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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贸易是满足企业融资便利的新型贸易模式。受金融环境、企业融资、国企贸易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受理的循环贸易纠纷逐渐增多。涉及循环贸易的民事纠纷中,应重点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交易过程有无真实货物流转、是否存在“走单、走票、不走货”的贸易情形、中间商和出资方的合同义务以及各方当事人追求的贸易差价。涉及循环贸易的刑事犯罪则应当重点从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职务侵占罪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等罪名进行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