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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美国总统的宪法观,具有多方面的学理价值。美国总统在竞选演说中对宪法的论述,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强调宪法保护公民权利,这是杜鲁门、肯尼迪与克林顿论述宪法的全部内容;另一方面是表达对宪法的信仰、赞扬与尊奉,这是福特与卡特论述宪法的基调。这两个方面启示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根本法”并未彻底揭示宪法的特质,宪法的特质在于它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是保护人权的根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