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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公司法》执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抽逃出资的认定、公司与高管连带责任、第三人垫资的法律责任等法律现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6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虽不像法律条文一样可以直接作为工商部门的执法依据,但都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