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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作为人类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历史上人类文明每一次实现跨越式的进步都伴随着能源利用方式的转变,随着化石能源日渐枯竭,人类亟需清洁、可再生的替代能源出现,而太阳能则是最好的选择之一。光伏是太阳能利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早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便开始了对光伏的研究,尽管当时光伏产业一度发展缓慢,但随着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欧洲光伏市场需求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这也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的光伏制造业,短短几年时间光伏企业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光伏制造大国。然而在丰厚利润的驱使下,盲目的趋从性引发了我国光伏制造业大跃进式的盲目扩张,一时间产能严重过剩,价格战愈演愈烈。更可怕的是,当时国内生产的光伏组件90%以上都销往欧美,而国内的装机容量几乎为零,当时就有人大声呼吁,光伏组件都是欧洲在用,一旦停止使用那么多光伏企业该怎么办?果然,2010~2011年欧美的“双反”给中国光伏制造业致命性的一击,80%的光伏企业都在这次打击中死掉了,中国光伏产业进入“寒冬”。尽管随后中国政府出台了《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存活下来光伏企业也开始逐渐复苏,但这次事件必定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光伏界无法忘却的一页。从这次事件中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反思,出现这种问题的不仅仅是光伏,而且在中国屡见不鲜,很多时候都是一哄而上,缺乏主观判断,盲目趋从,缺乏长远的规划最终偏离了正确的发展方向。
中国国内光伏市场基本由光伏电站和光伏应用消费产品两部分构成。电站包括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之不断攀升的土地使用成本严重制约了大型地面电站的发展,光伏电站的发展则更多的倾向了能够高效利用土地及空间的分布式光伏,同时也在积极寻找新的市场。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拥有着广袤的农业用地,约占国土面积的62.57%,因此不断有光伏企业涌入农业领域,截至2013年底,国家审批通过的农业光伏和渔光互补项目为2.9 GW,而2014年仅半年就有超过2.0 GW的光伏农业项目正在建设或已签约拟建,可谓增势迅猛。加之2014年《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提出要“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上述政策出台,彻底引发了光伏农业项目爆发式的增长。有业内专家认为,如果在全国大面积、大范围地推广光伏农业产品,短期市场可达千亿元规模,在5年内可达到万亿元规模,一时间大江南北、农田上下都在搞光伏农业建设,光伏农业成了炙手可热的行业。
光伏农业方兴未艾,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光伏、农业、能源、政策等种种背景的影响下,一经推出便获得光伏行业力捧,被视为提振整个行业的救星,众多光伏企业纷纷投入到光伏农业项目建设当中,一时间各地相关报道一再见诸报端。纵观光伏农业快速发展的这几年,确实让光伏企业看到了曙光,首先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为光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市场空间,其次国家对于农业史无前例的扶持力度也让光伏产业在获得光伏补贴的同时也能够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农业项目补贴,一时间光伏农业风光无限,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正如所有新兴事物一样,光伏农业模式在投入市场之前还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和系统实践,光伏大棚内的光环境能否满足植物正常的生长需求还有待商榷,而且绝大多数的光伏企业进入农业领域也都只是看到了其巨大的市场空间,至于如何进行光伏与农业的优化组合,如何使光伏与农业的结合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则缺乏探讨。比起农业的发展前景,更加关心的还是光伏的市场空间,有不少企业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跑马圈地式的大肆占用土地建设地面电站,仅仅在电站下面象征性的随便种些东西,至于种的什么,长得怎么样,农业效益如何根本不关心。还有很多企业通过光伏农业之名进行宣传和炒作,实际上只是为了谋求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这些企业已经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离光伏农业越走越远,亦或者说其根本就不关心什么才是真正的光伏农业。此番只重视短期利益不注重长远发展的狭隘的发展模式带给农业的则是地力的减退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下降,并且很难获得持久有序的发展,既不符合产业健康发展的规则又于我国发展可持续,高效农业的理念相背。如此的发展现状不免让人担心,联想到当年光伏界过山车一样的大起大落不免引起人们的反思,到底什么才是真生的光伏农业,如何才能使光伏农业走上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事情。
农业自古以来都是人类社会的衣食之源、存在之本,支撑着整个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拥有着最为基础却又无可取代的地位。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及农业生产能力是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我国把对农地和农业生产能力的保护放在了格外重要的位置。201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要求2014年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明确要求坚持农地农用,不得借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于2015年1月5日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坚决守住“两条底线”。一是守住耕地数量红线,首先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其次要保证现有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二是守住耕地质量底线。
光伏农业作为新能源 新农业的新型产业模式,要想获得持久稳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摒弃赚快钱,发补贴财等狭隘的思维模式;就必须明确农业的主体地位,抛去做光伏农业就是做光伏的思想,而是要把光伏农业当做一种新型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来看待;就必须保证光伏的介入不会影响农业基本生产这条红线、底线,确定以农业发展为主体,多种产业互相促进,以农业收益为主体,多种收益并存的发展模式。这是光伏农业发展、立足之根本,是不能动摇的。
自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可持续,另一方面还要确保我国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当前,我国水土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农业生态系统退化明显,水土资源管理、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因此必须切实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依靠拼资源消耗、拼农资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经营,尽快转到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集约经营上来。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7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部署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安全高效绿色发展之路。新出台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也围绕着切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展开。 既然农业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模式不可撼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势在必行,农业生产高效、可持续是方向,那么光伏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就要与这些因素紧密关联,甚至要围绕着这些关键因素不断完善和制定光伏农业发展模式。首先光伏组件的使用上更加要倾向于契合农作物的生长需要,而不是单向追求更强的发电能力,要更加注重光伏组件的铺设对室内光照强度、光质变化、地面光环境均匀度的影响。从此角度来考虑可以均匀透光并且能够天然吸收对植物有害紫外光的硅基薄膜光伏组件为不二之选。
从消除面源污染和设施农业升级换代角度来讲,采用轻质透光的薄膜组件作为继塑料薄膜、PC阳光板、玻璃之后的第四代光伏温室覆盖材料,即从光照角度保障了植物生长正常需要,又能为从业者提供额外的发电收益,同时还能自主吸收掉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紫外光并选择性透过植物生长所需红光,最大限度的保障植物的健康生长。《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就特别提到要重点发展BIPV组件生产技术,其中就包括了可直接与建筑相结合的建材以及应用于农业大棚等建筑物上的各种组件。据了解,这种以光伏组件作为新型的覆盖材料以BIPV的形式建成的光伏农业大棚零排放无任何污染并且结构更加稳定,使用年限可达25年。以温室来说,一般钢结构温室的使用寿命约为15年上下,而木竹结构的简易温室寿命仅在5-10年之间,这将大大减少农业大棚后期维护成本以及面源材料的污染问题。
从发展方向上来看,未来的光伏农业还要朝向更加高效集约的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以新能源、物联网、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种植体系为依托的高产、高效、节能、环保的新型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迈进。
目前我国的光伏农业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还缺乏系统的理念研究与实践探索,但最迫切的是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尽管各地光伏农业项目发展迅猛,但各地的光伏农业项目在设计、规模上也缺乏专业标准,没有形成标准化;其次,在政策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光伏农业享受哪些政策。为了尽量少走弯路、错路,实现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系统、完备的行业标准则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业界有识之士和相关部门核心的工作内容。而光伏与农业如何更精准的结合,如何在保障农业核心地位的基础上,既利用农业剩余空间发电、又能不影响农业种植,保证农业功能的基本要求甚至优化及推动设施农业的发展,也将是光伏农业未来一段时间发展过程当中需要反复探索实践的主题。
只要相关企业能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用长远、可持续的眼光看待这项朝阳产业,并积极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相信光伏农业的未来将不可限量,最终实现新能源 新农业两大产业的终极融合并且真正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中国国内光伏市场基本由光伏电站和光伏应用消费产品两部分构成。电站包括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之不断攀升的土地使用成本严重制约了大型地面电站的发展,光伏电站的发展则更多的倾向了能够高效利用土地及空间的分布式光伏,同时也在积极寻找新的市场。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拥有着广袤的农业用地,约占国土面积的62.57%,因此不断有光伏企业涌入农业领域,截至2013年底,国家审批通过的农业光伏和渔光互补项目为2.9 GW,而2014年仅半年就有超过2.0 GW的光伏农业项目正在建设或已签约拟建,可谓增势迅猛。加之2014年《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提出要“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电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上述政策出台,彻底引发了光伏农业项目爆发式的增长。有业内专家认为,如果在全国大面积、大范围地推广光伏农业产品,短期市场可达千亿元规模,在5年内可达到万亿元规模,一时间大江南北、农田上下都在搞光伏农业建设,光伏农业成了炙手可热的行业。
光伏农业方兴未艾,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光伏、农业、能源、政策等种种背景的影响下,一经推出便获得光伏行业力捧,被视为提振整个行业的救星,众多光伏企业纷纷投入到光伏农业项目建设当中,一时间各地相关报道一再见诸报端。纵观光伏农业快速发展的这几年,确实让光伏企业看到了曙光,首先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为光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市场空间,其次国家对于农业史无前例的扶持力度也让光伏产业在获得光伏补贴的同时也能够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农业项目补贴,一时间光伏农业风光无限,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正如所有新兴事物一样,光伏农业模式在投入市场之前还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和系统实践,光伏大棚内的光环境能否满足植物正常的生长需求还有待商榷,而且绝大多数的光伏企业进入农业领域也都只是看到了其巨大的市场空间,至于如何进行光伏与农业的优化组合,如何使光伏与农业的结合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则缺乏探讨。比起农业的发展前景,更加关心的还是光伏的市场空间,有不少企业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跑马圈地式的大肆占用土地建设地面电站,仅仅在电站下面象征性的随便种些东西,至于种的什么,长得怎么样,农业效益如何根本不关心。还有很多企业通过光伏农业之名进行宣传和炒作,实际上只是为了谋求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这些企业已经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离光伏农业越走越远,亦或者说其根本就不关心什么才是真正的光伏农业。此番只重视短期利益不注重长远发展的狭隘的发展模式带给农业的则是地力的减退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下降,并且很难获得持久有序的发展,既不符合产业健康发展的规则又于我国发展可持续,高效农业的理念相背。如此的发展现状不免让人担心,联想到当年光伏界过山车一样的大起大落不免引起人们的反思,到底什么才是真生的光伏农业,如何才能使光伏农业走上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事情。
农业自古以来都是人类社会的衣食之源、存在之本,支撑着整个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拥有着最为基础却又无可取代的地位。保障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及农业生产能力是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我国把对农地和农业生产能力的保护放在了格外重要的位置。201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要求2014年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明确要求坚持农地农用,不得借农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业建设。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于2015年1月5日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坚决守住“两条底线”。一是守住耕地数量红线,首先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其次要保证现有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二是守住耕地质量底线。
光伏农业作为新能源 新农业的新型产业模式,要想获得持久稳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摒弃赚快钱,发补贴财等狭隘的思维模式;就必须明确农业的主体地位,抛去做光伏农业就是做光伏的思想,而是要把光伏农业当做一种新型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来看待;就必须保证光伏的介入不会影响农业基本生产这条红线、底线,确定以农业发展为主体,多种产业互相促进,以农业收益为主体,多种收益并存的发展模式。这是光伏农业发展、立足之根本,是不能动摇的。
自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方面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可持续,另一方面还要确保我国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当前,我国水土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农业生态系统退化明显,水土资源管理、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因此必须切实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依靠拼资源消耗、拼农资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经营,尽快转到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集约经营上来。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7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部署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安全高效绿色发展之路。新出台的《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也围绕着切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展开。 既然农业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模式不可撼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势在必行,农业生产高效、可持续是方向,那么光伏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就要与这些因素紧密关联,甚至要围绕着这些关键因素不断完善和制定光伏农业发展模式。首先光伏组件的使用上更加要倾向于契合农作物的生长需要,而不是单向追求更强的发电能力,要更加注重光伏组件的铺设对室内光照强度、光质变化、地面光环境均匀度的影响。从此角度来考虑可以均匀透光并且能够天然吸收对植物有害紫外光的硅基薄膜光伏组件为不二之选。
从消除面源污染和设施农业升级换代角度来讲,采用轻质透光的薄膜组件作为继塑料薄膜、PC阳光板、玻璃之后的第四代光伏温室覆盖材料,即从光照角度保障了植物生长正常需要,又能为从业者提供额外的发电收益,同时还能自主吸收掉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紫外光并选择性透过植物生长所需红光,最大限度的保障植物的健康生长。《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就特别提到要重点发展BIPV组件生产技术,其中就包括了可直接与建筑相结合的建材以及应用于农业大棚等建筑物上的各种组件。据了解,这种以光伏组件作为新型的覆盖材料以BIPV的形式建成的光伏农业大棚零排放无任何污染并且结构更加稳定,使用年限可达25年。以温室来说,一般钢结构温室的使用寿命约为15年上下,而木竹结构的简易温室寿命仅在5-10年之间,这将大大减少农业大棚后期维护成本以及面源材料的污染问题。
从发展方向上来看,未来的光伏农业还要朝向更加高效集约的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以新能源、物联网、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种植体系为依托的高产、高效、节能、环保的新型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迈进。
目前我国的光伏农业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还缺乏系统的理念研究与实践探索,但最迫切的是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尽管各地光伏农业项目发展迅猛,但各地的光伏农业项目在设计、规模上也缺乏专业标准,没有形成标准化;其次,在政策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明确文件规定光伏农业享受哪些政策。为了尽量少走弯路、错路,实现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系统、完备的行业标准则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业界有识之士和相关部门核心的工作内容。而光伏与农业如何更精准的结合,如何在保障农业核心地位的基础上,既利用农业剩余空间发电、又能不影响农业种植,保证农业功能的基本要求甚至优化及推动设施农业的发展,也将是光伏农业未来一段时间发展过程当中需要反复探索实践的主题。
只要相关企业能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用长远、可持续的眼光看待这项朝阳产业,并积极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相信光伏农业的未来将不可限量,最终实现新能源 新农业两大产业的终极融合并且真正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