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者简介:张扣林(1963-)男,江苏扬州人,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扬州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特约研究员。本文系江苏省“十五”规划基金项目部分成果。项目号:04DSB007
摘 要:党内和谐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特征。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而且是调节党内各种关系,促进党内集中统一、充满活力、决策科学的根本机制。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党内和谐;集中统一;充满活力;决策科学
党内和谐是综合反映党内状态的政治范畴。党内和谐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如集中统一、充满活力、决策科学等。促进党内和谐,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促进党内和谐呢?这种机制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而且是调节党内各种关系,促进党内和谐的根本机制。
一、民主集中制是促进党内集中统一的根本机制
马克思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时候,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同盟和国际的组织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他们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同时又是高度集中的。在俄国布尔什维克建党的历史上,列宁首先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的概念,并把这一原则运用到党的建设,以后又推广运用于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去。他指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1]因此,无产阶级政党不是松散的联盟,不是许多党员数字的简单总和,也不是各个地方组织的联合会,而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构建起来的有组织的、坚强的、团结统一的有机整体。
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在促进党内集中统一中具有重大的作用。其一,民主集中制是保持党内权力运行有序,实现党在组织意义上集中统一,防止党内生活中的无政府主义、分散主义的根本原则。无产阶级政党是由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构成的统一体。它不仅必须有自己统一的理论、纲领、路线和章程,藉以形成思想上、政治上的统一,而且还必须在组织上集中统一。而这种组织上的集中统一是无产阶级政党成为统一整体的物质保证。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和方法来促进党在组织上集中统一呢?这个机制和方法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解决党组织的分层(或分级)和各级党组织的权力划分(权力结构)问题的根本机制。在党的组织结构中,党的组织分层、分级和设置大致分为中央、地方和基层三个层次。党中央对地方(基层)党组织具有领导关系,地方(基层)党组织对党中央处于服从地位。党的组织结构只有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直线垂直(纵向)关系,而在各地方组织之间或各基层组织之间并没有横向的关系,形成一种由一个中心层层向外辐射的网络结构。党中央与地方(基层)党组织具有不同的权力。中央作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处于最高层次,地方次之,基层再次之。各地方组织之间或各基层组织之间要发生组织关系,必须上行到领导他们的上级组织,再从上而下下达指令,才能发生关系,其它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中央之上或与之平行的权力。因此,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规范党中央与地方(基层)组织的权力关系,建立中央建立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才能建立起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完整的组织系统,形成组织上集中统一。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所以能够成为而且会必然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统一是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这个组织把千百万劳动者结成工人阶级大军。”[2]邓小平指出,“一个党不集中不行,如果没中央的和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这个党就没有战斗力。”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我们这样一个有五千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具有强大力量呢?很重要的是靠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前苏联共产党之所以垮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苏联共产党在改革时期,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轨道上破坏和放弃了民主集中制,使党一步一步地从分裂走向毁灭,最终上演亡党亡国的悲剧。其二,民主集中制是党员把个人意志转化为党的统一意志,个人权利转化为党的统一权力的根本机制。党员是党的主人,党及其各级组织的一切权力都来源于党员。因此,权力授受关系是党员与党及其各级组织之间的最本质关系。这种权力授受关系,不仅关系着党及其各级组织的代表性和合法性,而且关系着党内和谐。那么,党及其的各级组织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权力的,或党员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自己的民主权利转化为党及其各级组织的权力的?这种机制和方式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解决党及其各级组织权力来源问题的根本机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的统一。代议制是现代民主的基本特征。自从代议制产生以来,选举一直被视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和实行代议制的途径。国家民主是如此,党内民主也是这样。党内民主是指党员通过党内民主选举的方式将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力委托给自己信任的代表或党的各级组织,把党员的个人意志转化为党及其各级组织的统一意志的过程。恩格斯在总结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共产主义同盟历史的时候就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3]列宁指出:“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就在于“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4]党员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党的各地方(基层)组织,党的各地方(基层)组织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党的中央组织。无论是党的中央组织还是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都是党员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因此,党内选举是党的各级组织得以产生和拥有相应权力的深厚基础,也是党的各级组织产生及其权力合法性的根本依据。如果离开了党内民主选举,党的各级组织及其权力,不仅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会失去代表性和合法性。
二、民主集中制是促进党内充满活力的根本机制
党员是党的机体的细胞。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党的活力的源泉。如果离开了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那么党的活力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和方法来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呢?这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人的一切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是基于人的主体地位产生的。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样是基于党员在党内的主人地位产生的。民主的本意是“人民自治”。在无产阶级政党历史上,马克思把民主引入党内生活中,开创了党内民主的先河。所谓党内民主,就是党员当家作主,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马克思所以把民主引入党内生活中创建党内民主,其目的是通过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党的活力。毛泽东说:“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的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大批能干人才的创造,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5]。“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6]党内集中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建立在专制基础上的集中。一种是建立在专制基础上的集中。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它一切政党及其社会团体的关键,不在于它是不是有集中,而在于它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如果离开民主这个集中的基础,那么,党内必然官僚主义盛行,家长制泛滥,党员既当不了“家”更做不了主,党就会失去活力。苏联东欧各国共产党之所以垮台,是因为他们违背或丢弃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违背或丢弃了党内民主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仅当不了家作不了主,而且连最起码的民主权利都得不到保证。表现为党内长期实行干部任命制,排斥党的民主选举原则,党员群众不能决定干部的命运,下级不能决定上级的命运。同级党委领导成员不能决定“一把手”的命运,以致上级的命令主义和同级党委成员中惟“一把手”是从的风气盛行,从中央领袖到基层的主要领导都染上了个人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的恶习等。表现为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党内工作积极参与的热情受到抑制,对组织的关注程度降低,党员主体意识趋于淡化,党组织的活力缺乏内在驱动等,致使党员对党丧失了信心,人民对社会主义丧失了信心。苏联东欧共产党垮台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保障党员权利出发,着眼于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调动起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激活蕴藏在广大党员身上的创造精神,为党内充满活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民主集中制是促进党内决策科学的根本机制
在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执政党的无产阶级政党肩负着制定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重任。党的决策是否科学,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那么,党怎样才能决策科学呢?必须有一种能有效集中各方面正确意见的机制和方法。这种机制和方法就是民主集中制。首先,民主集中制是所有党员参与党内决策,防止主观主义、“长官意志”的根本保证。马克思早就说过,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毛泽东指出:“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工厂。”“没有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产品来。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7]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没有充分的党内民主,领导机关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不充分地走群众路线,听取各方面的各种意见,不了解实情,情况不明,只凭主观想象决定问题,难免不犯主观主义错误。“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8]江泽民指出,“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9]因此,党的各级组织特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必须树立民主决策的作风,运用民主决策的方法,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其次,民主集中制体现了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民主精神。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不可能做到人人意见一致,个个看法相同,因此,在党内决策过程中,民主集中制体现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党内决策过程中,所以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仅因为多数人的意见更接近真理,更因为只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强加给多数人的“多数服从少数”、“集体服从个人”的个人专断或个人独裁。再次,民主集中制体现了“尊重和保护少数”的民主精神。西方一位政治学家说过,民主不能保证最好的,只能防止最坏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按照大多数人意见办事的民主精神,但按照大多数人意见办事决不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更不是对少数人参与党内决策民主权利的剥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还包含着“尊重和保护少数”的民主精神。所以要“尊重和保护少数”,是因为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今天只是少数人赞成的观点,明天就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观点。当少数人的权利被剥夺之后,也就不可能保证其他多数人的权利不会再被剥夺。还因为多数人的意见不一定总是最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任何时候都是错误的。多数人的意见并不等于就是客观真理,而真理有时恰恰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参考文献:
[1][2][3]《列宁选集》第4卷第311-312页,第1卷第510页,第3卷第2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8-529页。
[6]《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9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
[7]《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19-820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8]《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
[9]《论“三个代表”》,第17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8月。
摘 要:党内和谐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特征。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而且是调节党内各种关系,促进党内集中统一、充满活力、决策科学的根本机制。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党内和谐;集中统一;充满活力;决策科学
党内和谐是综合反映党内状态的政治范畴。党内和谐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如集中统一、充满活力、决策科学等。促进党内和谐,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促进党内和谐呢?这种机制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而且是调节党内各种关系,促进党内和谐的根本机制。
一、民主集中制是促进党内集中统一的根本机制
马克思恩格斯在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时候,就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作为同盟和国际的组织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他们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同时又是高度集中的。在俄国布尔什维克建党的历史上,列宁首先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的概念,并把这一原则运用到党的建设,以后又推广运用于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中去。他指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1]因此,无产阶级政党不是松散的联盟,不是许多党员数字的简单总和,也不是各个地方组织的联合会,而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构建起来的有组织的、坚强的、团结统一的有机整体。
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在促进党内集中统一中具有重大的作用。其一,民主集中制是保持党内权力运行有序,实现党在组织意义上集中统一,防止党内生活中的无政府主义、分散主义的根本原则。无产阶级政党是由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构成的统一体。它不仅必须有自己统一的理论、纲领、路线和章程,藉以形成思想上、政治上的统一,而且还必须在组织上集中统一。而这种组织上的集中统一是无产阶级政党成为统一整体的物质保证。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和方法来促进党在组织上集中统一呢?这个机制和方法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解决党组织的分层(或分级)和各级党组织的权力划分(权力结构)问题的根本机制。在党的组织结构中,党的组织分层、分级和设置大致分为中央、地方和基层三个层次。党中央对地方(基层)党组织具有领导关系,地方(基层)党组织对党中央处于服从地位。党的组织结构只有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直线垂直(纵向)关系,而在各地方组织之间或各基层组织之间并没有横向的关系,形成一种由一个中心层层向外辐射的网络结构。党中央与地方(基层)党组织具有不同的权力。中央作为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处于最高层次,地方次之,基层再次之。各地方组织之间或各基层组织之间要发生组织关系,必须上行到领导他们的上级组织,再从上而下下达指令,才能发生关系,其它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中央之上或与之平行的权力。因此,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规范党中央与地方(基层)组织的权力关系,建立中央建立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才能建立起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完整的组织系统,形成组织上集中统一。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所以能够成为而且会必然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统一是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这个组织把千百万劳动者结成工人阶级大军。”[2]邓小平指出,“一个党不集中不行,如果没中央的和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这个党就没有战斗力。”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我们这样一个有五千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具有强大力量呢?很重要的是靠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前苏联共产党之所以垮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苏联共产党在改革时期,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轨道上破坏和放弃了民主集中制,使党一步一步地从分裂走向毁灭,最终上演亡党亡国的悲剧。其二,民主集中制是党员把个人意志转化为党的统一意志,个人权利转化为党的统一权力的根本机制。党员是党的主人,党及其各级组织的一切权力都来源于党员。因此,权力授受关系是党员与党及其各级组织之间的最本质关系。这种权力授受关系,不仅关系着党及其各级组织的代表性和合法性,而且关系着党内和谐。那么,党及其的各级组织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权力的,或党员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自己的民主权利转化为党及其各级组织的权力的?这种机制和方式就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解决党及其各级组织权力来源问题的根本机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的统一。代议制是现代民主的基本特征。自从代议制产生以来,选举一直被视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和实行代议制的途径。国家民主是如此,党内民主也是这样。党内民主是指党员通过党内民主选举的方式将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力委托给自己信任的代表或党的各级组织,把党员的个人意志转化为党及其各级组织的统一意志的过程。恩格斯在总结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共产主义同盟历史的时候就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3]列宁指出:“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就在于“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4]党员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党的各地方(基层)组织,党的各地方(基层)组织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党的中央组织。无论是党的中央组织还是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都是党员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因此,党内选举是党的各级组织得以产生和拥有相应权力的深厚基础,也是党的各级组织产生及其权力合法性的根本依据。如果离开了党内民主选举,党的各级组织及其权力,不仅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会失去代表性和合法性。
二、民主集中制是促进党内充满活力的根本机制
党员是党的机体的细胞。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党的活力的源泉。如果离开了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那么党的活力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和方法来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呢?这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人的一切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是基于人的主体地位产生的。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样是基于党员在党内的主人地位产生的。民主的本意是“人民自治”。在无产阶级政党历史上,马克思把民主引入党内生活中,开创了党内民主的先河。所谓党内民主,就是党员当家作主,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马克思所以把民主引入党内生活中创建党内民主,其目的是通过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党的活力。毛泽东说:“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的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党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大批能干人才的创造,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5]。“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6]党内集中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建立在专制基础上的集中。一种是建立在专制基础上的集中。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它一切政党及其社会团体的关键,不在于它是不是有集中,而在于它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如果离开民主这个集中的基础,那么,党内必然官僚主义盛行,家长制泛滥,党员既当不了“家”更做不了主,党就会失去活力。苏联东欧各国共产党之所以垮台,是因为他们违背或丢弃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违背或丢弃了党内民主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仅当不了家作不了主,而且连最起码的民主权利都得不到保证。表现为党内长期实行干部任命制,排斥党的民主选举原则,党员群众不能决定干部的命运,下级不能决定上级的命运。同级党委领导成员不能决定“一把手”的命运,以致上级的命令主义和同级党委成员中惟“一把手”是从的风气盛行,从中央领袖到基层的主要领导都染上了个人独断专行,听不得不同意见的恶习等。表现为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党内工作积极参与的热情受到抑制,对组织的关注程度降低,党员主体意识趋于淡化,党组织的活力缺乏内在驱动等,致使党员对党丧失了信心,人民对社会主义丧失了信心。苏联东欧共产党垮台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保障党员权利出发,着眼于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调动起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激活蕴藏在广大党员身上的创造精神,为党内充满活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民主集中制是促进党内决策科学的根本机制
在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执政党的无产阶级政党肩负着制定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重任。党的决策是否科学,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那么,党怎样才能决策科学呢?必须有一种能有效集中各方面正确意见的机制和方法。这种机制和方法就是民主集中制。首先,民主集中制是所有党员参与党内决策,防止主观主义、“长官意志”的根本保证。马克思早就说过,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毛泽东指出:“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工厂。”“没有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产品来。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7]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没有充分的党内民主,领导机关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不充分地走群众路线,听取各方面的各种意见,不了解实情,情况不明,只凭主观想象决定问题,难免不犯主观主义错误。“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8]江泽民指出,“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9]因此,党的各级组织特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必须树立民主决策的作风,运用民主决策的方法,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其次,民主集中制体现了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进行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民主精神。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不可能做到人人意见一致,个个看法相同,因此,在党内决策过程中,民主集中制体现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党内决策过程中,所以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仅因为多数人的意见更接近真理,更因为只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强加给多数人的“多数服从少数”、“集体服从个人”的个人专断或个人独裁。再次,民主集中制体现了“尊重和保护少数”的民主精神。西方一位政治学家说过,民主不能保证最好的,只能防止最坏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强调按照大多数人意见办事的民主精神,但按照大多数人意见办事决不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更不是对少数人参与党内决策民主权利的剥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还包含着“尊重和保护少数”的民主精神。所以要“尊重和保护少数”,是因为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今天只是少数人赞成的观点,明天就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观点。当少数人的权利被剥夺之后,也就不可能保证其他多数人的权利不会再被剥夺。还因为多数人的意见不一定总是最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任何时候都是错误的。多数人的意见并不等于就是客观真理,而真理有时恰恰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参考文献:
[1][2][3]《列宁选集》第4卷第311-312页,第1卷第510页,第3卷第2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8-529页。
[6]《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9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
[7]《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19-820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8]《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
[9]《论“三个代表”》,第17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