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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乒乓球运动作为国球国球,自1959年乒乓球获得世界冠军以后,我国的乒乓球事业长盛不衰。乒乓球运动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以及喜爱,且近年来,国际赛事的组织发展越来越多,这对于乒乓球运动员是一个能够有更多机会切磋进步的舞台,然而对于乒乓球裁判员的素质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通过文献资料法、关键事件访谈法,提炼出我国乒乓球裁判员的胜任特征要素。
关键词:乒乓球;裁判员;裁判技能;胜任特征
1我国乒乓球裁判事业发展概述
随着乒乓球运动的持续发展,我国乒乓球运动从无到有,迅速得到了发展,乒乓球裁判员的队伍也不断壮大。1952年,我国成立了最早的乒乓球队;1959年,我国取得了乒乓球运动的第一个世界冠军;1956年,我国首次建立了裁判员等级制度,将乒乓球裁判员分为四个等级;在裁判员等级制度建立之后,我国乒乓球裁判员队伍呈现出“宝塔”式的形式发展,形成了基础庞大和顶尖裁判员并存的局面,到1973年我国已经有11名国际乒乓球裁判员,标志着我国乒乓球裁判员队伍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基本实现同国际接轨,达到世界顶尖水平。
2胜任特征的概念界定
国外学者对胜任特征概念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导致胜任特征的定义比较宽泛,其中最有影响力的胜任特征的概念有以下三种:
(1)麦克利兰教授在1973年首次提出胜任特征的定义为,能够有效区分某一岗位中优秀绩效者和普通绩效者的那些可以较容易测量的个体特征,它可以是知识、动机、价值观、特质与技能"[1]。
(2)1982年,美国心理学家Boyatzis将胜任特征表述为:“在工作岗位中,致使从业者取得优秀绩效的潜在特征,它可以是自我形象、价值观、特质、动机、知识和专业技能[2]”
(3)1993年,Spencer在《工作中的胜任特征》中指出:胜任特征是指能够导致高工作绩效出现的、较难以察觉的特征,它是一-种可以持续很长时间的行为方式。这些特征对于预测工作绩效具有显著效果,相比用智力或学历测量效果更好”[3]。
基于以上国外学者对胜任特征概念的界定,我国学者也对胜任特征进行了本土化的阐释,但目前国内相关研究中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名称,如胜任素质、胜任特质、胜任力、胜任能力等,且定义也不尽相同,至今也尚未统一。
王重鸣等将胜任特征定义为,那些可以导致高绩效产生的个人特征的总和[4]。时勘、王继承等认为,胜任特征是指能明显将特定工作岗位中的绩优者和绩平者明显区分开的特征,而且这些个人潜在特征都是较为持久的关键特征[5]。彭剑峰将胜任特征定义为,那些能够使工人表现出优秀绩效的个体特征的总和[6]。
综上所述,人们对“胜任特征”的定义表述各不相同无法统一,但究其本质都是强调在具体工作中,员工所具备的个人特征。因此,可以从以下三个重要特征把握胜任特征的定义:一是胜任特征与特定职位的工作绩效紧密相关,可以对未来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预测;二是通过胜任特征测评可以对某一具体职位中绩优者与绩平者进行有效区分;三是胜任特征与具体职位紧密相关,受工作环境等的影响。
根据以上对于胜任特征定义的分析,本研究认为,我国乒乓球裁判员的胜任特征是指乒乓球裁判员在执裁实践中能够有效区分绩优裁判员与绩平裁判员,并且可以被可靠测量的个体特征和行为技能的总和。
3我国乒乓球裁判员裁判水平的现状分析
3.1我国乒乓球裁判员普遍英语水平较低
乒乓球裁判员的考核制度非常严格要求也相对比较高,英语水平是乒乓球裁判员考核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当前我国乒乓球裁判员在蓝牌制度的考核中,很多都是由于英语水平较低没有通过考核,导致失去了世界大赛的执法资格。目前,我国乒乓球裁判员只有达到国家级裁判员或者是以上级别的时候他们才会意识到英语听说能力的重要性。在我国国家级以下乒乓球裁判员队伍中,外籍裁判员和外籍运动员比较少,乒乓球运动员和乒乓球裁判员的英语水平相对较低,这对于乒乓球裁判员提高英语听说能力水平非常不利。而提升英语听说能力需要时间和不断练习才能实现,很多乒乓球裁判员在从事裁判工作之前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英语知识,从事乒乓球裁判工作之后学习英语的机会也特别少,这使得乒乓球裁判员的英语听说能力水平低。
3.2基层乒乓球裁判员心理素质较差
随着国际乒联规则的不断修改,乒乓球比赛赛程不断变短,裁判的每一个决定每一分球的判罚对比赛结果和对运动员的影响都越来越大,这使得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壓力;而“大球”的使用,使得裁判员在裁判过程中需要更加稳定的情绪和更好的注意力。
3.2.1乒乓球裁判员的注意力分配和抗干扰能力较弱
当前乒乓球比赛赛场周围群众较多,场外指导比较混乱,参加比赛的人数也比较多,这使得裁判员的注意力受到影响,除了对比赛做出裁决之外,还要管理场外观众,部分乒乓球裁判员的抗干扰能力和注意力分配均不太好,往往在比赛中显得手忙脚乱,心有余而力不足。
3.2.2乒乓球裁判员存在补偿心理
公平竞技是乒乓球比赛的规则,在乒乓球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很容易受到自己主观思想的影响,会做出偏袒一方运动员的行为,在做出一系列误判和错判的举动之后,裁判员没有正确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心中会产生一种愧疚感,在后续比赛中会努力地做出一系列举动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但是恰恰是这种失误判罚让比赛处于难以控制的局面,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4小结
随着乒乓球运动的不断发展和国际乒联对规则的不断完善,培养和提高乒乓球裁判员的专业技能,同时也要进行心理培训,使得裁判员在场上进行裁判工作时能够控制情绪稳定,提高专业素养。乒乓球运动发展的越来越好,对应的执行竞赛的裁判员自身所需要的技能以及能力越来越多。这对于乒乓球裁判员自身成长和比赛的顺利进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McClelland DC.Testing for competence rather than for intelligence[J].American Psychologist,1973,(28):1-14.
[2]Boyatzis,R.E.Rendering into competence the things that are competent[J].American Psycholoist,1994,(49):64-66.
[3]Spencer LM.Copetence at Work:Model for Superior Performance[M].NewYork,1993:23-25.
[4]王重鸣.管理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83-120.
[5]时勘,王继承.企业高层管理者胜任特征模型评价的研究[J].心理学报,2002,(3):306-311.
[6]彭剑峰,饶征.基于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5-79.
作者简介:胡佳晨(1998-),女,汉族,浙江宁波人,学生,本科在读,单位:成都体育学院运动,研究方向:运动训练。
关键词:乒乓球;裁判员;裁判技能;胜任特征
1我国乒乓球裁判事业发展概述
随着乒乓球运动的持续发展,我国乒乓球运动从无到有,迅速得到了发展,乒乓球裁判员的队伍也不断壮大。1952年,我国成立了最早的乒乓球队;1959年,我国取得了乒乓球运动的第一个世界冠军;1956年,我国首次建立了裁判员等级制度,将乒乓球裁判员分为四个等级;在裁判员等级制度建立之后,我国乒乓球裁判员队伍呈现出“宝塔”式的形式发展,形成了基础庞大和顶尖裁判员并存的局面,到1973年我国已经有11名国际乒乓球裁判员,标志着我国乒乓球裁判员队伍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基本实现同国际接轨,达到世界顶尖水平。
2胜任特征的概念界定
国外学者对胜任特征概念的界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导致胜任特征的定义比较宽泛,其中最有影响力的胜任特征的概念有以下三种:
(1)麦克利兰教授在1973年首次提出胜任特征的定义为,能够有效区分某一岗位中优秀绩效者和普通绩效者的那些可以较容易测量的个体特征,它可以是知识、动机、价值观、特质与技能"[1]。
(2)1982年,美国心理学家Boyatzis将胜任特征表述为:“在工作岗位中,致使从业者取得优秀绩效的潜在特征,它可以是自我形象、价值观、特质、动机、知识和专业技能[2]”
(3)1993年,Spencer在《工作中的胜任特征》中指出:胜任特征是指能够导致高工作绩效出现的、较难以察觉的特征,它是一-种可以持续很长时间的行为方式。这些特征对于预测工作绩效具有显著效果,相比用智力或学历测量效果更好”[3]。
基于以上国外学者对胜任特征概念的界定,我国学者也对胜任特征进行了本土化的阐释,但目前国内相关研究中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名称,如胜任素质、胜任特质、胜任力、胜任能力等,且定义也不尽相同,至今也尚未统一。
王重鸣等将胜任特征定义为,那些可以导致高绩效产生的个人特征的总和[4]。时勘、王继承等认为,胜任特征是指能明显将特定工作岗位中的绩优者和绩平者明显区分开的特征,而且这些个人潜在特征都是较为持久的关键特征[5]。彭剑峰将胜任特征定义为,那些能够使工人表现出优秀绩效的个体特征的总和[6]。
综上所述,人们对“胜任特征”的定义表述各不相同无法统一,但究其本质都是强调在具体工作中,员工所具备的个人特征。因此,可以从以下三个重要特征把握胜任特征的定义:一是胜任特征与特定职位的工作绩效紧密相关,可以对未来的工作绩效进行有效预测;二是通过胜任特征测评可以对某一具体职位中绩优者与绩平者进行有效区分;三是胜任特征与具体职位紧密相关,受工作环境等的影响。
根据以上对于胜任特征定义的分析,本研究认为,我国乒乓球裁判员的胜任特征是指乒乓球裁判员在执裁实践中能够有效区分绩优裁判员与绩平裁判员,并且可以被可靠测量的个体特征和行为技能的总和。
3我国乒乓球裁判员裁判水平的现状分析
3.1我国乒乓球裁判员普遍英语水平较低
乒乓球裁判员的考核制度非常严格要求也相对比较高,英语水平是乒乓球裁判员考核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当前我国乒乓球裁判员在蓝牌制度的考核中,很多都是由于英语水平较低没有通过考核,导致失去了世界大赛的执法资格。目前,我国乒乓球裁判员只有达到国家级裁判员或者是以上级别的时候他们才会意识到英语听说能力的重要性。在我国国家级以下乒乓球裁判员队伍中,外籍裁判员和外籍运动员比较少,乒乓球运动员和乒乓球裁判员的英语水平相对较低,这对于乒乓球裁判员提高英语听说能力水平非常不利。而提升英语听说能力需要时间和不断练习才能实现,很多乒乓球裁判员在从事裁判工作之前没有系统的学习过英语知识,从事乒乓球裁判工作之后学习英语的机会也特别少,这使得乒乓球裁判员的英语听说能力水平低。
3.2基层乒乓球裁判员心理素质较差
随着国际乒联规则的不断修改,乒乓球比赛赛程不断变短,裁判的每一个决定每一分球的判罚对比赛结果和对运动员的影响都越来越大,这使得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壓力;而“大球”的使用,使得裁判员在裁判过程中需要更加稳定的情绪和更好的注意力。
3.2.1乒乓球裁判员的注意力分配和抗干扰能力较弱
当前乒乓球比赛赛场周围群众较多,场外指导比较混乱,参加比赛的人数也比较多,这使得裁判员的注意力受到影响,除了对比赛做出裁决之外,还要管理场外观众,部分乒乓球裁判员的抗干扰能力和注意力分配均不太好,往往在比赛中显得手忙脚乱,心有余而力不足。
3.2.2乒乓球裁判员存在补偿心理
公平竞技是乒乓球比赛的规则,在乒乓球比赛过程中,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很容易受到自己主观思想的影响,会做出偏袒一方运动员的行为,在做出一系列误判和错判的举动之后,裁判员没有正确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心中会产生一种愧疚感,在后续比赛中会努力地做出一系列举动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但是恰恰是这种失误判罚让比赛处于难以控制的局面,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4小结
随着乒乓球运动的不断发展和国际乒联对规则的不断完善,培养和提高乒乓球裁判员的专业技能,同时也要进行心理培训,使得裁判员在场上进行裁判工作时能够控制情绪稳定,提高专业素养。乒乓球运动发展的越来越好,对应的执行竞赛的裁判员自身所需要的技能以及能力越来越多。这对于乒乓球裁判员自身成长和比赛的顺利进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McClelland DC.Testing for competence rather than for intelligence[J].American Psychologist,1973,(28):1-14.
[2]Boyatzis,R.E.Rendering into competence the things that are competent[J].American Psycholoist,1994,(49):64-66.
[3]Spencer LM.Copetence at Work:Model for Superior Performance[M].NewYork,1993:23-25.
[4]王重鸣.管理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83-120.
[5]时勘,王继承.企业高层管理者胜任特征模型评价的研究[J].心理学报,2002,(3):306-311.
[6]彭剑峰,饶征.基于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5-79.
作者简介:胡佳晨(1998-),女,汉族,浙江宁波人,学生,本科在读,单位:成都体育学院运动,研究方向:运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