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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地加快,城市周边的土地被征收,为了城市化的建设做出贡献。土地征收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但是,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由于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对于土地规划利用还不是很科学,有的土地被征收以后,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导致土地的利用率下降,不能实现其预想的效果,或者受某些因素的影响,阻碍了土地的规划再利用,被征收的土地出现了闲置的现象,这既浪费了可贵的土地资源,又浪费了人力物力。
关键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有效的对策;
引言:由于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式变化的适应性,对土地规划不能很好的预测,因此,在土地规划利用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被征收的土地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利用,出现了闲置,或者土地资源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开发,随意的开发利用土地,造成了土地资源被浪费。然而土地资源又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要加强对土地规划利用的管理,合理的使用土地资源,节约用地,保护土地资源不被破坏。
一、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土地规划利用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且新的《土地管理法》虽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但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专门的条例法规,因而难以对土地利用活动进行相应有效的规划管理,土地规划的“龙头”地位无法得到落实。
(二)土地利用规划预见性不足
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土地利用的类型主要有住宅用地、交通用地以及商业性的用地,对于土地规划要经过严谨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决定土地的用途。但是,由于现行规划在方案的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式变化的适应性,规划用地位置和实际的项目选址需求不符的现象比较常见,很多的建设存在不合理之处,动辄需要修改规划。
(三)未能科学合理地因地制宜实施
目前,对于土地规划采用的是行政区分,将土地资源按照区域进行平均的划分,这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社会、经济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区域不同所受的影响因素也不一样,对于土地规划的使用方案也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这种方式没有能够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土地使用,有的区域对土地资源没有那么多的需求,有区域有可能会缺少土地资源,这样会造成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与实际发生脱节。
(四)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
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布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现状特点,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两规划之间是相互依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是土地规划的一部分,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核心。但是两规划的思路不同,规划参数的统计口径和土地分类体系不同,造成两者在局部存在冲突,符合城市规划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造成部分用地无法进行开发利用。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对策
(一)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制度
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土地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健全的土地使用制度,并加强其监督机制,保证该制度顺利的执行。在土地使用的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制度的规定行事,改变以往的土地使用方式,主要以需求供给的方式,这样可以防止土地资源被无节制的开发,另外,提倡节约用地,避免造成大量的土地资源被浪费,进而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使用,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土地规划利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律的保护,因此,要健全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土地规划受法律保护,进而促进土地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健全土地规划的相关法律,并加强土地规划的监督,防止土地资源被浪费。对于土地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仔细认真,在编制的过程中,要考虑的全面些,如:当地的经济发展、土地情况等,做好土地的编制工作,进而对土地规划进行合理的调整。
(三)科学预测用地规模,明确土地用途分区
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预测一般较大,土地利用规划应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和人口发展规模,进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对于土地用途分区,应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并发挥土地资源最佳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对每一分区的范围、界限作出详尽说明。对于规划期内用途发生变化的地块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作出醒目标志。对一些在县级总体规划图上难以表现清楚的面积较小的地块应在乡镇总体规划图上清晰地绘出,确保每一地块规划用途的实现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
(四)健全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土地的规划过程中,有土地资源被浪费,或者是利用权力对土地进行私自的开发利用,为了防止出现不良的现象,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土地规划的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再加上相关的专业人员,实施土地规划监督,对土地规划的流程和方式进行实时监督,有利于土地规划计划的工作顺利进行,也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在土地规划过程中,一旦发现不法行为,可以及时的制止,避免引起更大的问题。
(五)对规划方法进行科学合理的改进
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又具有很大的作用,协调生态环境的平衡,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土地的规划一定要合理科学,并且在土地规划时,不仅要符合当下的经济发展,又要维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土地规划的方法要进一步的改进,让土地规划更加的合理科学,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规划做出合理的調整,使土地规划与实际更加的贴近,不能脱离了实际的情况。为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实行公众参与,多采纳公众的意见,再结合政府的要求,公开土地规划的工作,让群众积极地实施监督的权利,进一步的完善土地规划的工作,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三、结语
随着对土地不断地改革,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相对比较合理,但是,由于土地规划的管理不是很理想,问题接踵而来,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土地规划的管理力度,完善土地规划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土地规划的监督制度,把闲置的土地资源加以利用,对于紧缺的地方实施补救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整体的规划,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另外,在土地规划时,要考虑的全面些,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土地就行开发利用,提倡节约用地,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另外,土地规划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对生态环境进行破坏,要维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综合调节作用。
关键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有效的对策;
引言:由于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式变化的适应性,对土地规划不能很好的预测,因此,在土地规划利用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被征收的土地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利用,出现了闲置,或者土地资源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开发,随意的开发利用土地,造成了土地资源被浪费。然而土地资源又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要加强对土地规划利用的管理,合理的使用土地资源,节约用地,保护土地资源不被破坏。
一、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土地规划利用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且新的《土地管理法》虽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但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专门的条例法规,因而难以对土地利用活动进行相应有效的规划管理,土地规划的“龙头”地位无法得到落实。
(二)土地利用规划预见性不足
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土地利用的类型主要有住宅用地、交通用地以及商业性的用地,对于土地规划要经过严谨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决定土地的用途。但是,由于现行规划在方案的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式变化的适应性,规划用地位置和实际的项目选址需求不符的现象比较常见,很多的建设存在不合理之处,动辄需要修改规划。
(三)未能科学合理地因地制宜实施
目前,对于土地规划采用的是行政区分,将土地资源按照区域进行平均的划分,这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社会、经济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区域不同所受的影响因素也不一样,对于土地规划的使用方案也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这种方式没有能够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待土地使用,有的区域对土地资源没有那么多的需求,有区域有可能会缺少土地资源,这样会造成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与实际发生脱节。
(四)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
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布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现状特点,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两规划之间是相互依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是土地规划的一部分,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核心。但是两规划的思路不同,规划参数的统计口径和土地分类体系不同,造成两者在局部存在冲突,符合城市规划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造成部分用地无法进行开发利用。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对策
(一)完善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制度
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土地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健全的土地使用制度,并加强其监督机制,保证该制度顺利的执行。在土地使用的过程中严格的按照制度的规定行事,改变以往的土地使用方式,主要以需求供给的方式,这样可以防止土地资源被无节制的开发,另外,提倡节约用地,避免造成大量的土地资源被浪费,进而使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使用,保护珍贵的土地资源。
(二)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土地规划利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律的保护,因此,要健全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土地规划受法律保护,进而促进土地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健全土地规划的相关法律,并加强土地规划的监督,防止土地资源被浪费。对于土地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仔细认真,在编制的过程中,要考虑的全面些,如:当地的经济发展、土地情况等,做好土地的编制工作,进而对土地规划进行合理的调整。
(三)科学预测用地规模,明确土地用途分区
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预测一般较大,土地利用规划应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和人口发展规模,进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对于土地用途分区,应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并发挥土地资源最佳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对每一分区的范围、界限作出详尽说明。对于规划期内用途发生变化的地块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作出醒目标志。对一些在县级总体规划图上难以表现清楚的面积较小的地块应在乡镇总体规划图上清晰地绘出,确保每一地块规划用途的实现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
(四)健全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土地的规划过程中,有土地资源被浪费,或者是利用权力对土地进行私自的开发利用,为了防止出现不良的现象,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土地规划的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再加上相关的专业人员,实施土地规划监督,对土地规划的流程和方式进行实时监督,有利于土地规划计划的工作顺利进行,也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在土地规划过程中,一旦发现不法行为,可以及时的制止,避免引起更大的问题。
(五)对规划方法进行科学合理的改进
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又具有很大的作用,协调生态环境的平衡,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土地的规划一定要合理科学,并且在土地规划时,不仅要符合当下的经济发展,又要维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土地规划的方法要进一步的改进,让土地规划更加的合理科学,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规划做出合理的調整,使土地规划与实际更加的贴近,不能脱离了实际的情况。为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实行公众参与,多采纳公众的意见,再结合政府的要求,公开土地规划的工作,让群众积极地实施监督的权利,进一步的完善土地规划的工作,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三、结语
随着对土地不断地改革,土地资源的规划利用相对比较合理,但是,由于土地规划的管理不是很理想,问题接踵而来,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土地规划的管理力度,完善土地规划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土地规划的监督制度,把闲置的土地资源加以利用,对于紧缺的地方实施补救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整体的规划,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另外,在土地规划时,要考虑的全面些,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土地就行开发利用,提倡节约用地,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另外,土地规划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对生态环境进行破坏,要维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综合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