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来,成都的消费者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则“廖记棒棒鸡”征集加盟的广告正在各大媒体轮番刊登,而街头的许多“廖记棒棒鸡”店却赫然贴出了一份彩色招贴“绝不加盟,小心上当受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经过一周的明察暗访,记者揭开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在成都上百家装修风格一致、招牌相近、名称相同的“廖记棒棒鸡”,其实分属两大不同阵营:成都廖记连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廖记”);四川廖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廖氏”)。这两家公司之间毫无关系。但两家公司的老板却有着血缘之亲——“廖氏”的老板李良锋正是“廖记”老板的亲舅舅。
一山难容二虎。由于家族企业发家时责权利的划分模糊,近十年来,为了争夺“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一直在甥舅之间悄然上演,并于近期进入白热化阶段。
一、 缘起
宁为鸡头,不为牛后
棒棒鸡是四川的一种地方小吃:用木棒敲击刀背,将煮熟的鸡快速均匀地切成片,再用鸡汤兑入佐料浸拌。其调料绝不使用酱油、醋、蒜泥等常规调料,以确保鸡肉的鲜嫩原味。
1994年,廖氏三兄弟在成都沙湾搭了一个单间经营“廖记棒棒鸡”。由于味道独特,食客越来越多,一家人又租了一个作坊,将煮好的鸡和配好的调料拉到成都市草市街、长顺街等处的菜市场销售。生意越来越红火,渐渐的,小摊位换成了大铺面,小作坊变成了大工厂,十余年后,“廖记棒棒鸡”变成了一个拥有上百家分店的大型餐饮公司。
廖氏三兄弟的母亲李述君有9姐妹,李述君为老大,李良锋排行最尾。在“廖记棒棒鸡”这一品牌的创立过程中,舅舅李良锋是否出过力,成了廖氏三兄弟和舅舅扯不清的话题。这也就为日后的舅甥之争埋下了隐患。
廖氏三兄弟曾力邀舅舅到自家公司任职,许以高位高薪,但李良锋不为所动。以李良锋的想法,宁为鸡头,不为牛后。他要自立山头,与三个外甥瓜分“廖记棒棒鸡”的市场。
从2002年起,李良锋开始在外使用“廖记棒棒鸡”的品牌,除了廖氏三兄弟注册了的外形像鸡的廖字图形商标没有使用外,其店铺的装修风格、名称和食物摆盘方式完全“克隆”廖氏三兄弟的店铺。
要论制作工艺和调料配方,李良锋的“廖氏”和廖氏三兄弟的“廖记”并不一样,因此两人旗下的“廖记棒棒鸡”的品质、口味有着明显的差别。但由于两家店铺从外观上看几乎完全一模一样,消费者根本无从辨识。
二、 商标
借鸡生蛋
对舅舅的“野心”,廖氏三兄弟最初并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只是心里感觉不舒服,还试图以商谈的方式在家族内部解决这一品牌纷争。但2004年,李良锋注册了“廖氏”公司,与外甥的“廖记”公司来了个针尖对麦芒。这一下,廖氏三兄弟坐不住了。他们立即和舅舅进入了正式的谈判阶段。在利益面前,舅甥间的亲情不堪一击,双方的谈判没有任何实质的进展,而李良锋却在市场上步步进逼。
2004年,廖家老三到肯德基考察后,将旗下店铺全都按照肯德基的风格改头换面,并打出了“肯德基式”的广告语:廖记美味,全家共分享。
李良锋见状,亦步亦趋,也将旗下店铺都重新装成了“肯德基式”,广告语也原样照搬“廖记美味全家共分享”,并抢先于当年9月在重庆市版权局登记了“美味全家共分享”的版权。廖氏三兄弟闻讯后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在四川省版权局登记了“廖记美味全家共分享”的版权。
李良锋的“廖氏”迅速使“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完成了原始积累。而廖氏三兄弟的“廖记”却屡次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怎么你们不同的店卖出的“廖记棒棒鸡”差别那么大呢?
李良锋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抢占外甥的地盘,是因为作为亲舅舅,他自认为掌握到了“廖记棒棒鸡”的软肋:廖氏三兄弟一直未能注册到“廖记棒棒鸡”的商标!早在多年前,廖氏三兄弟就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廖记棒棒鸡”,但由于“廖记”属于姓氏,“棒棒鸡”属于地方小吃名,故未能成功。不得已,廖氏三兄弟只得注册了谐音“廖技棒棒”,并设计、注册了一个独特的外形像鸡的廖字图形。
于是,李良锋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廖记棒棒鸡”,并获得了受理。虽然这一申请仍然难逃被驳回的命运,但他却可以利用受理至驳回期间的这一段时间差公然使用“廖记棒棒鸡”这一品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李良锋理直气壮地说:“他们(指“廖记”)并没有注册到‘廖记棒棒鸡’,我的申请却已被受理,我为什么不可以用?”
三、 加盟
杀鸡取卵
发展到后来,李良锋已不满足于开店的利润,他看中了廖氏三兄弟的另一处“软肋”:不做加盟。廖氏三兄弟认为,棒棒鸡是熟食,管理难度很大。为确保产品品质及每一家分店的声誉,三兄弟一直拒绝接受加盟。而社会上希望投入“廖记棒棒鸡”门下的投资者却很多。李良锋看中了这一“市场空白”,开始用更快速的方式敛财——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公开征召“廖记棒棒鸡”的加盟商,向每位投资者收取6万元以上的加盟费。但由于技术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很多“廖氏”的加盟商们血本无归。一些不明就里的加盟商就怪罪到了“廖记”的头上。
廖氏三兄弟终于忍无可忍。他们认为,舅舅的做法已不仅仅是在“借鸡生蛋”,简直就是在“杀鸡取卵”,提前透支“廖记棒棒鸡”这一品牌的含金量。他们决心与舅舅撕破脸皮,拼个你死我活。
2005年,廖氏三兄弟委托律师向“廖氏”公司发出了律师函,李良锋却置之不理。2005年9月,三兄弟开始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廖氏”公司立刻停止侵权,摘下“廖记棒棒鸡”的招牌,并书面道歉。2006年4月,成都市金堂县工商局向“廖氏”公司下达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向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廖记棒棒鸡店、青羊区遥记腌卤店、金堂县泰吉商城廖记棒棒鸡店等三家店,提供的相关塑料包装袋和营业招牌,与“廖记”公司的相关注册商标近似,侵犯了“廖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廖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同时认定“廖氏”公司在向加盟店提供的食品包装上标注有“98四川省群众喜爱商品”、“98质量承诺无投诉单位”等宣传行为,属于“对自己的商业信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责令“廖氏”公司立即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廖氏”公司不服,向成都市工商局提请复议。7月,成都市工商局维持了金堂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这时,胜券在握的“廖记”公司主动向媒体曝料,将这一进行了数年、不为外人所知的家族争斗公之于众。希望能借机让消费者了解真相,分清两家“廖记棒棒鸡”,同时更提醒加盟商们:“廖氏”公司与“廖记”毫无关系,并已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理,要看清潜在的巨大投资风险,以此断了“廖氏”的“财路”。
对这一本地品牌引发的家族争斗,成都媒体表现出极大兴趣。几番新闻轰炸下来,“廖记”公司不仅一吐积压了几年的恶气,更为自己的“廖记棒棒鸡”做了一次大型免费广告。
已处劣势的“廖氏”仍不甘俯首认输。他们先是将其中一家媒体告上了法庭,继而向金堂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金堂县工商局“违法行政”,并将“廖记”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四、 争斗
鸡犬未宁
在等待开庭的期间,舅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一些非常规商战手段也被运用起来。
2006年8月初,舅舅李良锋“廖氏”旗下的一家棒棒鸡自营店在半夜被一块石头砸破了玻璃!这块蹊跷的石头不早不晚,恰恰出现在获胜的“廖记”正谋求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廖氏”摘下“廖记棒棒鸡”招牌之时,自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这块石头从何而来?谁人所抛?意欲何为?围绕着这些疑问,“廖氏”和“廖记”掀起了新一轮的“口水仗”:“廖氏”称这是“廖记”在上演“敲山震虎”,胁迫其摘牌;“廖记”则称此乃“廖氏”自导自演的“苦肉计”,意在给“廖记”泼脏水,挽回“廖氏”的公众形象。而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当天是“廖氏”公司自己向各大媒体曝的料,并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声称石头是“廖记”的人砸的。
2006年10月26日,金堂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廖氏”败诉。“廖氏”仍不服,再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出人意料的是,“廖氏”坦承这场官司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虽然工商部门已裁定“廖氏”公司使用“廖记棒棒鸡”和鸡状“廖”字图形是侵了“廖记”公司的权,但“廖氏”公司却认为这两字之间仍有转换的空间。李良锋没有公开露面,而是委派一位何姓负责人接受了媒体采访。何称,工商局的处罚“也不是完全没得道理”,但“廖氏”不能容忍这一处罚决定带来的社会影响,何表示,他们这次的行政诉讼是在“背水一战”,其主要目的还是在“借此纠正一些错误的看法”。
“廖记”三兄弟则表示,此案工商部门的处罚非常公正,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廖氏”提起行政诉讼是在拖延时间,好继续借“廖记棒棒鸡”的品牌收取加盟费:“只要舅舅的上诉一被驳回,我们就会要求他‘摘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经过一周的明察暗访,记者揭开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内幕:在成都上百家装修风格一致、招牌相近、名称相同的“廖记棒棒鸡”,其实分属两大不同阵营:成都廖记连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廖记”);四川廖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廖氏”)。这两家公司之间毫无关系。但两家公司的老板却有着血缘之亲——“廖氏”的老板李良锋正是“廖记”老板的亲舅舅。
一山难容二虎。由于家族企业发家时责权利的划分模糊,近十年来,为了争夺“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一直在甥舅之间悄然上演,并于近期进入白热化阶段。
一、 缘起
宁为鸡头,不为牛后
棒棒鸡是四川的一种地方小吃:用木棒敲击刀背,将煮熟的鸡快速均匀地切成片,再用鸡汤兑入佐料浸拌。其调料绝不使用酱油、醋、蒜泥等常规调料,以确保鸡肉的鲜嫩原味。
1994年,廖氏三兄弟在成都沙湾搭了一个单间经营“廖记棒棒鸡”。由于味道独特,食客越来越多,一家人又租了一个作坊,将煮好的鸡和配好的调料拉到成都市草市街、长顺街等处的菜市场销售。生意越来越红火,渐渐的,小摊位换成了大铺面,小作坊变成了大工厂,十余年后,“廖记棒棒鸡”变成了一个拥有上百家分店的大型餐饮公司。
廖氏三兄弟的母亲李述君有9姐妹,李述君为老大,李良锋排行最尾。在“廖记棒棒鸡”这一品牌的创立过程中,舅舅李良锋是否出过力,成了廖氏三兄弟和舅舅扯不清的话题。这也就为日后的舅甥之争埋下了隐患。
廖氏三兄弟曾力邀舅舅到自家公司任职,许以高位高薪,但李良锋不为所动。以李良锋的想法,宁为鸡头,不为牛后。他要自立山头,与三个外甥瓜分“廖记棒棒鸡”的市场。
从2002年起,李良锋开始在外使用“廖记棒棒鸡”的品牌,除了廖氏三兄弟注册了的外形像鸡的廖字图形商标没有使用外,其店铺的装修风格、名称和食物摆盘方式完全“克隆”廖氏三兄弟的店铺。
要论制作工艺和调料配方,李良锋的“廖氏”和廖氏三兄弟的“廖记”并不一样,因此两人旗下的“廖记棒棒鸡”的品质、口味有着明显的差别。但由于两家店铺从外观上看几乎完全一模一样,消费者根本无从辨识。
二、 商标
借鸡生蛋
对舅舅的“野心”,廖氏三兄弟最初并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只是心里感觉不舒服,还试图以商谈的方式在家族内部解决这一品牌纷争。但2004年,李良锋注册了“廖氏”公司,与外甥的“廖记”公司来了个针尖对麦芒。这一下,廖氏三兄弟坐不住了。他们立即和舅舅进入了正式的谈判阶段。在利益面前,舅甥间的亲情不堪一击,双方的谈判没有任何实质的进展,而李良锋却在市场上步步进逼。
2004年,廖家老三到肯德基考察后,将旗下店铺全都按照肯德基的风格改头换面,并打出了“肯德基式”的广告语:廖记美味,全家共分享。
李良锋见状,亦步亦趋,也将旗下店铺都重新装成了“肯德基式”,广告语也原样照搬“廖记美味全家共分享”,并抢先于当年9月在重庆市版权局登记了“美味全家共分享”的版权。廖氏三兄弟闻讯后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在四川省版权局登记了“廖记美味全家共分享”的版权。
李良锋的“廖氏”迅速使“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完成了原始积累。而廖氏三兄弟的“廖记”却屡次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怎么你们不同的店卖出的“廖记棒棒鸡”差别那么大呢?
李良锋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抢占外甥的地盘,是因为作为亲舅舅,他自认为掌握到了“廖记棒棒鸡”的软肋:廖氏三兄弟一直未能注册到“廖记棒棒鸡”的商标!早在多年前,廖氏三兄弟就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廖记棒棒鸡”,但由于“廖记”属于姓氏,“棒棒鸡”属于地方小吃名,故未能成功。不得已,廖氏三兄弟只得注册了谐音“廖技棒棒”,并设计、注册了一个独特的外形像鸡的廖字图形。
于是,李良锋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廖记棒棒鸡”,并获得了受理。虽然这一申请仍然难逃被驳回的命运,但他却可以利用受理至驳回期间的这一段时间差公然使用“廖记棒棒鸡”这一品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李良锋理直气壮地说:“他们(指“廖记”)并没有注册到‘廖记棒棒鸡’,我的申请却已被受理,我为什么不可以用?”
三、 加盟
杀鸡取卵
发展到后来,李良锋已不满足于开店的利润,他看中了廖氏三兄弟的另一处“软肋”:不做加盟。廖氏三兄弟认为,棒棒鸡是熟食,管理难度很大。为确保产品品质及每一家分店的声誉,三兄弟一直拒绝接受加盟。而社会上希望投入“廖记棒棒鸡”门下的投资者却很多。李良锋看中了这一“市场空白”,开始用更快速的方式敛财——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公开征召“廖记棒棒鸡”的加盟商,向每位投资者收取6万元以上的加盟费。但由于技术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很多“廖氏”的加盟商们血本无归。一些不明就里的加盟商就怪罪到了“廖记”的头上。
廖氏三兄弟终于忍无可忍。他们认为,舅舅的做法已不仅仅是在“借鸡生蛋”,简直就是在“杀鸡取卵”,提前透支“廖记棒棒鸡”这一品牌的含金量。他们决心与舅舅撕破脸皮,拼个你死我活。
2005年,廖氏三兄弟委托律师向“廖氏”公司发出了律师函,李良锋却置之不理。2005年9月,三兄弟开始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廖氏”公司立刻停止侵权,摘下“廖记棒棒鸡”的招牌,并书面道歉。2006年4月,成都市金堂县工商局向“廖氏”公司下达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向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廖记棒棒鸡店、青羊区遥记腌卤店、金堂县泰吉商城廖记棒棒鸡店等三家店,提供的相关塑料包装袋和营业招牌,与“廖记”公司的相关注册商标近似,侵犯了“廖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廖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同时认定“廖氏”公司在向加盟店提供的食品包装上标注有“98四川省群众喜爱商品”、“98质量承诺无投诉单位”等宣传行为,属于“对自己的商业信誉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责令“廖氏”公司立即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廖氏”公司不服,向成都市工商局提请复议。7月,成都市工商局维持了金堂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这时,胜券在握的“廖记”公司主动向媒体曝料,将这一进行了数年、不为外人所知的家族争斗公之于众。希望能借机让消费者了解真相,分清两家“廖记棒棒鸡”,同时更提醒加盟商们:“廖氏”公司与“廖记”毫无关系,并已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理,要看清潜在的巨大投资风险,以此断了“廖氏”的“财路”。
对这一本地品牌引发的家族争斗,成都媒体表现出极大兴趣。几番新闻轰炸下来,“廖记”公司不仅一吐积压了几年的恶气,更为自己的“廖记棒棒鸡”做了一次大型免费广告。
已处劣势的“廖氏”仍不甘俯首认输。他们先是将其中一家媒体告上了法庭,继而向金堂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金堂县工商局“违法行政”,并将“廖记”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四、 争斗
鸡犬未宁
在等待开庭的期间,舅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一些非常规商战手段也被运用起来。
2006年8月初,舅舅李良锋“廖氏”旗下的一家棒棒鸡自营店在半夜被一块石头砸破了玻璃!这块蹊跷的石头不早不晚,恰恰出现在获胜的“廖记”正谋求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廖氏”摘下“廖记棒棒鸡”招牌之时,自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这块石头从何而来?谁人所抛?意欲何为?围绕着这些疑问,“廖氏”和“廖记”掀起了新一轮的“口水仗”:“廖氏”称这是“廖记”在上演“敲山震虎”,胁迫其摘牌;“廖记”则称此乃“廖氏”自导自演的“苦肉计”,意在给“廖记”泼脏水,挽回“廖氏”的公众形象。而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当天是“廖氏”公司自己向各大媒体曝的料,并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声称石头是“廖记”的人砸的。
2006年10月26日,金堂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廖氏”败诉。“廖氏”仍不服,再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出人意料的是,“廖氏”坦承这场官司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虽然工商部门已裁定“廖氏”公司使用“廖记棒棒鸡”和鸡状“廖”字图形是侵了“廖记”公司的权,但“廖氏”公司却认为这两字之间仍有转换的空间。李良锋没有公开露面,而是委派一位何姓负责人接受了媒体采访。何称,工商局的处罚“也不是完全没得道理”,但“廖氏”不能容忍这一处罚决定带来的社会影响,何表示,他们这次的行政诉讼是在“背水一战”,其主要目的还是在“借此纠正一些错误的看法”。
“廖记”三兄弟则表示,此案工商部门的处罚非常公正,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廖氏”提起行政诉讼是在拖延时间,好继续借“廖记棒棒鸡”的品牌收取加盟费:“只要舅舅的上诉一被驳回,我们就会要求他‘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