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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名律师,但是最初却是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纺织专业;他是一名议员,直接受香港政府委任,代表的始终是全港市民的利益。在律师岗位上,他秉持公义,力争为客户争取到更多合法的权益;在议员职位上,他心系居民,为居民的民生问题打拼。他就是黄国恩律师,因为勤奋和对法律工作的挚爱,于入行五年内,他便创办了黄国恩律师行。
如今,业务涉及中国委托公证人、婚姻监礼人的黄国恩律师,在民事刑事、房地产、婚姻等广泛领域,运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不断为更多的香港市民解决法律上的困扰。行使着这份使命和职责,黄国恩先生深感自豪。
职业之路 纺织起步
同千千万万的大学毕业生一样,黄国恩先生从校园走上社会时,找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1988年,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纺织专业的黄国恩先生,顺理成章进入纺织公司工作,并先后在两家瑞士公司担任纺织机械销售工程师,专跑内地业务,负责将欧洲、美国比较先进的纺织机械引进到内地。如此,在内地纺织机械更新换代的历史上,黄国恩先生也曾小小挥洒过汗水。
两年后,因为一个偶然的机缘,黄国恩先生转到香港政府劳工处属下的工业安全部门工作,专门监管香港的工厂及建筑工地的工业安全情况及执行相关的工业安全法律,致力普及香港的工业安全意识,例如教工人在工地戴安全帽,监督工地管理人员保障劳工的安全等等。就是在这一契机下,黄国恩先生开始一点点地接触法律。他说:“执法是我们工作内容很重要的部分,有些工地安全意识不够,我们就监督他们改善,并给予改善意见; 严重违反安全法律的, 我们就提出检控, 以收阻吓作用。由此,我开始了解到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
而随着对法律不断加深的认识和了解,黄国恩先生发现自己对法律方面的知识非常感兴趣,遂于工作之余,在香港大学在职修读起专业的法律课程来。稍后, 他更辞去了在香港政府部门稳定的工作, 以全日制学生的身份修读香港大学的法律专业证书课程(PCLL)[注: PCLL课程是进入香港法律专业的必要入场券] 。1995年,通过了PCLL考试的黄国恩先生,为追随自己对法律事业的热爱,进入到竞争激烈的律师行实习,从业至今,热情始终如一。
1999年,源于对律师工作的热情,以及自身不懈奋斗的精神,黄国恩先生于入行后四五年,便成立起了属于自己的黄国恩律师行。对一份与之前工作经历截然不同的工作,能够在短时间内变得驾轻就熟,黄国恩先生所仰赖的正是一份从事律师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他说:“香港引以为傲的就是香港的法律制度, 包括法治和司法独立, 要维持这个良好的制度, 高质素的律师队伍是必不可少的。能够加入到香港的律师队伍,我感到十分光荣。香港的法制建设是非常高素质的,服务于这样高素质的行业,也令我感到非常自豪。”
而每当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更多的客户解决掉生活上的麻烦时,就是黄国恩先生感到最开心和最有意义的时刻。
用法有道 公义在心
在香港,律师和法官往往是一个整体,黄国恩先生介绍道:“香港的法官一般最少具有十年担任律师工作的经验,是从所有资深律师中选拔出来的,可谓律师中的精英。这种制度的好处在于,法官在办案时,能够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角度,做出更公正的判决。”同时,香港法官的委任、薪酬等等都是独立的,香港行政长官亦无权干涉,这就更进一步保障了法官行使职权的公平公正和独立性, 保持香港的司法独立。
作为爱国爱港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 法律小组召集人及北大树仁校友会的副会长,黄国恩先生曾参与过许多了解内地法制的交流活动,并曾修读北京大学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的法学士课程,取得中国法学士学位, 这为他了解内地的法制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这个中国法学士学位课程,是中国教育部在香港普及内地法律的第一个平台。黄国恩先生介绍说:“上世纪80年代,当时很多香港人对内地的法律都很缺乏了解,通过举办中国法律课程,使我们对内地的法律有了比较全面和正面的认识, 帮助我们更了解祖国及对祖国的认同。”随后, 黄国恩先生又在香港城市大学工余修读了中国法律硕士学位课程, 获得了硕士学位, 而通过对内地法制的透彻了解,同时比较两地法制的异同,令黄国恩先生对法律有了许多更新的认识。现在, 黄国恩先生仍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修读法学博士课程, 他认为今天知识爆炸的年代, 应该要终身学习, 使自己不会落后于人。再者, 不断的学习对做人及个人修养方面均有莫大的裨益。
而无论在何种法律制度下,用法有道,公义在心,都应该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对法律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对此,黄国恩先生亦从未曾有丝毫松懈。在黄国恩先生受理过的无数案件中,有一个案件令他至今难忘。那是一起谋杀案,一帮贩毒团伙因为起内讧而造成谋杀,指控凶杀的唯一证据是被害人临死前打电话到警局,告诉警方是谁杀了他,“但这在普通法里只能算是一个佐证,是无法成为呈堂证供的,当时我工作的律师行受法律援助署委托为被告人辩护, 按香港的法律, 未定罪的人是假定为无罪的, 我们当然要全力为他辩护,”黄国恩先生继续说,“最后由于在法律上证据不足,该名被告的谋杀罪无法成立。但是,除了谋杀罪外, 被告还被控贩毒之罪,证据确凿,贩毒罪名成立,还是被判坐十年牢。”黄国恩先生感慨地说,“这或许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错的人最终还是得到了惩罚。”
法律虽然只看证据,但是, 人在做, 天在看, 作为法律从业者, 一份公义之心是要永存心间的。
香港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光律师行就有六百多个,其中超过80%的律师行都为中小型行,事务律师大概有七千多人,并且每年都约有四百多个毕业生进入到律师行业。处于这份激烈的竞争之中,黄国恩先生始终专注于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用法律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以自己的专业、诚信和真诚,不断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
助人为乐 赤心为港
如今,黄国恩先生还被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黄大仙区的区议员。在他的日程表上,律师与议员的工作安排也总是各占一半。
黄国恩先生的议员工作与法律专业依然是密不可分的,他在黄大仙区长大,亦在那里参与民建联对地区的民生工作,其后被政府委任为该区议员,专门为街坊免费提供法律谘询及参与地区的民生工作。说到委任议员与民选议员的区别,香港市民普通认为委任议员偏帮政府,黄国恩先生解释道:“其实委任议员和民选议员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拥有的权利与职能相同。只是一般来说,民选区议员是会将他大部分的时间和精神都放在他所在的选区,把选区内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委任议员则倾向于从专业的角度,从对整个地区以及全香港有利的角度出发去决定事情,他是面向全局的。”
而无论是做法律工作还是议员工作,令黄国恩先生感到最快乐的都是可以帮助到人的时候。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客户或者居民度过难关,是黄国恩先生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对前来谘询的居民所提出的疑难问题,黄国恩先生会十分耐心地聆听, 帮他们进行详细的分析,遇到法律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会告诉居民不要着急,也许还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感受到这份真诚,每当接受完黄国恩议员所提供的法律谘询,居民们都会由衷地感谢道:“黄律师你给予我们的意见很贴心,而且你帮我们谘询的过程就好像在跟朋友聊天一样,真的对我们的帮助很大。”
就是这样,黄国恩先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次谘询都是竭尽全力去做。说到他的做人态度, 他说:“一方面,做任何事情我们都应该认真尽力去做, 公平公正, 不能有所偏颇, 但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太看重得失;另一方面,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要有一颗坚持的心。”
在黄国恩先生看来,一个人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肯坚持,上天就不会放弃他,恰如他对从事法律的坚持,对服务居民的坚持,无一不在引领他走向一个更美好灿烂的未来。
【人物简介】
黄国恩先生,黄国恩律师行创办人,香港特别行政区黄大仙区议会议员。同时担任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医院管理局九龙区域谘询委员会委员,北大树仁校友会副会长,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法律协会副主席,工联会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副会长以及民建联中央委员会委员等公职。
如今,业务涉及中国委托公证人、婚姻监礼人的黄国恩律师,在民事刑事、房地产、婚姻等广泛领域,运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不断为更多的香港市民解决法律上的困扰。行使着这份使命和职责,黄国恩先生深感自豪。
职业之路 纺织起步
同千千万万的大学毕业生一样,黄国恩先生从校园走上社会时,找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1988年,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纺织专业的黄国恩先生,顺理成章进入纺织公司工作,并先后在两家瑞士公司担任纺织机械销售工程师,专跑内地业务,负责将欧洲、美国比较先进的纺织机械引进到内地。如此,在内地纺织机械更新换代的历史上,黄国恩先生也曾小小挥洒过汗水。
两年后,因为一个偶然的机缘,黄国恩先生转到香港政府劳工处属下的工业安全部门工作,专门监管香港的工厂及建筑工地的工业安全情况及执行相关的工业安全法律,致力普及香港的工业安全意识,例如教工人在工地戴安全帽,监督工地管理人员保障劳工的安全等等。就是在这一契机下,黄国恩先生开始一点点地接触法律。他说:“执法是我们工作内容很重要的部分,有些工地安全意识不够,我们就监督他们改善,并给予改善意见; 严重违反安全法律的, 我们就提出检控, 以收阻吓作用。由此,我开始了解到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
而随着对法律不断加深的认识和了解,黄国恩先生发现自己对法律方面的知识非常感兴趣,遂于工作之余,在香港大学在职修读起专业的法律课程来。稍后, 他更辞去了在香港政府部门稳定的工作, 以全日制学生的身份修读香港大学的法律专业证书课程(PCLL)[注: PCLL课程是进入香港法律专业的必要入场券] 。1995年,通过了PCLL考试的黄国恩先生,为追随自己对法律事业的热爱,进入到竞争激烈的律师行实习,从业至今,热情始终如一。
1999年,源于对律师工作的热情,以及自身不懈奋斗的精神,黄国恩先生于入行后四五年,便成立起了属于自己的黄国恩律师行。对一份与之前工作经历截然不同的工作,能够在短时间内变得驾轻就熟,黄国恩先生所仰赖的正是一份从事律师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他说:“香港引以为傲的就是香港的法律制度, 包括法治和司法独立, 要维持这个良好的制度, 高质素的律师队伍是必不可少的。能够加入到香港的律师队伍,我感到十分光荣。香港的法制建设是非常高素质的,服务于这样高素质的行业,也令我感到非常自豪。”
而每当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更多的客户解决掉生活上的麻烦时,就是黄国恩先生感到最开心和最有意义的时刻。
用法有道 公义在心
在香港,律师和法官往往是一个整体,黄国恩先生介绍道:“香港的法官一般最少具有十年担任律师工作的经验,是从所有资深律师中选拔出来的,可谓律师中的精英。这种制度的好处在于,法官在办案时,能够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角度,做出更公正的判决。”同时,香港法官的委任、薪酬等等都是独立的,香港行政长官亦无权干涉,这就更进一步保障了法官行使职权的公平公正和独立性, 保持香港的司法独立。
作为爱国爱港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 法律小组召集人及北大树仁校友会的副会长,黄国恩先生曾参与过许多了解内地法制的交流活动,并曾修读北京大学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的法学士课程,取得中国法学士学位, 这为他了解内地的法制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这个中国法学士学位课程,是中国教育部在香港普及内地法律的第一个平台。黄国恩先生介绍说:“上世纪80年代,当时很多香港人对内地的法律都很缺乏了解,通过举办中国法律课程,使我们对内地的法律有了比较全面和正面的认识, 帮助我们更了解祖国及对祖国的认同。”随后, 黄国恩先生又在香港城市大学工余修读了中国法律硕士学位课程, 获得了硕士学位, 而通过对内地法制的透彻了解,同时比较两地法制的异同,令黄国恩先生对法律有了许多更新的认识。现在, 黄国恩先生仍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修读法学博士课程, 他认为今天知识爆炸的年代, 应该要终身学习, 使自己不会落后于人。再者, 不断的学习对做人及个人修养方面均有莫大的裨益。
而无论在何种法律制度下,用法有道,公义在心,都应该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对法律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对此,黄国恩先生亦从未曾有丝毫松懈。在黄国恩先生受理过的无数案件中,有一个案件令他至今难忘。那是一起谋杀案,一帮贩毒团伙因为起内讧而造成谋杀,指控凶杀的唯一证据是被害人临死前打电话到警局,告诉警方是谁杀了他,“但这在普通法里只能算是一个佐证,是无法成为呈堂证供的,当时我工作的律师行受法律援助署委托为被告人辩护, 按香港的法律, 未定罪的人是假定为无罪的, 我们当然要全力为他辩护,”黄国恩先生继续说,“最后由于在法律上证据不足,该名被告的谋杀罪无法成立。但是,除了谋杀罪外, 被告还被控贩毒之罪,证据确凿,贩毒罪名成立,还是被判坐十年牢。”黄国恩先生感慨地说,“这或许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错的人最终还是得到了惩罚。”
法律虽然只看证据,但是, 人在做, 天在看, 作为法律从业者, 一份公义之心是要永存心间的。
香港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光律师行就有六百多个,其中超过80%的律师行都为中小型行,事务律师大概有七千多人,并且每年都约有四百多个毕业生进入到律师行业。处于这份激烈的竞争之中,黄国恩先生始终专注于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用法律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以自己的专业、诚信和真诚,不断赢得更多客户的信赖。
助人为乐 赤心为港
如今,黄国恩先生还被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黄大仙区的区议员。在他的日程表上,律师与议员的工作安排也总是各占一半。
黄国恩先生的议员工作与法律专业依然是密不可分的,他在黄大仙区长大,亦在那里参与民建联对地区的民生工作,其后被政府委任为该区议员,专门为街坊免费提供法律谘询及参与地区的民生工作。说到委任议员与民选议员的区别,香港市民普通认为委任议员偏帮政府,黄国恩先生解释道:“其实委任议员和民选议员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拥有的权利与职能相同。只是一般来说,民选区议员是会将他大部分的时间和精神都放在他所在的选区,把选区内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委任议员则倾向于从专业的角度,从对整个地区以及全香港有利的角度出发去决定事情,他是面向全局的。”
而无论是做法律工作还是议员工作,令黄国恩先生感到最快乐的都是可以帮助到人的时候。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客户或者居民度过难关,是黄国恩先生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对前来谘询的居民所提出的疑难问题,黄国恩先生会十分耐心地聆听, 帮他们进行详细的分析,遇到法律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会告诉居民不要着急,也许还可以通过其它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感受到这份真诚,每当接受完黄国恩议员所提供的法律谘询,居民们都会由衷地感谢道:“黄律师你给予我们的意见很贴心,而且你帮我们谘询的过程就好像在跟朋友聊天一样,真的对我们的帮助很大。”
就是这样,黄国恩先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次谘询都是竭尽全力去做。说到他的做人态度, 他说:“一方面,做任何事情我们都应该认真尽力去做, 公平公正, 不能有所偏颇, 但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太看重得失;另一方面,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要有一颗坚持的心。”
在黄国恩先生看来,一个人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肯坚持,上天就不会放弃他,恰如他对从事法律的坚持,对服务居民的坚持,无一不在引领他走向一个更美好灿烂的未来。
【人物简介】
黄国恩先生,黄国恩律师行创办人,香港特别行政区黄大仙区议会议员。同时担任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展局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医院管理局九龙区域谘询委员会委员,北大树仁校友会副会长,中国高等院校香港校友会联合会法律协会副主席,工联会香港法律专业人员协会副会长以及民建联中央委员会委员等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