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福建省新标准碘盐试点地区8~10岁学龄儿童和妊娠妇女碘营养状况,并动态分析用尿比重校正尿碘的合理性。
方法于2012年3月开始实施供应新标准碘盐后的第3、6、9、12、15、21个月,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龙岩市漳平市永福镇及新桥镇进行6次阶段评估。每个镇分别抽取200名8~10岁学龄儿童和50名妊娠妇女,采集其家中食用盐盐样和随意1次尿样,检测盐碘、尿碘和尿比重。盐碘检测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 13025.7-2012);尿碘检测采用《尿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107-2006);尿比重检测采用数字式折射计。
结果在6次阶段评估中,8~10岁学龄儿童和妊娠妇女家中碘盐覆盖率均> 95%,合格碘盐食用率均> 90%。8~10岁学龄儿童实测尿碘中位数分别为216.7、219.5、188.1、206.7、209.2、201.0 μg/L,除第3次阶段评估为碘适宜水平(100~199 μg/L)外,其余5次阶段评估均为碘超过适宜量水平(200~299 μg/L);尿比重校正后,8~10岁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分别为215.0、213.6、197.3、202.9、204.3、197.7 μg/L,实测和校正后尿碘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131、-0.183、-1.052、-1.180、-0.311、-0.368,P均> 0.05)。妊娠妇女实测尿碘中位数分别为134.0、132.2、120.9、115.6、113.3、123.3 μg/L,均处于碘不足水平(< 150 μg/L);尿比重校正后,妊娠妇女尿碘中位数分别为207.3、197.1、168.8、158.3、171.8、181.7 μg/L,实测和校正后尿碘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6.419、-6.406、-5.990、-6.648、-7.008、-8.034,P均< 0.01)。
结论福建省新标准碘盐试点地区8~10岁学龄儿童碘营养适宜,妊娠妇女轻度碘缺乏。采用尿比重校正尿碘来动态评估重点人群碘营养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