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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中国的经济形态所处制度环境与欧洲的不同,其要点之一就是,作为历代国家行政架构基础的“编户齐民制”规定,亿万“子民”人身和财产的存在都只能源自皇权的赐予与恩庇:“(天下百姓)身体发肤,尽归于圣育;衣服饮食,悉自于皇恩!”在这种法权形态中,每个子民的价值首先是,作为“编户齐民”中的一员,他必须为供奉皇权统治而尽赋役的义务(即班固所说“其为编户齐民,同列而以财力相君”);而除了对统治者的这种依附效忠外,在国家权力与百姓地位的法权关系中,绝不可能另有“人身权利”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