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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一处
关键词:德育
2010年全省以立德树人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筹备召开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市(地)贯彻中央8号文件、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经验。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配备心理健康咨询教师,缓解学生尤其初中毕业生心理压力,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加强薄弱学校班主任全员培训;切实做好预防和矫治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建设绿色校园网,做到文明上网;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全面发挥育人功能;继续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结合2010年生态省建设环境教育任务,落实有关环境教育课程, 普及保护生态、节能减排、应急避险、健康生活观念和知识,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争做生态公民”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科学素质教育渗透到学校工作各个环节,发展学生初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探究能力。
关键词:义务教育
以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优先扶持少数民族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示范区工作。各市(地)要统筹各项资金,加强标准化学校设施、仪器设备和图书建设,省里结合“校安”工程,在经费上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力争全省创建标准化学校500所,使50万学生受益。加快城乡教育资源的共享步伐,充分发挥“农远工程”的作用,每学期对学校应用远程教育资源辅助教学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规范办学行为,做好“四独立”学校完善工作;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重点学校、重点班和奥班,坚决制止有偿补课,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要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均衡分班,严禁提前招生。加强初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保证实验课开课率,把实验操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和矿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深化和普及课改成果,发挥我省初中小学俄语、日语独特优势,推广教科版语文、EEC英语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经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加强中考领导和管理,各市(地)要完善中考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命题(翻译)、印题、取卷、保卷、施考、阅卷、登分、录取等关键环节的安全工作,实现平安中考。继续加大高中配额工作力度,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招生录取条件,禁止择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稳定生源,办好每一所学校。
关键词:民族教育
2010年内配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和省政府法制办抓好民族教育立法修订工作,推进各项扶持民族教育政策落实,做好十二五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工作。完善民族教育体系建设。扶持民族聚居地区独立或依托民族学校创办少数民族学前班(园)教育工作。切实搞好我省内地新疆班政策协调、教学指导、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提高新疆班的教育质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从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纳入地方课程实施,开足课时,将教学内容纳入地方课程考核考试范围。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培训和教研指导,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水平。加强省际民族教育协作,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对民族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和服务力度,发挥省民族教研部门职能作用,重点推进民族中小学德育、“双语”教学、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在2010年内召开全省民族中小学教育教学研讨会。
关键词:学校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加强领导,切实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学生集中回家、集体出行较多的特殊时段,主动会同当地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山区,要争取政府的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由优秀驾驶员驾驶的安全车辆。以《生命教育》地方课程为载体,切实加强安全演练,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校舍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检测,尤其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建筑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基础教育二处
关键词:普通高中教育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步伐。2010年,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力争达到1 500人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为更多的孩子提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充分发挥省、市两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建立与薄弱学校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关系,在全省逐步建立起实验研究、经验推广、对口支援和社区辐射的普通高中教育示范推广体系。继续加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力度,以课程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进有效教学,打造高效课堂,改革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探索有效教学和高效课堂基本规律。做好2010年高考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好适应性模拟考试,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课改后的高考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导向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从规范招生行为、教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收费行为4方面着手,以治理异地招生、高中违规补课、违反“三限”招生等政策为重点,继续加大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整治力度。
关键词:学前教育
农村促发展、城市促提高、民办促规范。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继续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作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大力兴办农村幼儿园。积极争取农村公办幼儿教师编制,同时把义务教育阶段超编教师经选拔和一定的岗前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岗位上来,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学前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依托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确定一批黑龙江省“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基地,发挥全省高校和各级教科研部门学前教育研究力量,启动全省“园本教研”试点和推进工作。坚持以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为重点,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全面带动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组织“幼教专家讲师团”,深入全省各地开展巡回报告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幼教工作者思想认识,转变办园观念,更新保教理念,提高保教水平。
关键词:特殊教育
开展特教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推广“医教结合”新教学模式。指导各地推进三残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依托特教学校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市可建设独立的残疾儿童幼儿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开展残健一体幼儿园实验;各县(市)、镇(乡)要指定1~2所条件较好的普通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特殊教育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办发〔2009〕52号)。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0年要达到每生每年1 000元。有条件的市(县)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各地要积极与财政、残联沟通,将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政策落到实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关键词:放权限
统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各类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成人中专)规范名称为:“XX职业学校”。 自2010年起,省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划归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统一由所在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式自行印制和发放。下放部分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权限,各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变更、补注等实行两审制,初审工作由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把关,然后到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关键词:创示范造品牌聘名师
启动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2010年拟在现有国家级重点校基础上,集中使用省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选择2~3所资源整合力度大、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匹配资金能到位的市(地)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使其成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首批示范性学校,对内起到龙头骨干带头作用,对外成为交流宣传的窗口学校。
启动打造品牌专业项目。集中使用职教专项经费,拟在评估的省级重点专业中,选择10~15个区域统筹到位、与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密切相关、在校生规模较大且基础建设较好的专业重点支持,按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建设实训基地,使之成为我省首批品牌专业。
启动实施特聘专业教师制度。在专项经费中划出400万用于实施特聘专业教师制度,在企业和行业选拔出工程师、高级技师等200人,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薪酬补帖,充实聘任到中等职业学校在任兼职教师或专职教师,逐渐从根本上解决“双师型”教师匮乏问题。
启动实施在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从2010年开始,所有承担省级教师培训的基地必须结合培训专业建立相应的企业实践基地,确保培训教师在相应企业实践课时数占总培训课时数一半以上。
关键词:上质量
2010年内召开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中职教育教学经验。研究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办法,开展教育教学大检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上质量、上水平。组织开展中职师生技能大赛,力求将大赛办成展示和检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平台;办成校企合作、校会(行业协会)合作的平台;办成校际及专业间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的平台;办成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平台。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行考核评委交叉轮串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各地市在此项工作中的本位行为,实现对每个毕业生公正、公平考核,为毕业生上岗就业开辟绿色通道,为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职业学院学习提供真实有效的成绩。
关键词:稳招生
加大中职学校宣传力度,适当提高普通高中和普通高考的录取分数线,引导广大青年就读职业学校。与有关部门配合,创新培训保障机制,利用农业部门农民培训经费和人劳部门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广泛开展各种短期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推广服务项目,利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优质资源,选择技术要求单一,培训周期较短,且市场需求量较大的专业或工种,采取订单式、送教式、引导式培训。分解下达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规模,2010年底实现培训农村劳动力80万人次左右;推广实用技术30项左右;培训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50万人次和20万人次左右。继续探索半工半读、工学结合、送教下乡招生和培养模式,为农村社会青年和城市下岗职工学习劳动技能、掌握就业创业本领提供便利和可能。通过措施,使2010年中职招生稳定在18万人左右。■
师范师资处
关键词:师德建设
把2010年确定为师德建设年。结合贯彻教育部“第五届师德论坛”,初步确定暑假期间以省教育厅名义组织全省师德论坛。研究制订《黑龙江省中小学师德建设评估细则》,组织专家在适当时间进行师德建设评估检查;研究制订《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规范》和《黑龙江省加强高等学校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教师培养培训
完成高中二年级、三年级任课教师约23 000人的培训,其中省里完成15 000名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培训者培训,拟对1 000名培训者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200名;组织初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今年拟培训各层次骨干教师10 000名,其中省里培训省级骨干教师1 000名;全面开展班主任培训,全省培训40 000名班主任;省里培训500名培训者和骨干班主任;省里拟集中培训农村骨干教师500名,“送教下乡”160个乡镇,培训12 000名农村教师,组织1 000名农村教师进“名校”学习。
关键词: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在动态管理骨干教师的原则下,建设省、市、县、乡(校)骨干教师队伍;加强特级教师的管理,做好特级教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用,落实特级教师津贴等相关待遇;以特级和省骨干教师群体为基础,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我省的教育专家,建立专家资源库,优化专家队伍。
关键词: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要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特岗教师”作用。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和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要把“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相结合;在和东北师范大学共同完成安达市和林甸县实习支教试点后,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扩大师范生实习支教试点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提高的自学考试,并做好与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的互通工作。
关键词:岗位管理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准备工作。会同相关单位起草《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政策规定,为全省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作好准备。
关键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订《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后续管理,根据《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和《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续聘办法》的规定,作好年度龙江学者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工作。加大实施“龙江学者计划”力度,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到我省任教。
实施“院士后备”和“长江学者”培养和支持计划。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之第四个子计划《黑龙江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组织实施“院士后备培养支持计划”。■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0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将面临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改革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督等工作质量等新形势和新任务。
1.做好2010年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工作。各市(地)要认真做好2010年接受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双高普九”工作评估验收的工作计划,并于3月底前将计划上报省里。要加紧对受检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自评和复评,对申报“双高普九”初评的县级政府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省将于2010年9~11月期间进行评估验收。
2.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新机制。全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将于2010年底前出台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体,含纳全部基础教育领域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新标准,待第一轮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束后启动教育强县的新机制。
3.做好2009年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备案工作。各市(地)于3月15日前按照已下发的《通知》要求,将2009年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里。省将对上报的合格学校进行审定和适时抽查后备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已认定的合格学校通过“回头看、回头查”等方式进行适时监控,确保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对出现反弹和整改不力的学校,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对2009年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各市(地)要在已认定的合格学校中择优选拔、统一申报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于3月底前将《申报表》《基本情况登记表》,市级对所推荐学校的鉴定及相关资料上报省里。省里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先进学校进行初审后,再进行评估验收。对省认定后的合格学校、先进学校实施表彰奖励。
5.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专家组。省将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专家组,并于上半年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
6.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要求,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7.加强全省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将适时对全省各级教育督导工作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行省级督学换届工作。表彰全省教育督导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督导学会的作用。■
编辑/张铁辉
关键词:德育
2010年全省以立德树人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筹备召开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市(地)贯彻中央8号文件、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经验。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配备心理健康咨询教师,缓解学生尤其初中毕业生心理压力,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加强薄弱学校班主任全员培训;切实做好预防和矫治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建设绿色校园网,做到文明上网;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全面发挥育人功能;继续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结合2010年生态省建设环境教育任务,落实有关环境教育课程, 普及保护生态、节能减排、应急避险、健康生活观念和知识,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争做生态公民”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把科学素质教育渗透到学校工作各个环节,发展学生初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探究能力。
关键词:义务教育
以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优先扶持少数民族和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示范区工作。各市(地)要统筹各项资金,加强标准化学校设施、仪器设备和图书建设,省里结合“校安”工程,在经费上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力争全省创建标准化学校500所,使50万学生受益。加快城乡教育资源的共享步伐,充分发挥“农远工程”的作用,每学期对学校应用远程教育资源辅助教学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规范办学行为,做好“四独立”学校完善工作;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重点学校、重点班和奥班,坚决制止有偿补课,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要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均衡分班,严禁提前招生。加强初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保证实验课开课率,把实验操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和矿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深化和普及课改成果,发挥我省初中小学俄语、日语独特优势,推广教科版语文、EEC英语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经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加强中考领导和管理,各市(地)要完善中考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命题(翻译)、印题、取卷、保卷、施考、阅卷、登分、录取等关键环节的安全工作,实现平安中考。继续加大高中配额工作力度,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招生录取条件,禁止择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稳定生源,办好每一所学校。
关键词:民族教育
2010年内配合省人大民侨外委和省政府法制办抓好民族教育立法修订工作,推进各项扶持民族教育政策落实,做好十二五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工作。完善民族教育体系建设。扶持民族聚居地区独立或依托民族学校创办少数民族学前班(园)教育工作。切实搞好我省内地新疆班政策协调、教学指导、后勤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提高新疆班的教育质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从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纳入地方课程实施,开足课时,将教学内容纳入地方课程考核考试范围。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培训和教研指导,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教育水平。加强省际民族教育协作,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对民族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和服务力度,发挥省民族教研部门职能作用,重点推进民族中小学德育、“双语”教学、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在2010年内召开全省民族中小学教育教学研讨会。
关键词:学校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加强领导,切实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学生集中回家、集体出行较多的特殊时段,主动会同当地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进行集中整治;对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山区,要争取政府的支持,统一为寄宿学生临时租用由优秀驾驶员驾驶的安全车辆。以《生命教育》地方课程为载体,切实加强安全演练,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校舍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检测,尤其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建筑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基础教育二处
关键词:普通高中教育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步伐。2010年,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力争达到1 500人左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为更多的孩子提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充分发挥省、市两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建立与薄弱学校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关系,在全省逐步建立起实验研究、经验推广、对口支援和社区辐射的普通高中教育示范推广体系。继续加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力度,以课程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进有效教学,打造高效课堂,改革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探索有效教学和高效课堂基本规律。做好2010年高考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好适应性模拟考试,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课改后的高考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导向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从规范招生行为、教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收费行为4方面着手,以治理异地招生、高中违规补课、违反“三限”招生等政策为重点,继续加大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整治力度。
关键词:学前教育
农村促发展、城市促提高、民办促规范。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继续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作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大力兴办农村幼儿园。积极争取农村公办幼儿教师编制,同时把义务教育阶段超编教师经选拔和一定的岗前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岗位上来,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学前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学前3年教育入园率。依托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确定一批黑龙江省“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基地,发挥全省高校和各级教科研部门学前教育研究力量,启动全省“园本教研”试点和推进工作。坚持以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培训为重点,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全面带动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组织“幼教专家讲师团”,深入全省各地开展巡回报告活动,切实提高基层幼教工作者思想认识,转变办园观念,更新保教理念,提高保教水平。
关键词:特殊教育
开展特教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推广“医教结合”新教学模式。指导各地推进三残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依托特教学校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市可建设独立的残疾儿童幼儿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开展残健一体幼儿园实验;各县(市)、镇(乡)要指定1~2所条件较好的普通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具备条件的地市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特殊教育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办发〔2009〕52号)。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0年要达到每生每年1 000元。有条件的市(县)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各地要积极与财政、残联沟通,将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政策落到实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关键词:放权限
统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各类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成人中专)规范名称为:“XX职业学校”。 自2010年起,省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划归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统一由所在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式自行印制和发放。下放部分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权限,各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变更、补注等实行两审制,初审工作由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把关,然后到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关键词:创示范造品牌聘名师
启动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2010年拟在现有国家级重点校基础上,集中使用省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选择2~3所资源整合力度大、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匹配资金能到位的市(地)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使其成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首批示范性学校,对内起到龙头骨干带头作用,对外成为交流宣传的窗口学校。
启动打造品牌专业项目。集中使用职教专项经费,拟在评估的省级重点专业中,选择10~15个区域统筹到位、与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密切相关、在校生规模较大且基础建设较好的专业重点支持,按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建设实训基地,使之成为我省首批品牌专业。
启动实施特聘专业教师制度。在专项经费中划出400万用于实施特聘专业教师制度,在企业和行业选拔出工程师、高级技师等200人,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薪酬补帖,充实聘任到中等职业学校在任兼职教师或专职教师,逐渐从根本上解决“双师型”教师匮乏问题。
启动实施在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从2010年开始,所有承担省级教师培训的基地必须结合培训专业建立相应的企业实践基地,确保培训教师在相应企业实践课时数占总培训课时数一半以上。
关键词:上质量
2010年内召开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中职教育教学经验。研究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办法,开展教育教学大检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上质量、上水平。组织开展中职师生技能大赛,力求将大赛办成展示和检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平台;办成校企合作、校会(行业协会)合作的平台;办成校际及专业间总结交流教育教学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的平台;办成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平台。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行考核评委交叉轮串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各地市在此项工作中的本位行为,实现对每个毕业生公正、公平考核,为毕业生上岗就业开辟绿色通道,为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职业学院学习提供真实有效的成绩。
关键词:稳招生
加大中职学校宣传力度,适当提高普通高中和普通高考的录取分数线,引导广大青年就读职业学校。与有关部门配合,创新培训保障机制,利用农业部门农民培训经费和人劳部门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广泛开展各种短期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推广服务项目,利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优质资源,选择技术要求单一,培训周期较短,且市场需求量较大的专业或工种,采取订单式、送教式、引导式培训。分解下达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规模,2010年底实现培训农村劳动力80万人次左右;推广实用技术30项左右;培训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50万人次和20万人次左右。继续探索半工半读、工学结合、送教下乡招生和培养模式,为农村社会青年和城市下岗职工学习劳动技能、掌握就业创业本领提供便利和可能。通过措施,使2010年中职招生稳定在18万人左右。■
师范师资处
关键词:师德建设
把2010年确定为师德建设年。结合贯彻教育部“第五届师德论坛”,初步确定暑假期间以省教育厅名义组织全省师德论坛。研究制订《黑龙江省中小学师德建设评估细则》,组织专家在适当时间进行师德建设评估检查;研究制订《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规范》和《黑龙江省加强高等学校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教师培养培训
完成高中二年级、三年级任课教师约23 000人的培训,其中省里完成15 000名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培训者培训,拟对1 000名培训者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200名;组织初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今年拟培训各层次骨干教师10 000名,其中省里培训省级骨干教师1 000名;全面开展班主任培训,全省培训40 000名班主任;省里培训500名培训者和骨干班主任;省里拟集中培训农村骨干教师500名,“送教下乡”160个乡镇,培训12 000名农村教师,组织1 000名农村教师进“名校”学习。
关键词: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在动态管理骨干教师的原则下,建设省、市、县、乡(校)骨干教师队伍;加强特级教师的管理,做好特级教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用,落实特级教师津贴等相关待遇;以特级和省骨干教师群体为基础,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我省的教育专家,建立专家资源库,优化专家队伍。
关键词: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实施省级“特岗计划”。要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特岗教师”作用。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和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要把“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相结合;在和东北师范大学共同完成安达市和林甸县实习支教试点后,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扩大师范生实习支教试点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提高的自学考试,并做好与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的互通工作。
关键词:岗位管理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准备工作。会同相关单位起草《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政策规定,为全省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作好准备。
关键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订《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人才计划”入选者的后续管理,根据《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和《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续聘办法》的规定,作好年度龙江学者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工作。加大实施“龙江学者计划”力度,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到我省任教。
实施“院士后备”和“长江学者”培养和支持计划。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之第四个子计划《黑龙江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组织实施“院士后备培养支持计划”。■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0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将面临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改革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督等工作质量等新形势和新任务。
1.做好2010年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工作。各市(地)要认真做好2010年接受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双高普九”工作评估验收的工作计划,并于3月底前将计划上报省里。要加紧对受检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自评和复评,对申报“双高普九”初评的县级政府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省将于2010年9~11月期间进行评估验收。
2.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新机制。全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将于2010年底前出台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体,含纳全部基础教育领域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新标准,待第一轮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束后启动教育强县的新机制。
3.做好2009年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备案工作。各市(地)于3月15日前按照已下发的《通知》要求,将2009年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里。省将对上报的合格学校进行审定和适时抽查后备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已认定的合格学校通过“回头看、回头查”等方式进行适时监控,确保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对出现反弹和整改不力的学校,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对2009年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各市(地)要在已认定的合格学校中择优选拔、统一申报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于3月底前将《申报表》《基本情况登记表》,市级对所推荐学校的鉴定及相关资料上报省里。省里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先进学校进行初审后,再进行评估验收。对省认定后的合格学校、先进学校实施表彰奖励。
5.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专家组。省将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专家组,并于上半年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
6.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要求,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7.加强全省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将适时对全省各级教育督导工作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进行省级督学换届工作。表彰全省教育督导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督导学会的作用。■
编辑/张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