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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下,新颖的教学方式和先进的教学手段让课堂五彩缤纷,焕发出了新的生机。课堂亮起来了、动起来了、响起来了。声光电、唱念打,各种手段纷纷登场,把课堂装扮得花枝招展……语文公开课的课堂教学都是那么华丽,那么热闹。我们听课者都会陶醉于小手常举、小口常开的气氛,满足于多媒体全方位轰炸和教师的激情奔放,欣赏于皆大欢喜的评价艺术。当我静下心来时,常常在思索:语文课堂上五彩缤纷、沸沸扬扬的表象里,涵盖的究竟是什么?学生们在这样看似热闹的课堂里,学到的又是什么?
在新课程理念的熏染下,我们的语文课堂不再沉闷与乏味,但是在异彩纷呈的背后,我们却看到语文教学的浮躁与迷失——课堂变得热闹了,语文味儿却变淡了;人文性有了,工具性却缺失了;综合的东西多了,学科性却丢失了。为什么会有这种缺失呢?首先,这是否与没有正确认识语文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有关呢?语文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是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而读与写的能力是语文的基本能力。语文课改应该有利于加强与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然而当前的语文教学,重视了“全面”,而对“核心”问题却有所忽视。
不要把阅读教学课上成阅读理解课。大家知道,阅读理解与阅读教学有不同的目的任务。阅读理解是“通过书面言语的感知获得意义的思维过程”(《教育大辞典》),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语文课程标准》)。这是每一个阅读者阅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必经的过程。简而言之,“读懂了”,阅读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而阅读教学就不同了,它是为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良好的阅读习惯,为学生今后的独立阅读打基础而进行的“教与学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教学不仅要让学生“读懂”课文,而且要在此基础上学会阅读。也就是说,阅读教学不仅要通过语言文字的载体理解内容,而且要关注语言文字载体本身的物质存在。其实,所谓课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文章”)的意义就包含着内容意义和形式意义两个方面,只要内容意义而忽视形式意义,是不完全的阅读教学。两者统一得好,教学得法,是可以达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诗性境界的。多数情况下,教学还是要走一个来回,即让学生从语言文字入手理解内容,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看看语言文字是怎样表达内容的。
不要淡化教学过程中的语文意识。语文意识是指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始终有清醒而明晰的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意念,始终不忘记一个语文教师的职责。一是学生在个体阅读以后交流感悟体验的时候,教师往往只关注学生所说的内容,如意思是否正确,是否有创意,至于语言表达得如何就不计较了。二是在阅读文本的基础上拓展阅读的时候,有时利用文本表达上的含蓄蒙眬或留下的空白,需要学生用自己的生命体验去诠释去补充,或展开想象的翅膀去充盈去丰富;这些时候往往时间仓促,不容学生经过比较鉴别、分析归纳的思维活动,然后付诸言语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这样,好事没有做到位,没有做踏实,拓展性阅读徒具形式而已。三是把上述口语交流的内容转化为书面文字的时候,以为内容基本正确就可以了,文字表达方面的评议往往敷衍了事、马马虎虎,甚至就根本不加评议。
加强语文意识,笔者认为语文教师在课堂上必须树立“无时不语文”的思想,时时处处都在引导学生学习语文。首先有明确的语言表达训练意识。学生无论是口头说还是书面写,都是训练语言表达。既然是训练语言表达,都必须有内容和形式上的要求,就得在语言表达上下工夫。锤炼语言就是锤炼思想,语言流畅了就是思想舒展了。其次是学生有充分的语言实践时间,有重视学生在实践中积累和运用语言的意识。教师有意引导学生不断内化书面语言,不断丰富充盈自己的语言库存。学过的词汇和句子在练习表达时,能不时显于笔下或口语之中。而不是一味鼓励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即头脑里固有的语言)来表达,与吸纳书面语言脱离开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语文教师始终坚守自己的“岗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最后,教师对学生语言的生成与发展有强烈的指导和相助意识。教师应十分了解学生的语言发展水平和表达的欲望与困惑,在师生共同参与中及时给予学生以鼓励与必要的点拨,使他们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由不准确到准确、不熟练到熟练。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如登山,正是在教师的指引扶助下一步一步,逐步到达理想的境界的。
(作者单位:辽阳县刘二堡河北小学 辽宁辽阳)
在新课程理念的熏染下,我们的语文课堂不再沉闷与乏味,但是在异彩纷呈的背后,我们却看到语文教学的浮躁与迷失——课堂变得热闹了,语文味儿却变淡了;人文性有了,工具性却缺失了;综合的东西多了,学科性却丢失了。为什么会有这种缺失呢?首先,这是否与没有正确认识语文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有关呢?语文教学的目的和任务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素养是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而读与写的能力是语文的基本能力。语文课改应该有利于加强与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然而当前的语文教学,重视了“全面”,而对“核心”问题却有所忽视。
不要把阅读教学课上成阅读理解课。大家知道,阅读理解与阅读教学有不同的目的任务。阅读理解是“通过书面言语的感知获得意义的思维过程”(《教育大辞典》),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语文课程标准》)。这是每一个阅读者阅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必经的过程。简而言之,“读懂了”,阅读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而阅读教学就不同了,它是为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良好的阅读习惯,为学生今后的独立阅读打基础而进行的“教与学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教学不仅要让学生“读懂”课文,而且要在此基础上学会阅读。也就是说,阅读教学不仅要通过语言文字的载体理解内容,而且要关注语言文字载体本身的物质存在。其实,所谓课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文章”)的意义就包含着内容意义和形式意义两个方面,只要内容意义而忽视形式意义,是不完全的阅读教学。两者统一得好,教学得法,是可以达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诗性境界的。多数情况下,教学还是要走一个来回,即让学生从语言文字入手理解内容,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看看语言文字是怎样表达内容的。
不要淡化教学过程中的语文意识。语文意识是指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始终有清醒而明晰的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意念,始终不忘记一个语文教师的职责。一是学生在个体阅读以后交流感悟体验的时候,教师往往只关注学生所说的内容,如意思是否正确,是否有创意,至于语言表达得如何就不计较了。二是在阅读文本的基础上拓展阅读的时候,有时利用文本表达上的含蓄蒙眬或留下的空白,需要学生用自己的生命体验去诠释去补充,或展开想象的翅膀去充盈去丰富;这些时候往往时间仓促,不容学生经过比较鉴别、分析归纳的思维活动,然后付诸言语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这样,好事没有做到位,没有做踏实,拓展性阅读徒具形式而已。三是把上述口语交流的内容转化为书面文字的时候,以为内容基本正确就可以了,文字表达方面的评议往往敷衍了事、马马虎虎,甚至就根本不加评议。
加强语文意识,笔者认为语文教师在课堂上必须树立“无时不语文”的思想,时时处处都在引导学生学习语文。首先有明确的语言表达训练意识。学生无论是口头说还是书面写,都是训练语言表达。既然是训练语言表达,都必须有内容和形式上的要求,就得在语言表达上下工夫。锤炼语言就是锤炼思想,语言流畅了就是思想舒展了。其次是学生有充分的语言实践时间,有重视学生在实践中积累和运用语言的意识。教师有意引导学生不断内化书面语言,不断丰富充盈自己的语言库存。学过的词汇和句子在练习表达时,能不时显于笔下或口语之中。而不是一味鼓励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即头脑里固有的语言)来表达,与吸纳书面语言脱离开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语文教师始终坚守自己的“岗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最后,教师对学生语言的生成与发展有强烈的指导和相助意识。教师应十分了解学生的语言发展水平和表达的欲望与困惑,在师生共同参与中及时给予学生以鼓励与必要的点拨,使他们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由不准确到准确、不熟练到熟练。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如登山,正是在教师的指引扶助下一步一步,逐步到达理想的境界的。
(作者单位:辽阳县刘二堡河北小学 辽宁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