“二八开”的结论,但如从法律的角度看,难道我们能因为某个人曾经做了九十九件好事却仅仅错杀了一个人就去不追究他的杀人犯罪行为吗?
作者认为,“如果说改革主要是改造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应用’的话,那么开放则主要是要纠正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的‘错误认识’”。(538页)所以,在批判了那种“以未来牺牲现在,以群体牺牲个体”的现代空想社会主义思潮之后,不仅重申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一百年前对资本主义生产力起着非常革命作用的论述,而且强调了中国经济水平落后的这一事实,从而验证了马克思关于某些国家“苦于资本主义发展不足”这一结论。进而认为,中国人民所以要实行一种社会主义,并不存在什么“制度偏好”、“信仰崇拜”,而是这种制度能够使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作者在本书附录中认为,以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在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方法论上发生了革命性意义,即应该从功能方向上而不仅仅从结构组织上,应该从价值取向上而不仅仅从具体制度上,应该从根本目标上而不仅仅从各种手段上去综合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526页)作者的“社会主义目的说而非制度说”的学术观点,近年来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在作者看来,这个方法论的基础就是“目的高于手段”的观念。当一些原则和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违背目的实现时,到底是应当修正方法手段呢,还是改变目的本身?究其而言,目的永远高于手段。
一九九二年八月北大蔚秀园
(《现代政府的经济行为》,苏东斌著,黑龙江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六月版,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