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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横空肆虐,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打响了联防联控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中,会产生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这些资料是党和政府沉着应对突发事件,领导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完整收集保存好这些档案资料,为人类抗击自然灾害史留下宝贵的记忆和经验,对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档案展览、经验借鉴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对当前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河北省档案馆是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河北省永久保管省级档案的基地,是河北省历史变迁的记录者、见证者,是河北省社会记忆的守护者、构建者。为完整记录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省联动、群防群控、稳定有序开展防疫斗争的全过程,全面反映河北人民万众一心、和衷共济、科学防治、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真实体现医护人员临危不惧, 迎难而上、牺牲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河北省档案收集管理办法》,除依法接收档案外,即日起,河北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河北省社会各界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重要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纸质档案资料及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声像档案。
2、居委会、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
3、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情况,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4、反映河北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特别是记录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警务、安防、记者等公务人员,以及坚守岗位的公交、出租司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的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真实感人材料,音视频文字等。
5、全面反映河北全力支援湖北情况的相关资料,在支援湖北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的英雄人物、感人事迹及疫区亲历者视角下的真实故事(日记笔记、文学作品、照片、音视频等资料)。
6、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7、省内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外省市及外国人眼中的河北人在抗疫防疫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
8、通过各种媒体等关注和关心疫情发展态势,表达自己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观点、看法或诉说伤痛、抒发情感,形成的媒体资料或网页(或截屏)信息。
9、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等。
10、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原创文学、影视、音乐、摄影、书画作品,笔记手稿等。
11、防护服、口罩、面罩、护目镜、体温枪(计)、消毒设施、卡证、宣传条幅等各类实物档案。
12、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自愿捐赠。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河北省档案馆,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2、有捐赠意愿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对向档案馆捐赠重要、珍贵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本馆颁发捐赠证书,并载入捐赠名册,以兹纪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3865、87903863
联系人:刘志方
河北省档案馆是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河北省永久保管省级档案的基地,是河北省历史变迁的记录者、见证者,是河北省社会记忆的守护者、构建者。为完整记录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省联动、群防群控、稳定有序开展防疫斗争的全过程,全面反映河北人民万众一心、和衷共济、科学防治、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真实体现医护人员临危不惧, 迎难而上、牺牲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河北省档案收集管理办法》,除依法接收档案外,即日起,河北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河北省社会各界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重要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纸质档案资料及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声像档案。
2、居委会、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
3、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情况,民间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物资分配、使用情况,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防控活动情况的相关资料。
4、反映河北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特别是记录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警务、安防、记者等公务人员,以及坚守岗位的公交、出租司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的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真实感人材料,音视频文字等。
5、全面反映河北全力支援湖北情况的相关资料,在支援湖北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的英雄人物、感人事迹及疫区亲历者视角下的真实故事(日记笔记、文学作品、照片、音视频等资料)。
6、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7、省内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外省市及外国人眼中的河北人在抗疫防疫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
8、通过各种媒体等关注和关心疫情发展态势,表达自己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观点、看法或诉说伤痛、抒发情感,形成的媒体资料或网页(或截屏)信息。
9、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等。
10、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原创文学、影视、音乐、摄影、书画作品,笔记手稿等。
11、防护服、口罩、面罩、护目镜、体温枪(计)、消毒设施、卡证、宣传条幅等各类实物档案。
12、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自愿捐赠。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河北省档案馆,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2、有捐赠意愿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对向档案馆捐赠重要、珍贵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本馆颁发捐赠证书,并载入捐赠名册,以兹纪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3865、87903863
联系人:刘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