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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变得越来越复杂,高等教育进入了发展的新常态。传统评估形式的弊端日渐显露,监测评估作为一种新的评估理念和评估形式应运而生。通过厘清监测评估的基本内涵,探索我国以后监测评估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估;监测评估
高等教育评估在规范、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基本形成了以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但由于传统评估形式的评估周期较长、评估过程静态化、评估结果滞后性等问题,已不能满足高等教育评估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诉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监测评估作为一种新的评估理念和评估形式应运而生。
一、监测评估的基本内涵
与传统评估形式相比,监测评估更强调对高校教育教学质量信息的掌握。通过连续、动态地对高校教育教学的运行状态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为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因此,监测评估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教育的诸要素信息进行持续收集、动态跟踪、客观描述、及时反馈、深入挖掘、系统分析,直观呈现高等教育运行状态,为多元主体进行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监测评估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一)教育教学过程监测常态化
高等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系统、连续地采集高校在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信息,直观呈现高校在各方面的运行状态,实现对高校教育教学状态的常态监测,突破了传统评估活动只关注已发生的事实和评估的偶发性和周期性的弊端。监测过程中,数据平台会根据高校的各项指标设置一个临阈值,当监测到高校的单项指标或综合指标达到这个临阈值时,数据平台的预警系统就会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高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查找和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
(二)教育质量呈现数据化
监测评估以全国各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教育教学数据平台为依托,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广泛收集与高校有关的各方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风险预测,帮助高校及时准确地“找状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数据平台设计不同的数据模型进行分析,也可以利用数据平台统计各方面的最值和平均值。同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数据平台对各高校进行全面监测,降低评估成本,提高评估实效,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以持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
作为一种新的评估理念和评估形式,监测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常态化监测高校的教育教学过程,探索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路径。持续提高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及时获取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的分析与处理,帮助高校发现当前的不足之处,为高校提供有效解决的方案。通过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高校在每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就相当于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次提升,长此以往,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才能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四)价值判断主体多元化
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需要高等教育活动中各个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对话机制共同参与评估活动,这也意味着高等教育在由传统一元控制的模式向现代多元平等协商的治理模式的转变。监测评估打破了以往教育评估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形式,评估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还包括高校及高校中的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等。但是,监测评估本身并不对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评判,只是对高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状态进行直观性、客观性呈现,由各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一定的评判标准自主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判。
二、监测评估的实施路径
建设新时期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推进我国的监测评估的建设与实施效果,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探索。
(一)加强监测评估的制度建设
良好的制度建设是评估活动有效实施的基础保障。关于监测评估,首先就是从制度层面出发,加强监测评估的制度建设。关于制度建设我国应从我国的实情和高等教育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同时也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设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监测评估制度。在制定相关制度的过程之中,要合理把握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的权、责、利,以开放的姿态和宏观的视野建立与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相契合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二)遵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
实施监测评估,必须遵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多元主体:监测评估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还包括高校及高校中的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等;(2)平等协商:各利益相关之间应建立起一个平等的沟通与对话机制,在评估指标、数据信息等方面通过平等协商、共同决策,保证教育评估的民主化;(3)共同参与:各利益相关者应以平等的地位共同参与到监测评估的过程中,在进行结果评判时,各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一定的评判标准自主进行評判。
(三)合理设计监测评估基本指标
监测评估的指标设计首先要遵循整体性、可测性、客观性,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选取各级指标,构建监测评估的基本指标体系。指标的选取既要包括办学定位、招生情况、师资力量等一般性指标,也要针对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设计反映学校特色文化的个性化指标。为了保证评估指标的信度和效度,在设计指标的过程中还应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在选择和确定具体指标时要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和重点,注意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重点指标和常态指标相结合。
(四)完善监测评估保障机制
首先,建立数据收集机制。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善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保证监测数据来源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持续性;同时通过其它方式补充和完善数据,保障数据来源的全面性、多元化;其次,完善质量报告发布机制。政府要继续完善高校年度质量报告中的核心数据,促进社会对各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更全面的了解。并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划分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之间的职责和权力,确保高校公开、客观、及时地发布质量报告。最后,加强评估文化建设。高校不仅要加强学校基础硬件设施,更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校内树立人人是评估主体的意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积极作用,将监测评估与高校自身的发展融合起来,以监测评估来带动高校规划的落实。
综上所述,监测评估在诸多方面与传统评估有着显著区别,是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新形式。但是,监测评估在高等教育领域仍属于新生事物,在理论逐步完备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具体应用,仍有许多具体问题有待解决,需要有关学者进一步认真思考并细致研究。
参考文献:
[1]王战军,乔刚,李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新类型:监测评估[J].高等教育研究,2015,36(04):39-42+60.
[2]乔刚,李芬.监测评估:高等教育评估的新理念[J].高教探索,2016(11):16-20.
[3]王战军,王永林.监测评估: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新图景[J].复旦教育论坛,2014,12(02):5-9.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估;监测评估
高等教育评估在规范、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基本形成了以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但由于传统评估形式的评估周期较长、评估过程静态化、评估结果滞后性等问题,已不能满足高等教育评估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诉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监测评估作为一种新的评估理念和评估形式应运而生。
一、监测评估的基本内涵
与传统评估形式相比,监测评估更强调对高校教育教学质量信息的掌握。通过连续、动态地对高校教育教学的运行状态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为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因此,监测评估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等教育的诸要素信息进行持续收集、动态跟踪、客观描述、及时反馈、深入挖掘、系统分析,直观呈现高等教育运行状态,为多元主体进行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监测评估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一)教育教学过程监测常态化
高等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系统、连续地采集高校在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信息,直观呈现高校在各方面的运行状态,实现对高校教育教学状态的常态监测,突破了传统评估活动只关注已发生的事实和评估的偶发性和周期性的弊端。监测过程中,数据平台会根据高校的各项指标设置一个临阈值,当监测到高校的单项指标或综合指标达到这个临阈值时,数据平台的预警系统就会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高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查找和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
(二)教育质量呈现数据化
监测评估以全国各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教育教学数据平台为依托,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广泛收集与高校有关的各方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风险预测,帮助高校及时准确地“找状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数据平台设计不同的数据模型进行分析,也可以利用数据平台统计各方面的最值和平均值。同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利用数据平台对各高校进行全面监测,降低评估成本,提高评估实效,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以持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
作为一种新的评估理念和评估形式,监测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常态化监测高校的教育教学过程,探索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路径。持续提高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及时获取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的分析与处理,帮助高校发现当前的不足之处,为高校提供有效解决的方案。通过这样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高校在每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就相当于教育教学质量的一次提升,长此以往,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才能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四)价值判断主体多元化
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需要高等教育活动中各个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对话机制共同参与评估活动,这也意味着高等教育在由传统一元控制的模式向现代多元平等协商的治理模式的转变。监测评估打破了以往教育评估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形式,评估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还包括高校及高校中的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等。但是,监测评估本身并不对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评判,只是对高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状态进行直观性、客观性呈现,由各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一定的评判标准自主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判。
二、监测评估的实施路径
建设新时期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推进我国的监测评估的建设与实施效果,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探索。
(一)加强监测评估的制度建设
良好的制度建设是评估活动有效实施的基础保障。关于监测评估,首先就是从制度层面出发,加强监测评估的制度建设。关于制度建设我国应从我国的实情和高等教育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同时也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设有中国特色、国际领先的监测评估制度。在制定相关制度的过程之中,要合理把握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的权、责、利,以开放的姿态和宏观的视野建立与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相契合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二)遵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
实施监测评估,必须遵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多元主体:监测评估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还包括高校及高校中的师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等;(2)平等协商:各利益相关之间应建立起一个平等的沟通与对话机制,在评估指标、数据信息等方面通过平等协商、共同决策,保证教育评估的民主化;(3)共同参与:各利益相关者应以平等的地位共同参与到监测评估的过程中,在进行结果评判时,各利益相关者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一定的评判标准自主进行評判。
(三)合理设计监测评估基本指标
监测评估的指标设计首先要遵循整体性、可测性、客观性,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选取各级指标,构建监测评估的基本指标体系。指标的选取既要包括办学定位、招生情况、师资力量等一般性指标,也要针对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设计反映学校特色文化的个性化指标。为了保证评估指标的信度和效度,在设计指标的过程中还应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在选择和确定具体指标时要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和重点,注意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重点指标和常态指标相结合。
(四)完善监测评估保障机制
首先,建立数据收集机制。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善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保证监测数据来源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持续性;同时通过其它方式补充和完善数据,保障数据来源的全面性、多元化;其次,完善质量报告发布机制。政府要继续完善高校年度质量报告中的核心数据,促进社会对各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更全面的了解。并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明确划分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之间的职责和权力,确保高校公开、客观、及时地发布质量报告。最后,加强评估文化建设。高校不仅要加强学校基础硬件设施,更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校内树立人人是评估主体的意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积极作用,将监测评估与高校自身的发展融合起来,以监测评估来带动高校规划的落实。
综上所述,监测评估在诸多方面与传统评估有着显著区别,是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新形式。但是,监测评估在高等教育领域仍属于新生事物,在理论逐步完备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具体应用,仍有许多具体问题有待解决,需要有关学者进一步认真思考并细致研究。
参考文献:
[1]王战军,乔刚,李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新类型:监测评估[J].高等教育研究,2015,36(04):39-42+60.
[2]乔刚,李芬.监测评估:高等教育评估的新理念[J].高教探索,2016(11):16-20.
[3]王战军,王永林.监测评估:高等教育评估发展的新图景[J].复旦教育论坛,2014,1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