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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落地,未来也许消费者买车会像买菜一样,直接去超市就能搞定了。
2017年5月14日,商务部印发《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据介绍,《办法》以商务部2017年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以替代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打破单一授权制超市也能卖车
这次发布的《办法》打破了汽车品牌销售单一授权体制,取消了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取消汽车厂家授权的单一销售模式,将会给予经销商很大的自由度。这意味着《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未来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
在过去十几年里,我国汽车销售一直实行的是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供应商、经销商需要取得汽车品牌厂家授权才能开展销售业务,同时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针对汽车销售渠道的弊端,数年前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当时就曾有预测:“搞不好哪天国美、苏宁也要开始卖车”。现在《办法》取消了“品牌”两个字,也就意味这未来不仅卖场可以卖汽车,而且还可以多品牌汽车一起卖。
也就是说,早就在说的汽车大卖场的形式,也许将来会普遍存在,未来人们可以在同一个展厅里对多个汽车品牌车型进行对比、购买甚至是试驾,就像是超市一样。
事实上卖场卖汽车早就不是新闻了,在2017年1月23日,美国《汽车新闻》就报道称,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已经计划联合美国最大的汽车经销商AutoNation以及数家合作伙伴共同启动汽车销售项目,该项目预期在每个沃尔玛超市,每年销售新车和二手车1000辆。
而早在沃尔玛之前,同样作为连锁超市的乐购2015年已经销售了40多万台汽车,比2008年翻了一倍。当年美国最大的汽车零售商Auto Nation一年销量也不过53万台,一家兼职卖车的超市成了全美销量第二的汽车卖家,这个消息震惊了国内外的零售商和汽车经销商。并且发展到现在,已经有3000多家经销商与Costco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各地的分店摆卖汽车、摩托车、船类等产品。
共享销售增加行业活力
由于高度集权,经销商在“绑架”消费者同时,自身也是弱势群体。不仅经常被压库存,还要自己承担亏损和经营风险。这些也是造成了近几年来几次经销商集体抱团与厂家抗争的主要原因。比如长安福特在2016年面临的经销商集体逼宫事件,2016年上汽奥迪经销商集体逼宫事件……
因此,为适应汽车市场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務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对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流通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在发布会上指出:“《办法》未改变行业的供需,但大大增加了行业的活力,将为接下来的汽车销售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
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流通效率和质量将明显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将进一步优化。
以往4S店一些俏销车型要加价购买或者排队购买,更多销售渠道的出现会减少这样的情况,更多车型集中进行展示,也会让消费者具有更多的选择面。一些紧俏进口车动辄加价近十万元,还要等数月才能提车,未来随着汽车超市、大卖场等多渠道销售模式的出现,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将会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办法》重点加强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将得到更大程度地保护,消费更加透明、便捷、实惠,消费体验会得到充分提升,对于促进汽车消费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外,以往由于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只能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这就造成了厂家对配件的绝对垄断。例如在2014年,我国首次发布的国内汽车“零整比”系数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奔驰某车型零配件总价竟是整车价12倍多。新闻一报道出来,立即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
但是此次《办法》出台之后,像以前那种离谱“零整比”的情况应该会有所改观。因为在新《办法》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将来车主有望在4S店以及通过其他社会汽车维修厂等途径购买品牌汽车的原厂配件。
未来也许不仅汽车进超市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汽车零配件也会走进卖场。
2017年5月14日,商务部印发《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据介绍,《办法》以商务部2017年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以替代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打破单一授权制超市也能卖车
这次发布的《办法》打破了汽车品牌销售单一授权体制,取消了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取消汽车厂家授权的单一销售模式,将会给予经销商很大的自由度。这意味着《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未来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
在过去十几年里,我国汽车销售一直实行的是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供应商、经销商需要取得汽车品牌厂家授权才能开展销售业务,同时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针对汽车销售渠道的弊端,数年前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庆华当时就曾有预测:“搞不好哪天国美、苏宁也要开始卖车”。现在《办法》取消了“品牌”两个字,也就意味这未来不仅卖场可以卖汽车,而且还可以多品牌汽车一起卖。
也就是说,早就在说的汽车大卖场的形式,也许将来会普遍存在,未来人们可以在同一个展厅里对多个汽车品牌车型进行对比、购买甚至是试驾,就像是超市一样。
事实上卖场卖汽车早就不是新闻了,在2017年1月23日,美国《汽车新闻》就报道称,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已经计划联合美国最大的汽车经销商AutoNation以及数家合作伙伴共同启动汽车销售项目,该项目预期在每个沃尔玛超市,每年销售新车和二手车1000辆。
而早在沃尔玛之前,同样作为连锁超市的乐购2015年已经销售了40多万台汽车,比2008年翻了一倍。当年美国最大的汽车零售商Auto Nation一年销量也不过53万台,一家兼职卖车的超市成了全美销量第二的汽车卖家,这个消息震惊了国内外的零售商和汽车经销商。并且发展到现在,已经有3000多家经销商与Costco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各地的分店摆卖汽车、摩托车、船类等产品。
共享销售增加行业活力
由于高度集权,经销商在“绑架”消费者同时,自身也是弱势群体。不仅经常被压库存,还要自己承担亏损和经营风险。这些也是造成了近几年来几次经销商集体抱团与厂家抗争的主要原因。比如长安福特在2016年面临的经销商集体逼宫事件,2016年上汽奥迪经销商集体逼宫事件……
因此,为适应汽车市场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務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对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流通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在发布会上指出:“《办法》未改变行业的供需,但大大增加了行业的活力,将为接下来的汽车销售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
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流通效率和质量将明显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将进一步优化。
以往4S店一些俏销车型要加价购买或者排队购买,更多销售渠道的出现会减少这样的情况,更多车型集中进行展示,也会让消费者具有更多的选择面。一些紧俏进口车动辄加价近十万元,还要等数月才能提车,未来随着汽车超市、大卖场等多渠道销售模式的出现,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将会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办法》重点加强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将得到更大程度地保护,消费更加透明、便捷、实惠,消费体验会得到充分提升,对于促进汽车消费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外,以往由于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只能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这就造成了厂家对配件的绝对垄断。例如在2014年,我国首次发布的国内汽车“零整比”系数研究报告显示,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奔驰某车型零配件总价竟是整车价12倍多。新闻一报道出来,立即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
但是此次《办法》出台之后,像以前那种离谱“零整比”的情况应该会有所改观。因为在新《办法》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将来车主有望在4S店以及通过其他社会汽车维修厂等途径购买品牌汽车的原厂配件。
未来也许不仅汽车进超市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汽车零配件也会走进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