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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临街是条沥青街道,东北西南走向,全长不到一千米,是连接山区与城里的要道。街道上有榨油店、自行车修理店、早期的合作供销社和一个小集市。沿街并排建有高度一致的三层小楼,每逢除夕夜,家家户户门前亮起悬挂的灯笼,一长串地、喜庆地顺溜下去,场面颇为红火热闹。进城的通常方式是搭乘公交车,然而,人们无法预测公交车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其所过之处皆尘土飞扬。也不能预测一群不速之客——乞丐,会在什么时候光临。
乞丐总是以一副邋遢的形象出现,无不披头散发,蓬头垢面,鹑衣百结,神情呆滞,龙眼树皮般的手里拿着一个肮脏的碗盆,拄上一根木头充当拐杖,“笃笃笃”地沿家敲去。乞丐的种类大致可分为三种:走投无路型、好吃懒做型以及组织策划型。路过风临街的乞丐多数属于前两种,他们在无依无靠、家徒四壁的情形下决心出山行乞谋生。
当乞丐的“笃笃笃”声在西南的第一户人家门前响起的时候,街坊便闻风而动。蹲在门口玩弹珠的孩子们拾起珠子便跑,等乞丐过去后再玩儿时,往往为弹珠原先的摆放争论不休;唠家常的妇女不得不收了话锋,转身进屋;就连趴在石头上晒太阳的花猫,也“喵”的一声闪进草丛里不见了。八岁的我由此认定,“空城计”与乞丐之间定存在有某种联系。小孩子是最怕乞丐的,这要“归功”于大人的吓唬。孩子若是不好好吃饭,大人就说这样子是会被乞丐抓走的。于是,孩子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用眼觑着门外,不安地等待着乞丐的出现。
风临街的女人吃苦耐劳,好争利,个个都能种上三四亩地。常有农妇守在地里过夜,以确保灌溉的水源不被别家截取。做丈夫的见妻子如此能干,便索性将家务全交给她,用过饭后便往小学旁的敬老院里赶。敬老院里,数张麻将桌上人声嘈杂,桌底烟蒂无数。为着丈夫的不争气,女人便越发节俭度日,绝不在无用之处浪费一个子儿。
我的奶奶便是这样的一位女人。
有天傍晚,奶奶在门口剥豆,乞丐来了,照例从山那头走来。在他身后,有大门被打开了的,主人探出头来,见他还未走远,便又缩回头去。乞丐朝着奶奶走来,越来越近。奶奶静静地坐着剥豆,没有闪避的意思。
我站在马路对面望着,脑海里浮想联翩。一个身怀绝技的丐帮帮主下山化缘,他衣衫褴褛却健步如飞,脚下盘旋的轻风卷起路旁的落叶。突然,迎面扑涌而来的一股强大的气场令他停住了脚步。烟雾消散,残阳如血,空荡荡的长街旁坐着一位正在剥豆的老妇人,鬓发丝丝可见。老丐略一踌躇,来到妇人跟前,方道声“女施主”,只见老妇眼角一睃,手疾眼快地捏起一颗坏了的豆子,不见用力,豆子已瞬间成了齑粉。老丐目瞪口呆,知是路逢高手,知趣地一拱手,遁地无踪。
然而事实上,我看到的是,乞丐在奶奶身旁乞讨了近十分钟,奶奶仍不为所动,熟视无睹,神态比柳下惠更为凛然。乞丐的腰越弯,她的腰板就越挺得笔直。奶奶痛恨不劳而获,她一辈子拼命干活,终于在年老时建起了现在居住的三层小楼。因为过度的劳作,她的腿偏瘫了,带来不时的疼痛。这是她一生辛勤的明证,是可以自豪地展示与他人的。认真地算起来,这大概也称得上是半个残疾,可她仍旧在毫不懈怠地干著家务活,那么,四肢健全的乞丐又有什么理由来乞讨呢?
乞丐终于明白,要想今夜肚子里有些着落,最好上别处碰碰运气,便默默离开了。
记忆中只有一次,人们没有躲开乞丐,而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相互交头接耳。感兴趣的理由很简单,这是一位女乞丐,而且还衣不蔽体。在“人体艺术”这一说法流行前,女乞丐在我们眼中就成了最早的身体启蒙教科书。
我仔细地审视了一番女乞丐,竟找不到一丝一毫的女性魅力。她有着核桃壳般的脸,头发脏乱板结,乳房像泄了气的气球。哥哥说女乞丐就像是一块剩骨头,没了味却来糊弄人,着实无聊至极。哥哥什么都懂。
人们与她保持着一定距离,拿眼瞧着她,像在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时必得隔着一两米远才行。可见最美的与最丑的,高贵的和低贱的,都不能亲密接触。
女乞丐在我面前停下,向我伸出了像苦瓜一样青筋凸起的手,呆滞地望着我,悲喜全无。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乞丐,奇怪的是心里却并不觉得害怕,更多的是一个孩子的好奇。一个女人如何沦落到这般田地呢?她打哪里来?她要去哪儿?没人能解答我心中的疑问,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是大人口中的怪物,只是比常人更需要些帮助罢了,而现在她在寻求我的帮助。
刹那间,我猛然醒悟,世界似乎并非家长所说的模样。它或许温柔亲切,或许严酷冷峻,它正在苍繁柳密处静静等待着我的探访。我为自己的发现激动不已,似乎一下子长大,而女乞丐看起来也不再显得那么的丑陋了。我拿出零花钱,给了女乞丐两元,她浑浊不明的眼睛一亮,向我点了点头,向东北走去了,没有回头。我没有见到一个乞丐回头。
为了这两块钱,奶奶一天都没有给我好脸色。哥哥说,按照奶奶的观点,我大概也属于不劳而获的群体,是没有施舍的权利的。
如今,风临街变宽了,坑坑洼洼的沥青路也重新修补过。乞丐变少了,据说有些地方的乞丐更换了乞讨方式,用上了二维码扫描付款,既简单又快捷。风临街的人们对待乞丐也多了些包容。这不,前年便有一乞丐在这里住下,还娶了个独眼媳妇,生了个胖小子,小名就唤作“丐儿”。
墙上的“钱”
在我三岁大的时候,母亲便教我画画。她端出一盆水摆在院子里,手指在水中一划,一个生动明媚的月亮就出现在水中,像新生儿一般可亲。再一划,斑驳的竹影便掩映其上,簌簌摇晃。我也学着母亲用手指在水中划着,水静下来时,是我和母亲的笑脸。
母亲是如此的浪漫,她向我讲述她在少女时代是怎样欣赏山羊跳舞,陪伴黄牛冥想,指挥公鸡合唱。每当讲起这些生灵在她生命中留下的美好回忆时,母亲的目光总是炯炯有神,蕴含无限温柔。她从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最为英俊的一个,然而等待她的却是意料之外的后悔。婆婆的唠叨是飞速旋转的电表、水表的配乐,母亲俨然成为家庭乐章中最不和谐的一部分。因为对婆家守财奴般生活的厌恶,她开始变得多疑。婆婆说:“睡觉开窗户有利于通风。”在母亲听来便是别开空调,省电。公公对丈夫说:“忙的话就别回来了。”(我父亲在外地工作)在母亲听来便是少回一趟家可以节省不少的路费。 终于,母亲为自己可能在这个采光不足、散发铜臭味的家中发疯而担忧,不得不离开了这个家。从此,那滋养着我、令我神往的凭空而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荣光不复存在,它的好处在很久之后才为我所意识到。
五岁那年,我偶然接触到毛笔,从此我的涂鸦工具又多了一种。家中废弃的报纸被我写来画去,好不快活。报纸经过我的加工后,又用于包枇杷。于是,那一年的枇杷树一树黑墨,仿佛栖息着一群乌鸦。巧的是,用我的“杰作”所包出的枇杷大而亮,个个像灯泡似的发光,如蜂蜜般甘甜。剥入口中,绵滑温暖,畅彻肺腑。
然而,仅仅只是在报纸上作画,是不能令我感到满足的。有道是,当你手里握着把锤子时,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像钉子。对手持毛笔的我来说,所有的空白处便都成了画纸,催促着我大展宏图一番。
一日早晨,人们惊讶地发现在爷爷卧室外的墙壁上赫然显现着一个大大的“钱”字,毫无疑问,那便出自我的手笔。我兴奋地躲在一旁,悄悄地打量着大人们的神色,等待着他们的赞扬。
大人们在我歪歪斜斜的字体前驻足了好一会儿,喜怒不明,神情复杂。都说谈虎色变,原来见“钱”也是会色变的。在他们面前雪白的墙壁上,红色的墨汁顺着墙壁流淌下约一寸,使“钱”字显得面目狰狞,仿佛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妖怪,是会吃人的。
他们不禁感到诧异,“钱”字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显然过于复杂。没有人教过孩子这个字的写法,那么,孩子又是如何得知的呢?似乎是被我在不经意间一语破的,泄露了天机,大人们不安地撇开头去,不再直视墙壁,就连往日对我的作品赞誉有加的爷爷也沉着脸,一言不发。
字迹在翌日被爷爷用铲子清除干净,只在墙根处留下少许的墙灰。
“不准你在墙壁上涂画。”我被如此告知。
我愤恨地噘起嘴巴,带着一丝仇视的情绪。我视母亲为支持者。假如母亲在的话,她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我想。
她会吗?答案或许恰恰相反。随着我渐渐长大,我理解了母亲离开的初衷。可怜的母亲,围绕在她孩子周围的不再是跳舞的山羊、冥想的黄牛、歌唱的公鸡,而是对金钱的贪婪。于是,孩子头脑空空,如写着“钱”字的白墙。
然而我到底是在一天天地成长,并且没有发疯。面对我的家人,我并没有怨恨,而是感到深深的怜悯。他们的信仰无所寄托,依附在金钱的墙角,只需一阵风便会消散于无形。
然而,长大后的我免不得也要为寻求财富而四处奔波。五岁那年写下的“钱”字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似乎与我的未来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倘若五岁时在墙上写下的是最简单的“一”的话,那么,长大后的我会与此刻不同吗?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我说,钱。
我又想起了爷爷。老人一辈子苦心经营,不外乎是为了钱。他不吸烟,不喝酒,没有任何兴趣爱好,在他的观念里,浪费可耻,享乐犯罪。他穷过,怕过,一辈子活在钱的阴影下,看不见生活前方的道路,永远都在未雨绸缪。他是有理由的,因为人总会生病。所以,当他可以说是终于等来了压垮他的疾病时,他满意了。本以为这下可以心安理得地在医院里消费,然而,“省钱”已经成为他的生活习惯和准则。于是,他又开始抱怨起药物太过昂贵,提出既然无法医治,不如回家休养,省得浪费——钱。
爷爷最后确实是在家中去世的,“钱”也确实是该写成红色的,它吸干了老人原本肥胖的身体里的血和肉,留给他一副空架子,轻得连作为孩子的我都能击倒。
这时,我想我终于理解了爷爷将“钱”字抹去的原因。爷爷是怕了,他怕被如此盖棺定论,怕子子孙孙逃不出“钱”的魔爪。爷爷心知肚明,“钱”害了他一辈子,他恨它,可又无能为力,终究是任其摆布。他把“钱”字铲去,可这下,它便深深地刻入墙中,成为墙的一部分。
然而奶奶却并不这么认为,她告诉我,原因很简单,“钱”不能明目张胆地摆在明面上,太霸道,会冲撞了财神爷的。
我玩弄着手中的貔貅手链,觉得奶奶说得有道理。
葬礼随想篇
午后,困倦,便在教室里躺下。一躺下,熟悉的人和物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面被划分成数十个小格子的天花板。在横线与纵线的交接处,一个小小的光斑如一摊鲜黄的鼻涕黏着其上。
两三个友人在我跟前停下,笑着注视着我。其中一人脱下外套,故作庄重地覆盖在我的身体上。我一动不动,思考着世界对于死去的人和活着的人的不同之处。或许是观察上的差异吧,目光是横向与纵向的差别,景象是动态与静态的区分。前者比后者更为丰富,故而人们眷恋着生又好奇着死。我等待着他们说声“阿门”,可他们只是龇着牙地傻笑着。如此,这场由我们共同构想出的“葬礼”便有了喜剧性的完结。
据我所知,许多葬礼都有着类似的戏剧性的时刻,就像在阴天中偶尔也会蹦出一点两点的晴。
我的住所紧邻着一条乡村街道,镇上若遇上丧事,便会在大清早唢呐喧嚣,鞭炮齐鸣,将你在梦中惊醒。这天,我又再次在出殡的声音中醒来,萦绕在耳边的是一位中年妇女的哭丧声。哽咽的哭声述说着对逝者的不舍,通过麦克风的放大,拥有了无孔不入的威力,刺啦啦地直钻入你的耳中,人鸟一同噤声。空气受了这响声的挤压变得沉重,使人的呼吸紧促起来,全身心地感受这铺天盖地的哀伤。如果说这便是办丧者希望达到的目的的话,那么这确实是一场完美的葬礼。受着这哭声的煎熬之余,我又不由得怀疑起来,这响声似乎试图掩盖住什么,或者说是为了弥补丧亲者不够浓郁的悲痛。
我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在哭丧结束后,或者说在人们认为哭丧可以结束的时候,麦克风里的声音语调一转,一个沉稳的声音礼貌地向到场的来宾致谢。我打了个寒战,往窗外望去,太阳已经露出了脸。透过将散未散的晨雾,我似乎看见了办丧者隐隐的微笑,看看吧,这葬礼办得是多么的体面。
一种比哭丧更大的压迫力向我袭来,它代表着生者的冷漠,不仅与死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同时也在人与人之间产生隔阂。或许,早在冷漠蚕食生命之际,死亡便已经降临。那么,我们就要问问,丧钟为谁而鸣?
我听到约翰·邓恩的呼喊穿越时空的回响——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我追寻着丧钟悠长的余音在历史的长河中溯流而上。传说在远祖时期,此地一老者逝世,某夜守灵时,逝者的喉中突然“咯咯”作响。起初,疲乏的守灵人以为是耗子的响动,不以为怪,待仔细分辨,竟是人声!顿时只觉灵堂上阴风森森,红烛摇曳,鬼影憧憧。正当人们面面相觑,不知进退之际,一个大胆而敏捷的后生将一黄土块塞入逝者口中,就像往深潭中投入一块石子一样,很快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至于老者是否确已死亡是无足轻重的,重要的是他已被贴上“死亡”的标签,且无人希望这一结果发生改变。就算那位不幸的老人侥幸逃脱了死神的镰刀,也终将在一块黄土块下败下阵来。人们用这一举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便是,生的世界从此与你无关。
至于逝者的骨殖是否会同丽贝卡的父母一样,仍在坟墓中“吱吱”作响,是我无从知晓的。毕竟,此地与南美洲不同,更与马尔克斯笔下将死亡视为生命的一部分的马孔多两异。死亡就是死亡,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由此形成了当地的习俗,只是由土块变成了一块煎鸡蛋,这便有了祭飨的意味。如此一来,任何企图借死者之口而向世人坦露生存与死亡的真相的魂魄都不得不善罢甘休。
可作罢又是不甘心的,10月是如此的美妙。窗外,雀鸣啾啾,暗香浮动,浮光掠影,暖意从友人为我覆盖的衣服下扩散至全身。倘若是让我此刻便离开这世界,恐怕我的口中也会“呜呜”声絮絮不止吧。只是,话语的力量从来都是单薄的,又如何能寄希望于死时的哀鸣能得到应有的垂怜呢?于是,我将告别人世以沉默。
亲爱的,倘若你仍是不放心的话,不妨摘取一朵金秋的羊蹄甲,放置在我的唇上吧。它们总是繁盛热烈地开满枝头,像千万彩蝶云集,像十七岁少女迷蒙的梦。
责任编辑 陈美者
彭至纯,1997年出生于福建莆田,现就读于福州大学,青年写作者。
乞丐总是以一副邋遢的形象出现,无不披头散发,蓬头垢面,鹑衣百结,神情呆滞,龙眼树皮般的手里拿着一个肮脏的碗盆,拄上一根木头充当拐杖,“笃笃笃”地沿家敲去。乞丐的种类大致可分为三种:走投无路型、好吃懒做型以及组织策划型。路过风临街的乞丐多数属于前两种,他们在无依无靠、家徒四壁的情形下决心出山行乞谋生。
当乞丐的“笃笃笃”声在西南的第一户人家门前响起的时候,街坊便闻风而动。蹲在门口玩弹珠的孩子们拾起珠子便跑,等乞丐过去后再玩儿时,往往为弹珠原先的摆放争论不休;唠家常的妇女不得不收了话锋,转身进屋;就连趴在石头上晒太阳的花猫,也“喵”的一声闪进草丛里不见了。八岁的我由此认定,“空城计”与乞丐之间定存在有某种联系。小孩子是最怕乞丐的,这要“归功”于大人的吓唬。孩子若是不好好吃饭,大人就说这样子是会被乞丐抓走的。于是,孩子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用眼觑着门外,不安地等待着乞丐的出现。
风临街的女人吃苦耐劳,好争利,个个都能种上三四亩地。常有农妇守在地里过夜,以确保灌溉的水源不被别家截取。做丈夫的见妻子如此能干,便索性将家务全交给她,用过饭后便往小学旁的敬老院里赶。敬老院里,数张麻将桌上人声嘈杂,桌底烟蒂无数。为着丈夫的不争气,女人便越发节俭度日,绝不在无用之处浪费一个子儿。
我的奶奶便是这样的一位女人。
有天傍晚,奶奶在门口剥豆,乞丐来了,照例从山那头走来。在他身后,有大门被打开了的,主人探出头来,见他还未走远,便又缩回头去。乞丐朝着奶奶走来,越来越近。奶奶静静地坐着剥豆,没有闪避的意思。
我站在马路对面望着,脑海里浮想联翩。一个身怀绝技的丐帮帮主下山化缘,他衣衫褴褛却健步如飞,脚下盘旋的轻风卷起路旁的落叶。突然,迎面扑涌而来的一股强大的气场令他停住了脚步。烟雾消散,残阳如血,空荡荡的长街旁坐着一位正在剥豆的老妇人,鬓发丝丝可见。老丐略一踌躇,来到妇人跟前,方道声“女施主”,只见老妇眼角一睃,手疾眼快地捏起一颗坏了的豆子,不见用力,豆子已瞬间成了齑粉。老丐目瞪口呆,知是路逢高手,知趣地一拱手,遁地无踪。
然而事实上,我看到的是,乞丐在奶奶身旁乞讨了近十分钟,奶奶仍不为所动,熟视无睹,神态比柳下惠更为凛然。乞丐的腰越弯,她的腰板就越挺得笔直。奶奶痛恨不劳而获,她一辈子拼命干活,终于在年老时建起了现在居住的三层小楼。因为过度的劳作,她的腿偏瘫了,带来不时的疼痛。这是她一生辛勤的明证,是可以自豪地展示与他人的。认真地算起来,这大概也称得上是半个残疾,可她仍旧在毫不懈怠地干著家务活,那么,四肢健全的乞丐又有什么理由来乞讨呢?
乞丐终于明白,要想今夜肚子里有些着落,最好上别处碰碰运气,便默默离开了。
记忆中只有一次,人们没有躲开乞丐,而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相互交头接耳。感兴趣的理由很简单,这是一位女乞丐,而且还衣不蔽体。在“人体艺术”这一说法流行前,女乞丐在我们眼中就成了最早的身体启蒙教科书。
我仔细地审视了一番女乞丐,竟找不到一丝一毫的女性魅力。她有着核桃壳般的脸,头发脏乱板结,乳房像泄了气的气球。哥哥说女乞丐就像是一块剩骨头,没了味却来糊弄人,着实无聊至极。哥哥什么都懂。
人们与她保持着一定距离,拿眼瞧着她,像在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时必得隔着一两米远才行。可见最美的与最丑的,高贵的和低贱的,都不能亲密接触。
女乞丐在我面前停下,向我伸出了像苦瓜一样青筋凸起的手,呆滞地望着我,悲喜全无。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乞丐,奇怪的是心里却并不觉得害怕,更多的是一个孩子的好奇。一个女人如何沦落到这般田地呢?她打哪里来?她要去哪儿?没人能解答我心中的疑问,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是大人口中的怪物,只是比常人更需要些帮助罢了,而现在她在寻求我的帮助。
刹那间,我猛然醒悟,世界似乎并非家长所说的模样。它或许温柔亲切,或许严酷冷峻,它正在苍繁柳密处静静等待着我的探访。我为自己的发现激动不已,似乎一下子长大,而女乞丐看起来也不再显得那么的丑陋了。我拿出零花钱,给了女乞丐两元,她浑浊不明的眼睛一亮,向我点了点头,向东北走去了,没有回头。我没有见到一个乞丐回头。
为了这两块钱,奶奶一天都没有给我好脸色。哥哥说,按照奶奶的观点,我大概也属于不劳而获的群体,是没有施舍的权利的。
如今,风临街变宽了,坑坑洼洼的沥青路也重新修补过。乞丐变少了,据说有些地方的乞丐更换了乞讨方式,用上了二维码扫描付款,既简单又快捷。风临街的人们对待乞丐也多了些包容。这不,前年便有一乞丐在这里住下,还娶了个独眼媳妇,生了个胖小子,小名就唤作“丐儿”。
墙上的“钱”
在我三岁大的时候,母亲便教我画画。她端出一盆水摆在院子里,手指在水中一划,一个生动明媚的月亮就出现在水中,像新生儿一般可亲。再一划,斑驳的竹影便掩映其上,簌簌摇晃。我也学着母亲用手指在水中划着,水静下来时,是我和母亲的笑脸。
母亲是如此的浪漫,她向我讲述她在少女时代是怎样欣赏山羊跳舞,陪伴黄牛冥想,指挥公鸡合唱。每当讲起这些生灵在她生命中留下的美好回忆时,母亲的目光总是炯炯有神,蕴含无限温柔。她从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最为英俊的一个,然而等待她的却是意料之外的后悔。婆婆的唠叨是飞速旋转的电表、水表的配乐,母亲俨然成为家庭乐章中最不和谐的一部分。因为对婆家守财奴般生活的厌恶,她开始变得多疑。婆婆说:“睡觉开窗户有利于通风。”在母亲听来便是别开空调,省电。公公对丈夫说:“忙的话就别回来了。”(我父亲在外地工作)在母亲听来便是少回一趟家可以节省不少的路费。 终于,母亲为自己可能在这个采光不足、散发铜臭味的家中发疯而担忧,不得不离开了这个家。从此,那滋养着我、令我神往的凭空而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荣光不复存在,它的好处在很久之后才为我所意识到。
五岁那年,我偶然接触到毛笔,从此我的涂鸦工具又多了一种。家中废弃的报纸被我写来画去,好不快活。报纸经过我的加工后,又用于包枇杷。于是,那一年的枇杷树一树黑墨,仿佛栖息着一群乌鸦。巧的是,用我的“杰作”所包出的枇杷大而亮,个个像灯泡似的发光,如蜂蜜般甘甜。剥入口中,绵滑温暖,畅彻肺腑。
然而,仅仅只是在报纸上作画,是不能令我感到满足的。有道是,当你手里握着把锤子时,所有的东西看上去都像钉子。对手持毛笔的我来说,所有的空白处便都成了画纸,催促着我大展宏图一番。
一日早晨,人们惊讶地发现在爷爷卧室外的墙壁上赫然显现着一个大大的“钱”字,毫无疑问,那便出自我的手笔。我兴奋地躲在一旁,悄悄地打量着大人们的神色,等待着他们的赞扬。
大人们在我歪歪斜斜的字体前驻足了好一会儿,喜怒不明,神情复杂。都说谈虎色变,原来见“钱”也是会色变的。在他们面前雪白的墙壁上,红色的墨汁顺着墙壁流淌下约一寸,使“钱”字显得面目狰狞,仿佛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妖怪,是会吃人的。
他们不禁感到诧异,“钱”字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显然过于复杂。没有人教过孩子这个字的写法,那么,孩子又是如何得知的呢?似乎是被我在不经意间一语破的,泄露了天机,大人们不安地撇开头去,不再直视墙壁,就连往日对我的作品赞誉有加的爷爷也沉着脸,一言不发。
字迹在翌日被爷爷用铲子清除干净,只在墙根处留下少许的墙灰。
“不准你在墙壁上涂画。”我被如此告知。
我愤恨地噘起嘴巴,带着一丝仇视的情绪。我视母亲为支持者。假如母亲在的话,她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的。我想。
她会吗?答案或许恰恰相反。随着我渐渐长大,我理解了母亲离开的初衷。可怜的母亲,围绕在她孩子周围的不再是跳舞的山羊、冥想的黄牛、歌唱的公鸡,而是对金钱的贪婪。于是,孩子头脑空空,如写着“钱”字的白墙。
然而我到底是在一天天地成长,并且没有发疯。面对我的家人,我并没有怨恨,而是感到深深的怜悯。他们的信仰无所寄托,依附在金钱的墙角,只需一阵风便会消散于无形。
然而,长大后的我免不得也要为寻求财富而四处奔波。五岁那年写下的“钱”字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似乎与我的未来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倘若五岁时在墙上写下的是最简单的“一”的话,那么,长大后的我会与此刻不同吗?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我说,钱。
我又想起了爷爷。老人一辈子苦心经营,不外乎是为了钱。他不吸烟,不喝酒,没有任何兴趣爱好,在他的观念里,浪费可耻,享乐犯罪。他穷过,怕过,一辈子活在钱的阴影下,看不见生活前方的道路,永远都在未雨绸缪。他是有理由的,因为人总会生病。所以,当他可以说是终于等来了压垮他的疾病时,他满意了。本以为这下可以心安理得地在医院里消费,然而,“省钱”已经成为他的生活习惯和准则。于是,他又开始抱怨起药物太过昂贵,提出既然无法医治,不如回家休养,省得浪费——钱。
爷爷最后确实是在家中去世的,“钱”也确实是该写成红色的,它吸干了老人原本肥胖的身体里的血和肉,留给他一副空架子,轻得连作为孩子的我都能击倒。
这时,我想我终于理解了爷爷将“钱”字抹去的原因。爷爷是怕了,他怕被如此盖棺定论,怕子子孙孙逃不出“钱”的魔爪。爷爷心知肚明,“钱”害了他一辈子,他恨它,可又无能为力,终究是任其摆布。他把“钱”字铲去,可这下,它便深深地刻入墙中,成为墙的一部分。
然而奶奶却并不这么认为,她告诉我,原因很简单,“钱”不能明目张胆地摆在明面上,太霸道,会冲撞了财神爷的。
我玩弄着手中的貔貅手链,觉得奶奶说得有道理。
葬礼随想篇
午后,困倦,便在教室里躺下。一躺下,熟悉的人和物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面被划分成数十个小格子的天花板。在横线与纵线的交接处,一个小小的光斑如一摊鲜黄的鼻涕黏着其上。
两三个友人在我跟前停下,笑着注视着我。其中一人脱下外套,故作庄重地覆盖在我的身体上。我一动不动,思考着世界对于死去的人和活着的人的不同之处。或许是观察上的差异吧,目光是横向与纵向的差别,景象是动态与静态的区分。前者比后者更为丰富,故而人们眷恋着生又好奇着死。我等待着他们说声“阿门”,可他们只是龇着牙地傻笑着。如此,这场由我们共同构想出的“葬礼”便有了喜剧性的完结。
据我所知,许多葬礼都有着类似的戏剧性的时刻,就像在阴天中偶尔也会蹦出一点两点的晴。
我的住所紧邻着一条乡村街道,镇上若遇上丧事,便会在大清早唢呐喧嚣,鞭炮齐鸣,将你在梦中惊醒。这天,我又再次在出殡的声音中醒来,萦绕在耳边的是一位中年妇女的哭丧声。哽咽的哭声述说着对逝者的不舍,通过麦克风的放大,拥有了无孔不入的威力,刺啦啦地直钻入你的耳中,人鸟一同噤声。空气受了这响声的挤压变得沉重,使人的呼吸紧促起来,全身心地感受这铺天盖地的哀伤。如果说这便是办丧者希望达到的目的的话,那么这确实是一场完美的葬礼。受着这哭声的煎熬之余,我又不由得怀疑起来,这响声似乎试图掩盖住什么,或者说是为了弥补丧亲者不够浓郁的悲痛。
我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在哭丧结束后,或者说在人们认为哭丧可以结束的时候,麦克风里的声音语调一转,一个沉稳的声音礼貌地向到场的来宾致谢。我打了个寒战,往窗外望去,太阳已经露出了脸。透过将散未散的晨雾,我似乎看见了办丧者隐隐的微笑,看看吧,这葬礼办得是多么的体面。
一种比哭丧更大的压迫力向我袭来,它代表着生者的冷漠,不仅与死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同时也在人与人之间产生隔阂。或许,早在冷漠蚕食生命之际,死亡便已经降临。那么,我们就要问问,丧钟为谁而鸣?
我听到约翰·邓恩的呼喊穿越时空的回响——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我追寻着丧钟悠长的余音在历史的长河中溯流而上。传说在远祖时期,此地一老者逝世,某夜守灵时,逝者的喉中突然“咯咯”作响。起初,疲乏的守灵人以为是耗子的响动,不以为怪,待仔细分辨,竟是人声!顿时只觉灵堂上阴风森森,红烛摇曳,鬼影憧憧。正当人们面面相觑,不知进退之际,一个大胆而敏捷的后生将一黄土块塞入逝者口中,就像往深潭中投入一块石子一样,很快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至于老者是否确已死亡是无足轻重的,重要的是他已被贴上“死亡”的标签,且无人希望这一结果发生改变。就算那位不幸的老人侥幸逃脱了死神的镰刀,也终将在一块黄土块下败下阵来。人们用这一举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便是,生的世界从此与你无关。
至于逝者的骨殖是否会同丽贝卡的父母一样,仍在坟墓中“吱吱”作响,是我无从知晓的。毕竟,此地与南美洲不同,更与马尔克斯笔下将死亡视为生命的一部分的马孔多两异。死亡就是死亡,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由此形成了当地的习俗,只是由土块变成了一块煎鸡蛋,这便有了祭飨的意味。如此一来,任何企图借死者之口而向世人坦露生存与死亡的真相的魂魄都不得不善罢甘休。
可作罢又是不甘心的,10月是如此的美妙。窗外,雀鸣啾啾,暗香浮动,浮光掠影,暖意从友人为我覆盖的衣服下扩散至全身。倘若是让我此刻便离开这世界,恐怕我的口中也会“呜呜”声絮絮不止吧。只是,话语的力量从来都是单薄的,又如何能寄希望于死时的哀鸣能得到应有的垂怜呢?于是,我将告别人世以沉默。
亲爱的,倘若你仍是不放心的话,不妨摘取一朵金秋的羊蹄甲,放置在我的唇上吧。它们总是繁盛热烈地开满枝头,像千万彩蝶云集,像十七岁少女迷蒙的梦。
责任编辑 陈美者
彭至纯,1997年出生于福建莆田,现就读于福州大学,青年写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