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分析心理危机干预对抑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意义,针对高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高职院校重大突发事件中实施有效心理危机干预的对策,以有效预防高职院校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更有力地保障校园的安定和谐。
【关键词】高职院校 重大突发事件
心理危机干预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2C-
0105-02
高职院校中的重大突发事件指的是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需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事件。高职教育一直以来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面对近年来高校中重大突发事件呈现出的多发态势,高职院校有责任防范这些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主要措施即是心理危机干预。构建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针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因素分类剖析,不仅能有效预防高职院校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更有利于保障校园的安定和谐。
一、心理危机干预对抑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意义
(一)心理危机干预能有效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般情况下,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缺乏明显迹象,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普遍缺乏危机意识和警惕性,往往都是在各类矛盾、冲突逐渐累积,并形成质变爆发之后才会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方可以借助有效的预警程序提前锁定安全隐患,运用科学分析手段迅速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干预预案,进而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通过心理危机干预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力
重大突发事件对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有很大的破坏性,并且其突发性的特征决定了事件一旦发生就会迅速波及校内的各个层面,对学院各项工作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重大突发事件爆发时,通过心理危机干预的迅速介入,可及时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从而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涉及面和影响力。
(三)心理危机干预有助当事人从重大突发事件中尽快恢复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极易导致相关人员思维紊乱并产生恐慌心理,甚至做出极端行为。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即是做好心理危机干预。高职院校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了解学生们的思想动态,通过开展心理辅导、行为指导、心理暗示等方式进行干预,让学生能在心理教师的引导下尽快消除事件的消极影响,抑制情绪剧烈波动,尽快恢复健康、良好的心态。
二、高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存在的问题
(一)不重视预警防范的前期工作
1.预防工作重点不明确。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应该着重培养高职生具备健康过硬的心理素质,使高职生能冷静面对危机发生,避免出现心理恐慌。由于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等)本身是难以防范的,因而高职学生是否具备过硬的心理素质,就成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
2.预防教育宣传方式简单。多数高职院校在预防知识宣传的过程中,都是使用如召开班会、讲座等传统的教育方式来向学生灌输各种理论知识,缺乏互动和实际演练,枯燥的教育模式并不能让学生很好地理解和接受。
3.预警工作形式化。虽然多数高职院校都成立了心理辅导中心或建立了心理教育多级网络,但各级网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之间缺乏交流,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很少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心理动态,预警机制基本流于形式。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使危机预警防范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二)干预范围狭隘,缺乏主动性
1.干预实施主体单一。由于高职学生多数居住在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学院作为主要责任人,理所应当成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主体。但由于突发事件会导致学生的心理承受压力过大,如果没有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协助,心理危机干预成效不佳。
2.干预对象缺乏主观能动性。在突发事件引发高职学生心理危机后,高职院校的心理危机干预一般都是被动开展,并且在干预过程中干预者与危机个体欠缺交流,干预者注重行为实施而忽视心灵沟通,危机个体不能主动表达自身的感受,情绪难以抒发,因此难以积极主动配合干预工作,使干预效果大打折扣。
3.忽略危机个体相关人群的心理干预。突发重大事件影响面和波及范围广泛,致使心理危机也具有传播性,会对危机主体周围人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心理危机干预只对当事人实施,没有将干预范围扩大至相关群体,容易导致事件影响扩大化,发展进一步恶化。
(三)缺少面向危机对象的后续跟踪反馈
事件发生时,前期的防范预警、中期的处理举措和后期的反馈共同构成完整的危机干预体系。多数高职院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虽然采取了心理危机干预,但不关注危机个体和周围相关人群的后续情况,没有对干预实施效果进行有效评估,缺少后期干预的跟踪反馈机制。实施后期干预实质上是对防范预警、处理举措工作的延伸,只有通过对心理干预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才能及时反馈危机个体和相关者的心理状况,以进一步采取其他必要的干预措施,防止心理危机的反复,以此巩固应急处理阶段的干预效果。
三、高职院校重大突发事件中实施有效心理危机干预的对策
(一)预防型心理危机干预的及时介入
1.从宣传教育方面做好预防。高职院校应通过课堂讲座、宣传手册、网络互动、手机短信、广播校刊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预防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另外,结合理论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使学生不拘泥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师生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心理危机的重视程度,掌握基本的应对技能。通过理论实践结合的方式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在真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沉着应对,避免产生心理危机感。 2.构建心理干预网络体系。高职院校应建立由“学院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各级网络间信息及时互通,工作职责明确。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的建立将使得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能切实深入到学生当中,将日常心理教育与危机干预密切结合起来,使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能被及时发现、及时解读。并且,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工作的开展,能使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心由面向少数学生的障碍性咨询和危机干预,逐步转到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辅导上来,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心理成长与人格完善。
3.争取社会力量支持预警防范工作的开展。注重与政府部门、兄弟院校、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如邀请心理咨询专家演讲;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召开学生、家长、教师的座谈会等等。通过这些方式,建立一种相互支持、协助的社会网络,让高职院校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小影响范围。
(二)有效处理危机事件的干预措施
1.使危机主体积极主动协助干预。重大突发事件爆发时,高职院校不能盲目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应在引导危机主体自身产生主观能动性之后,逐步深入铺开心理辅导教育,以取得更显著的成效。为有效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协助干预工作,高职院校可以针对性地开展个体、群体心理辅导或教育活动,营造关心、关爱的氛围,让学生能正确认识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激励学生主动说出自身感受及想法,保持理性且冷静应对突发事件。
2.使多个主体参与干预。一般来说,获得的各方面支持愈少,危机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愈弱;支持愈多,则危机个体的心理随能力愈强。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危机个体不能得到家庭亲友的支持,仅仅依靠学院教师的干预教育,是不可能迅速并彻底摆脱危机的。因此,心理危机干预必须由心理专家、心理机构、社会、家庭等多方面共同实施,协同帮助其应对突发事件,使其获得理解与支持。这样,不仅极大地舒缓、释放了当事人的压力,而且能帮助其尽快摆脱心理危机,稳定心态。
3.拓宽、延伸心理干预的对象。当重大突发事件爆发后,其较大的影响范围致使心理危机会以一定形式扩散和传播。在此情形下,不光当事人自身的心理会遭受较大的创伤,与当事人相关的一些人员(如家属、同伴等)心理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并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出现广泛性、群体性的心理危机。此时,心理危机处置专家应及时介入干预,运用团体心理危机干预的方式,鼓励相关人群进行团体内部沟通,互相交流情感,彼此协助,积极应对危机。进而使相关人群尽快解除心理困扰,摆脱突发事件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三)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的评估反馈机制
高职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重点不能只停留在发生危机的即时阶段,心理危机干预是一整套联动的系统过程,还应加强对心理危机的后期干预。
1.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评估机制。高职院校应建立一套系统的心理危机评估机制,以便在心理干预的后期检查之前应急处置阶段的干预效果。评估方式可以让专业心理教师对当事人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通过交流谈话、心理测试等方式,科学地进行评估解析,以区分心理仍存在异常和已恢复正常的个体,对异常个体跟踪实施针对性的心理危机干预。
2.对危机个体实施跟踪反馈。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的心灵创伤具有一定的反复性和较强的隐蔽性。虽然经过调整干预,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后心理危机感会逐步降低乃至消失,但部分隐藏较深的应激反应会在某些特定条件(如类似事件、相同场景、纪念日等)下诱发,当事人极易重新产生心理危机。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跟踪反馈措施,以专业心理教师为主,家长和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中的相关人员共同开展跟踪观察,密切关注危机个体及周围相关人员的心理动态,及时反馈信息,预防其心理状态转化,避免心理危机出现反复。
高职院校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多个主体的力量沟通与协作,应才会使干预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注重宣传教育,培养具备良好心理素质的高职学生,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结合高职院校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措施,以做好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准备。
【参考文献】
[1]孔德莉.建立高校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J].中国轻工教育,2009(2)
[2]樊富珉.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与和谐社会建设[J].心理与行为研究,2011(增刊)
[3]周海谦.群体事件中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策略[J].科教文汇,2011(2)
[4]张萌.浅议大学生心理危机及危机干预体系的构建[J].群文天地,2012(3)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课题(200804LX205)
【作者简介】罗桂全(1965- ),女,壮族,广西来宾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科学技术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何田田)
【关键词】高职院校 重大突发事件
心理危机干预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2)12C-
0105-02
高职院校中的重大突发事件指的是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需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事件。高职教育一直以来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面对近年来高校中重大突发事件呈现出的多发态势,高职院校有责任防范这些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主要措施即是心理危机干预。构建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针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因素分类剖析,不仅能有效预防高职院校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更有利于保障校园的安定和谐。
一、心理危机干预对抑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意义
(一)心理危机干预能有效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般情况下,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缺乏明显迹象,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普遍缺乏危机意识和警惕性,往往都是在各类矛盾、冲突逐渐累积,并形成质变爆发之后才会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方可以借助有效的预警程序提前锁定安全隐患,运用科学分析手段迅速制定针对性的应急干预预案,进而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通过心理危机干预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力
重大突发事件对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有很大的破坏性,并且其突发性的特征决定了事件一旦发生就会迅速波及校内的各个层面,对学院各项工作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重大突发事件爆发时,通过心理危机干预的迅速介入,可及时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稳定当事人的情绪,从而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涉及面和影响力。
(三)心理危机干预有助当事人从重大突发事件中尽快恢复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极易导致相关人员思维紊乱并产生恐慌心理,甚至做出极端行为。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即是做好心理危机干预。高职院校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了解学生们的思想动态,通过开展心理辅导、行为指导、心理暗示等方式进行干预,让学生能在心理教师的引导下尽快消除事件的消极影响,抑制情绪剧烈波动,尽快恢复健康、良好的心态。
二、高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存在的问题
(一)不重视预警防范的前期工作
1.预防工作重点不明确。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应该着重培养高职生具备健康过硬的心理素质,使高职生能冷静面对危机发生,避免出现心理恐慌。由于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等)本身是难以防范的,因而高职学生是否具备过硬的心理素质,就成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
2.预防教育宣传方式简单。多数高职院校在预防知识宣传的过程中,都是使用如召开班会、讲座等传统的教育方式来向学生灌输各种理论知识,缺乏互动和实际演练,枯燥的教育模式并不能让学生很好地理解和接受。
3.预警工作形式化。虽然多数高职院校都成立了心理辅导中心或建立了心理教育多级网络,但各级网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之间缺乏交流,班主任(辅导员)以及班级心理委员很少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心理动态,预警机制基本流于形式。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使危机预警防范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二)干预范围狭隘,缺乏主动性
1.干预实施主体单一。由于高职学生多数居住在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学院作为主要责任人,理所应当成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主体。但由于突发事件会导致学生的心理承受压力过大,如果没有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力量的支持和协助,心理危机干预成效不佳。
2.干预对象缺乏主观能动性。在突发事件引发高职学生心理危机后,高职院校的心理危机干预一般都是被动开展,并且在干预过程中干预者与危机个体欠缺交流,干预者注重行为实施而忽视心灵沟通,危机个体不能主动表达自身的感受,情绪难以抒发,因此难以积极主动配合干预工作,使干预效果大打折扣。
3.忽略危机个体相关人群的心理干预。突发重大事件影响面和波及范围广泛,致使心理危机也具有传播性,会对危机主体周围人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心理危机干预只对当事人实施,没有将干预范围扩大至相关群体,容易导致事件影响扩大化,发展进一步恶化。
(三)缺少面向危机对象的后续跟踪反馈
事件发生时,前期的防范预警、中期的处理举措和后期的反馈共同构成完整的危机干预体系。多数高职院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虽然采取了心理危机干预,但不关注危机个体和周围相关人群的后续情况,没有对干预实施效果进行有效评估,缺少后期干预的跟踪反馈机制。实施后期干预实质上是对防范预警、处理举措工作的延伸,只有通过对心理干预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才能及时反馈危机个体和相关者的心理状况,以进一步采取其他必要的干预措施,防止心理危机的反复,以此巩固应急处理阶段的干预效果。
三、高职院校重大突发事件中实施有效心理危机干预的对策
(一)预防型心理危机干预的及时介入
1.从宣传教育方面做好预防。高职院校应通过课堂讲座、宣传手册、网络互动、手机短信、广播校刊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预防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另外,结合理论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使学生不拘泥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师生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心理危机的重视程度,掌握基本的应对技能。通过理论实践结合的方式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在真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沉着应对,避免产生心理危机感。 2.构建心理干预网络体系。高职院校应建立由“学院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各级网络间信息及时互通,工作职责明确。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的建立将使得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能切实深入到学生当中,将日常心理教育与危机干预密切结合起来,使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能被及时发现、及时解读。并且,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工作的开展,能使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心由面向少数学生的障碍性咨询和危机干预,逐步转到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辅导上来,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心理成长与人格完善。
3.争取社会力量支持预警防范工作的开展。注重与政府部门、兄弟院校、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如邀请心理咨询专家演讲;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召开学生、家长、教师的座谈会等等。通过这些方式,建立一种相互支持、协助的社会网络,让高职院校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小影响范围。
(二)有效处理危机事件的干预措施
1.使危机主体积极主动协助干预。重大突发事件爆发时,高职院校不能盲目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应在引导危机主体自身产生主观能动性之后,逐步深入铺开心理辅导教育,以取得更显著的成效。为有效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协助干预工作,高职院校可以针对性地开展个体、群体心理辅导或教育活动,营造关心、关爱的氛围,让学生能正确认识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激励学生主动说出自身感受及想法,保持理性且冷静应对突发事件。
2.使多个主体参与干预。一般来说,获得的各方面支持愈少,危机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愈弱;支持愈多,则危机个体的心理随能力愈强。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危机个体不能得到家庭亲友的支持,仅仅依靠学院教师的干预教育,是不可能迅速并彻底摆脱危机的。因此,心理危机干预必须由心理专家、心理机构、社会、家庭等多方面共同实施,协同帮助其应对突发事件,使其获得理解与支持。这样,不仅极大地舒缓、释放了当事人的压力,而且能帮助其尽快摆脱心理危机,稳定心态。
3.拓宽、延伸心理干预的对象。当重大突发事件爆发后,其较大的影响范围致使心理危机会以一定形式扩散和传播。在此情形下,不光当事人自身的心理会遭受较大的创伤,与当事人相关的一些人员(如家属、同伴等)心理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并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出现广泛性、群体性的心理危机。此时,心理危机处置专家应及时介入干预,运用团体心理危机干预的方式,鼓励相关人群进行团体内部沟通,互相交流情感,彼此协助,积极应对危机。进而使相关人群尽快解除心理困扰,摆脱突发事件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三)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的评估反馈机制
高职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重点不能只停留在发生危机的即时阶段,心理危机干预是一整套联动的系统过程,还应加强对心理危机的后期干预。
1.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评估机制。高职院校应建立一套系统的心理危机评估机制,以便在心理干预的后期检查之前应急处置阶段的干预效果。评估方式可以让专业心理教师对当事人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通过交流谈话、心理测试等方式,科学地进行评估解析,以区分心理仍存在异常和已恢复正常的个体,对异常个体跟踪实施针对性的心理危机干预。
2.对危机个体实施跟踪反馈。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的心灵创伤具有一定的反复性和较强的隐蔽性。虽然经过调整干预,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后心理危机感会逐步降低乃至消失,但部分隐藏较深的应激反应会在某些特定条件(如类似事件、相同场景、纪念日等)下诱发,当事人极易重新产生心理危机。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跟踪反馈措施,以专业心理教师为主,家长和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中的相关人员共同开展跟踪观察,密切关注危机个体及周围相关人员的心理动态,及时反馈信息,预防其心理状态转化,避免心理危机出现反复。
高职院校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多个主体的力量沟通与协作,应才会使干预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注重宣传教育,培养具备良好心理素质的高职学生,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结合高职院校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措施,以做好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准备。
【参考文献】
[1]孔德莉.建立高校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J].中国轻工教育,2009(2)
[2]樊富珉.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与和谐社会建设[J].心理与行为研究,2011(增刊)
[3]周海谦.群体事件中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策略[J].科教文汇,2011(2)
[4]张萌.浅议大学生心理危机及危机干预体系的构建[J].群文天地,2012(3)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课题(200804LX205)
【作者简介】罗桂全(1965- ),女,壮族,广西来宾人,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科学技术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责编 何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