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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导致海外国民保护的客观需求迅增,国际法的人本化趋势促进了国际层面个人权益保护的发展,中国政府的职能调整在外交领域促生“外交为民”理念,需要有效承担海外国民权益保护的重任。外国人待遇是确定海外国民权益的国际法基础,属人管辖是国籍国保护在外国民的国际法依据。海外中国国民权益保护的途径首先是受害人用尽当地救济,其次是起到预防与协助作用的领事保护,而外交保护、国际人权保护只是补充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