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阐述了彭阳县国有林场的基本现状,通过分析彭阳县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配套政策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 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5-0177-02
宁夏彭阳县有草庙林场、茹河林场和小园子林场3个国有林场。草庙林场(原王洼林场)有国有苗圃地5.33 hm2;茹河林场和小园子林场属新建林场,无国有林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精神,计划将“十二五”期间全县12个乡镇84个行政村生态移民迁出区4.6万hm2集体土地(林地36 666.67 hm2,耕地9 333.33 hm2)收归为国有土地,就近划归国有林场管理。
1 国有林场基本现状
1.1 森林资源
草庙林场(原王洼林场)主要管辖彭阳县北部5个乡镇33个村的生态移民迁出区21 333.33 hm2土地;茹河林场管辖4个乡镇34个村的生态移民迁出区14 666.67 hm2土地;小园子林场管辖3个乡镇17个村的生态移民迁出区9 333.33 hm2土地。3个国有林场现有36 866.67 hm2林地,其中:有林地6 933.33 hm2,退耕地10 200.00 hm2,未成林造林地9 866.67 hm2,宜林荒山荒地6 866.67 hm2。
1.2 资产现状
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66.17万元,包括各林场管护用房、办公设备、防火物资及水电设施等。
1.3 机构编制
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下辖3个国有林场属股级事业单位,其中草庙林场是原王洼林场迁建后重新更名的国有林场,属于差额事业单位,编制8人,现实有在编人员7名;茹河林场和小园子林场成立后,区编办未下达新增人员编制指标,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从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了4名工作人员。
2 改革主要任务
2.1 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
彭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全为生态公益林,所有国有林场均在六盘山外围水源涵养区及东部黄土丘陵水土流失严重区,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显著,属生态公益型林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
2.2 明确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2.2.1 核定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按照国有林场管理森林和林地面积,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设岗。新增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5名,其中草庙林场新增编制2名,茹河林场新增编制8名,小园子林场新增编制5名,新增编制主要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2.2.2 强化国有林场管理职能。国有林场承担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生态修复与建设、公益林建设等工作。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生態移民迁出区所有土地地类区分、面积核定和权属界定工作,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就近划归3个国有林场管理,完成国有林场林地、森林确权颁证、林地和林木管护界限区划工作。
2.3 健全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机制
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将草庙林场差额事业单位改革为全额事业单位,3个国有林场全部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生态林区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购买生态公共服务并提供项目建设投入和必要经费支持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投入机制[1]。
2.4 加强人事管理并完善保障体系
在定编定岗基础上,推行全员岗位管理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绩效挂钩、奖惩兑现和“能上能下”的用人竞争机制,将林场职工合理定岗,人员在林场之间合理调配。健全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国有林场职工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保尽保。
2.5 加快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步伐
以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为目标,重点实施好生态修复人工造林、森林培育、种苗培育等公益林建设项目;以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生态功能为目标,加强护林防火、禁牧封育、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搞活林区经济、增加林区发展后劲为目标,充分挖掘林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项目[2]。
2.6 加快现代林业体系建设
建立林业科技项目推广体系。一是建立六盘山外围区生物多样性、植物种质资源、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示范基地;二是建立黄土丘陵干旱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恢复示范区基地;三是建立六盘山地区百万亩以油松为主的水源涵养人工林基地;四是建立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林业示范推广项目基地[3]。
3 配套政策措施
3.1 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电网升级改造、安全饮水、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到2020年,有条件的林场管护站道路、水、电、信息化建设等问题将全部得到解决。
3.2 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以培养国有林场管理人才为重点,建立公开公平、竞争优先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管理队伍。积极与各林业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加大林场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对国有林场新增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考,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4]。
3.3 鼓励林场发展多种经营
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科学规划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鼓励林场开展多种经营,引导林场职工发展生态庄园、森林旅游、经果林基地、产业合作社等多种林下经营和自营经济。林场收入的40%用于支持林场生产经营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3.4 支持林场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
支持国有林场充分利用技术人才,发挥林场的森林、林地、圃地等资源优势,联系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林业科研、实验和示范推广。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林木种质资源和频危树种保护、林木良种的选育扩繁。
3.5 妥善解决生态移民迁出区遗留问题
结合生态移民迁出区政策,对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区内未彻底搬迁的农户,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补偿,彻底搬迁林区内住户。同时,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多方资金,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2.1万hm2的生态修复任务。
4 参考文献
[1] 石松玉.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现状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3(5):198-199.
[2] 王春风.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对策与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3(10):93-94.
[3] 张旭君,高俊峰.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实践与建议[J].林业资源管理,2015(6):28-32.
[4] 张仕银,王彩华.宣汉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考[J].四川林勘设计,2016(1):77-79.
关键词 国有林场;改革;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5-0177-02
宁夏彭阳县有草庙林场、茹河林场和小园子林场3个国有林场。草庙林场(原王洼林场)有国有苗圃地5.33 hm2;茹河林场和小园子林场属新建林场,无国有林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精神,计划将“十二五”期间全县12个乡镇84个行政村生态移民迁出区4.6万hm2集体土地(林地36 666.67 hm2,耕地9 333.33 hm2)收归为国有土地,就近划归国有林场管理。
1 国有林场基本现状
1.1 森林资源
草庙林场(原王洼林场)主要管辖彭阳县北部5个乡镇33个村的生态移民迁出区21 333.33 hm2土地;茹河林场管辖4个乡镇34个村的生态移民迁出区14 666.67 hm2土地;小园子林场管辖3个乡镇17个村的生态移民迁出区9 333.33 hm2土地。3个国有林场现有36 866.67 hm2林地,其中:有林地6 933.33 hm2,退耕地10 200.00 hm2,未成林造林地9 866.67 hm2,宜林荒山荒地6 866.67 hm2。
1.2 资产现状
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66.17万元,包括各林场管护用房、办公设备、防火物资及水电设施等。
1.3 机构编制
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下辖3个国有林场属股级事业单位,其中草庙林场是原王洼林场迁建后重新更名的国有林场,属于差额事业单位,编制8人,现实有在编人员7名;茹河林场和小园子林场成立后,区编办未下达新增人员编制指标,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从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了4名工作人员。
2 改革主要任务
2.1 科学界定国有林场性质
彭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全为生态公益林,所有国有林场均在六盘山外围水源涵养区及东部黄土丘陵水土流失严重区,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显著,属生态公益型林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
2.2 明确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2.2.1 核定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按照国有林场管理森林和林地面积,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设岗。新增国有林场事业编制15名,其中草庙林场新增编制2名,茹河林场新增编制8名,小园子林场新增编制5名,新增编制主要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2.2.2 强化国有林场管理职能。国有林场承担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生态修复与建设、公益林建设等工作。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生態移民迁出区所有土地地类区分、面积核定和权属界定工作,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就近划归3个国有林场管理,完成国有林场林地、森林确权颁证、林地和林木管护界限区划工作。
2.3 健全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机制
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将草庙林场差额事业单位改革为全额事业单位,3个国有林场全部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生态林区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购买生态公共服务并提供项目建设投入和必要经费支持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和项目建设投入机制[1]。
2.4 加强人事管理并完善保障体系
在定编定岗基础上,推行全员岗位管理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绩效挂钩、奖惩兑现和“能上能下”的用人竞争机制,将林场职工合理定岗,人员在林场之间合理调配。健全林场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国有林场职工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保尽保。
2.5 加快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步伐
以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为目标,重点实施好生态修复人工造林、森林培育、种苗培育等公益林建设项目;以保护森林资源、增加生态功能为目标,加强护林防火、禁牧封育、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搞活林区经济、增加林区发展后劲为目标,充分挖掘林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项目[2]。
2.6 加快现代林业体系建设
建立林业科技项目推广体系。一是建立六盘山外围区生物多样性、植物种质资源、林木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示范基地;二是建立黄土丘陵干旱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恢复示范区基地;三是建立六盘山地区百万亩以油松为主的水源涵养人工林基地;四是建立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林业示范推广项目基地[3]。
3 配套政策措施
3.1 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电网升级改造、安全饮水、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到2020年,有条件的林场管护站道路、水、电、信息化建设等问题将全部得到解决。
3.2 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以培养国有林场管理人才为重点,建立公开公平、竞争优先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管理队伍。积极与各林业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加大林场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当放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对国有林场新增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考,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4]。
3.3 鼓励林场发展多种经营
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科学规划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鼓励林场开展多种经营,引导林场职工发展生态庄园、森林旅游、经果林基地、产业合作社等多种林下经营和自营经济。林场收入的40%用于支持林场生产经营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3.4 支持林场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
支持国有林场充分利用技术人才,发挥林场的森林、林地、圃地等资源优势,联系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林业科研、实验和示范推广。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林木种质资源和频危树种保护、林木良种的选育扩繁。
3.5 妥善解决生态移民迁出区遗留问题
结合生态移民迁出区政策,对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区内未彻底搬迁的农户,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补偿,彻底搬迁林区内住户。同时,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多方资金,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2.1万hm2的生态修复任务。
4 参考文献
[1] 石松玉.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现状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3(5):198-199.
[2] 王春风.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对策与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3(10):93-94.
[3] 张旭君,高俊峰.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实践与建议[J].林业资源管理,2015(6):28-32.
[4] 张仕银,王彩华.宣汉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考[J].四川林勘设计,2016(1):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