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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是检验法学学生专业能力的标尺,也是提供就业的重要“入门券”。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查重点是综合案例分析,这是经济法学教学的新挑战。本科法学教育过于注重理论教学、教学考核机制不合理、教师知识结构固化等原因都面临脱离法治实践的危机,必须进行改革。正确调整理论教学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需要引入“理论—案例—理论”的教学模式,完善期末考核机制、加强教师入职后培训,使经济法学教学和法律执业职格考试紧密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