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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本人通过调研,掌握了情况,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非法生育难以控制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生育欲望强烈。
2.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一部分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个别村干部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
一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渠道狭窄,征缴措施不够严厉,给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留下了抗拒缴纳的空间。
4.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
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干部和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认识模糊,村级查访服务、业务工作梳理、人口学校开课学习等经常性工作开展不正常。由于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导致往年计生档案流失。
二、原因分析
1.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
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2.少数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主动性不强
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
3.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立足于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婚育文化一条街建设,利用大、中型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抓好舆论环境宣传。同时,要与育龄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算好多生育一个孩子,抚育子女的成本,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少生优生。
2.强化管理措施
一是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违法生育户,可“一次征收,分次缴纳”。对有钱不怕罚的违法生育户,由计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查封其房屋,用以抵顶其社会抚养费。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一是打击“两非”,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在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一次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托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
4.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确保达到省市规定的比例。协调人事部门,解决乡镇计生委工作人员职称评聘问题。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村计生专干工资享受村委主任同等待遇。同时,为村计生专干办理养老保险,保险金由乡镇、村按比例负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作者简介:张建恩,男,大学学历,安徽省阜南县王店孜乡人大主席团。
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非法生育难以控制
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据反映,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双女户生育欲望强烈。
2.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一部分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个别村干部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
一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由于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渠道狭窄,征缴措施不够严厉,给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留下了抗拒缴纳的空间。
4.个别村干部责任心不强
村民自治流于形式,村干部和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认识模糊,村级查访服务、业务工作梳理、人口学校开课学习等经常性工作开展不正常。由于有的村计生专职人员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导致往年计生档案流失。
二、原因分析
1.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
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2.少数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主动性不强
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
3.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立足于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婚育文化一条街建设,利用大、中型公益广告牌和宣传橱窗,抓好舆论环境宣传。同时,要与育龄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算好多生育一个孩子,抚育子女的成本,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少生优生。
2.强化管理措施
一是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违法生育户,可“一次征收,分次缴纳”。对有钱不怕罚的违法生育户,由计生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查封其房屋,用以抵顶其社会抚养费。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一是打击“两非”,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在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一次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托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
4.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确保达到省市规定的比例。协调人事部门,解决乡镇计生委工作人员职称评聘问题。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村计生专干工资享受村委主任同等待遇。同时,为村计生专干办理养老保险,保险金由乡镇、村按比例负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作者简介:张建恩,男,大学学历,安徽省阜南县王店孜乡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