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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管理完善、秩序良好、安定团结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条件和组织基础。和谐社会应当是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对政府来讲,主要是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社区来讲,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社会组织来讲,中央层面要加强统一指导和部署,从思想认识上更加重视、信任、接受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并规范登记程序。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而且触点多、燃点低,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
第一,创新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是和谐社会的题中要义。社会活力的激发,离不开对不同利益群体正当利益诉求的满足。利益追求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最终根源。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利益均衡;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建立健全包括利益导向、利益约束、利益调节、利益补偿等内容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第二,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为民主政治核心制度之一的公众参与,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调动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活力;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还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加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政府要充分利用网络,让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三,创新诉求表达机制。在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多元化的今天,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如果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信息沟通反馈不及时,就会导致社会利益关系紧张、利益矛盾激化。因此,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政府就必须完善和拓展这样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和回应民意,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应当成为一种维护社会和谐的常规性的社会管理机制。
第四,创新社会风险预警机制。我国社会步入了高风险时代,为了把社会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维护社会的相对稳定,有必要建立社会风险預警机制。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主要是通过建立以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核心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来实现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社会保障指标、社会公平指标、社会安全指标、社会舆情指标等。有关社会管理部门通过对上述社会风险预警指标的数据进行模型分析,从而研判社会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并依此制定出应对性的措施及实施步骤,达到有效化解和处置社会风险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社会危害程度的目的。
第五,创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启动所有政府资源开展应急救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有效地遏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和升级,控制事态,迅速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第六,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和成长机制。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在现代化建设和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等方面,逐渐成长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建设力量。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和成长机制,壮大社会组织,对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三维”社会治理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治安防控体系。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不少,各种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首先要坚持利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掌握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问题,突出打击欺行霸市、扰乱一方的团伙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各类命案等犯罪活动。其次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程序绝对从严;主犯、累犯、惯犯、组织犯和重大犯罪从严;从犯、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犯罪从宽,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要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使刑事审判能更好地体现立法宗旨,实现司法价值,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更好地发挥刑事审判预防、减少犯罪的功能。最后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对于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要变管理为服务,通过真心关怀、周到服务,确保这一特殊群体的长期稳定;对于“法轮功”、“全能神”邪教人员,坚持依法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打好教育转化攻坚整体仗。有效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使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倍增,有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溧阳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钱国华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对政府来讲,主要是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社区来讲,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社会组织来讲,中央层面要加强统一指导和部署,从思想认识上更加重视、信任、接受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并规范登记程序。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而且触点多、燃点低,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
第一,创新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是和谐社会的题中要义。社会活力的激发,离不开对不同利益群体正当利益诉求的满足。利益追求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最终根源。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利益均衡;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建立健全包括利益导向、利益约束、利益调节、利益补偿等内容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第二,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为民主政治核心制度之一的公众参与,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调动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活力;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还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加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政府要充分利用网络,让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三,创新诉求表达机制。在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多元化的今天,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如果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信息沟通反馈不及时,就会导致社会利益关系紧张、利益矛盾激化。因此,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政府就必须完善和拓展这样的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和回应民意,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应当成为一种维护社会和谐的常规性的社会管理机制。
第四,创新社会风险预警机制。我国社会步入了高风险时代,为了把社会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维护社会的相对稳定,有必要建立社会风险預警机制。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主要是通过建立以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核心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来实现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社会保障指标、社会公平指标、社会安全指标、社会舆情指标等。有关社会管理部门通过对上述社会风险预警指标的数据进行模型分析,从而研判社会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并依此制定出应对性的措施及实施步骤,达到有效化解和处置社会风险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社会危害程度的目的。
第五,创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启动所有政府资源开展应急救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有效地遏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和升级,控制事态,迅速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第六,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和成长机制。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在现代化建设和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等方面,逐渐成长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建设力量。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和成长机制,壮大社会组织,对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三维”社会治理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治安防控体系。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不少,各种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首先要坚持利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掌握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问题,突出打击欺行霸市、扰乱一方的团伙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各类命案等犯罪活动。其次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程序绝对从严;主犯、累犯、惯犯、组织犯和重大犯罪从严;从犯、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犯罪从宽,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要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使刑事审判能更好地体现立法宗旨,实现司法价值,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更好地发挥刑事审判预防、减少犯罪的功能。最后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对于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要变管理为服务,通过真心关怀、周到服务,确保这一特殊群体的长期稳定;对于“法轮功”、“全能神”邪教人员,坚持依法打击处理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打好教育转化攻坚整体仗。有效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使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倍增,有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溧阳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钱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