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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纪南受中央领导委派,在湖北全省领导干部会上宣布原湖北省长李鸿忠任湖北省委书记,充分肯定李鸿忠同志“思想解放,视野開阔,组织领导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本刊2006年1月号曾以“创新城市的新政首脑”为题报道过李鸿忠主政深圳的决策经验,值此李鸿忠书记履新之际,本刊“箴言”栏,谨将2008年4月4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廉政工作暨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上,时任省长的李鸿忠对执政中的科学决策阐发的重要观点,予以节录刊登,供执政借鉴。
“我们要健全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公开征求意见,使政府决策能够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还要建立‘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决策失误,甚至当时决策程序有问题,最后造成损失,一句‘付学费’就了结了,今后要杜绝这种现象。国家有赔偿法,我们就要赔偿。赔偿用谁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人民的钱。用人民的钱,去为自己决策不当付学费,这要负责任的。”
“我们要健全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公开征求意见,使政府决策能够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还要建立‘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决策失误,甚至当时决策程序有问题,最后造成损失,一句‘付学费’就了结了,今后要杜绝这种现象。国家有赔偿法,我们就要赔偿。赔偿用谁的钱?是纳税人的钱、人民的钱。用人民的钱,去为自己决策不当付学费,这要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