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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城市化经典模型评价
人口城市化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而城乡迁移又是其本质特征。在发展中国家,农业劳动力过剩是一个普遍现象,其经济发展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步从传统农业部门向城市现代部门转移的过程。刘易斯(1954)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经济结构下人口流动模型,开创了人口流动部门分析的先河。拉尼斯和费景汉在《经济发展理论》论文和《劳动过剩经济的发展:理论和政策》一书,对刘易斯模型作了改进,首次将农业部门的发展结合起来,构成了包含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发展在内的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人口流动模型。乔根森是继刘易斯以后,对二元经济发展理论作出重要贡献的经济学家,他在1961年提出了一个不同于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人口流动模型。乔根森模型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抛弃了刘易斯模型及拉尼斯——费景汉模型中所坚持的剩余劳动和不变工资假定,转而从农业发展与人口增长的角度来研究人口流动。在此之后,二元经济成为发展经济学最为重要的、最常用的术语之一,同时,与二元经济密切联系的劳动力转移问题也纳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视野。
但在这些早期的研究中,人口迁移并未与城市化显著地联系在一起,城市化只是被视为工业化进程中一种不言自明的表征。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许多发展中国家大量事实表明,人口流动并非与城市化完全兼容。城市的发展理论和现实间的反差,迫使人们进行反思,而托达罗的人口流动模型就是这种反思的产物。托达罗(1971)模型专门研究了二元经济中的劳动力流动问题,修正了劳动力迁移模型,把城市失业考虑进来,注意到人口迁移与进城劳动力在城市取得就业的机会有关。它揭示了人口流动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城乡人口流动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同时也使人口流动真正成为城市化中的焦点问题。但托达罗模型并没有考虑制度因素的影响,模型中人口流动规模是外生于制度变量的。因此,它无法分析城乡收入差距、城市人口迁移与城市人口控制制度之间的关系。而在现实中,特别是转轨经济国家,城市化背后都伴随着深刻的制度变迁,人为因素的制度扭曲膨胀了城乡间的差别和二元结构。
例如在中国,为了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福利与政府财政的压力,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户籍制度,吸收农业剩余,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和对城市进行补贴。严格的城乡二元制度设计人为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一方面控制劳动力从农村流出,另一方面保障城市居民充分就业。从此农村居民便不能随意变更居住地和务农身份,特别是不再可能进入城市居住和就业。这不仅隔离了城乡的经济联系和要素流动,也成为城乡间收入差距存在的重要原因。
二、非均衡博弈:农民进城之难
改革开放后,农业剩余激增、城镇就业政策放松等使城乡人口流动成为可能,并呈不断上升趋势。1988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人口为2600万,而此数目到2002年已经高达9400万。与此相向,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从1988年的25.81%提高到2002年的39.09%,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尽管如此,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相对滞后,2000年我国三种产业结构为15.9∶50.9∶33.2,而就业结构为49.0∶24.0∶27.0,就业结构严重滞后产业结构变动,城市化没有与工业化进程同步。反思我国城市化滞后、城乡人口转移管道不畅,不能不检讨户籍等制度因素变革的滞后。而这些制约因素今天仍得以存续的深层原因是,传统城市福利政策的受益者对其既得利益的维护,以及农村劳动力在与城市居民博弈对局中的弱势地位。
相对于农民而言,城市居民拥有的福利特权使其成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受益者。在局内——局外人模型中,斯蒂格利茨认为:作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在职雇员以企业高劳动转换成本为“人质”,较少顾忌企业外失业者低工资竞争威胁,逼迫雇主增加在职工人的工资,从而出现高工资与高失业并存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城市同样存在。由于能够有效地把农村人口控制在城市体制之外,城市建立起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托幼、养老等在内的福利制度,以全面就业为目标的排他性劳动就业制度是这种福利体制的核心。然而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80年代后期,随着城乡隔离制度的松动,劳动力的流动性愈益加强,大批外地民工在城市各种所有制部门受雇用。与此同时,改革的深化降低了城市居民的相对福利,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出现了职工下岗、失业现象。在经历了几乎从未发生过高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期,以及工资水平持续提高的放权让利的改革阶段之后,一旦失业率提高,工资收入增长放慢,城市职工所要抱怨的对象之一,当然是过去所不允许存在的外来劳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居民对政府形成一种压力,以保护其相对福利。由于政府深知政治稳定是进一步改革的前提条件,自然要对来自城市居民的压力做出反应,出台保护本地就业和排斥外来劳动力的政策。
下面我们借用萨姆·佩尔兹曼(1976)管制寻租模型对农民进城中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居民、城市政府三方博弈进行展析,其中城市政府作用在于对外来劳动力排斥程度G的把握,这既可以是货币上的,如务工证件的办理,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如收容遣送等。
假设1:城市政府是一个追求“政绩合法性”的政府,它的目标函数是支持最大化,既包括城市居民的支持,也包括以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方式从农村劳动力获取的支持。
假设2:V是城市政府获得的支持程度。V既是城市居民函数(Ur)的函数,也是农民工函数(UC)的函数。
(1)
为了简便,假定R和L表示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劳动力的效用函数都是线性的,即
Ur=R ,UC = K- R- L(2)
其中,K是任意常数。如果假设(1)的二阶条件成立,追求支持最大化的城市政府将会把农村劳动力的排斥程度考虑在G
(3)
或
(4)
这表示,城市政府为了取得支持最大化会将对农村外来劳动力的排斥程度确定在;承认与维护局内人——城市居民传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而从其处获取支持的边际收益正好等于R和L的连带提高对外来劳动力利益的损害。也就是在理论上,政府会按支持最大化边际条件来把握排斥程度G,使其从城市居民处得到的支持增加刚好为从外来劳动力处得到的支持(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和谐)减少所抵消。然而,利益博弈的最后事实并非如此:
(1)改革开放后,城市政府在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经济社会职责,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城市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企业逐步摆脱了以往的社会福利负担,将居民就业、养老分房、生活保障等难题推向社会,国有企业的亏损、破产带来的职工下岗、再就业成为城市政府不得不考虑的一个棘手问题。
(2)伴随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政治体制发生了一些变化,人民的声音和意见开始对政府决策具有较强的影响。加之,地方政府由本地选民间接、本地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特性,城市政府自然首先是本地居民利益的代表。在城市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于外来劳动力的不满之后,地方政府便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排斥外地民工在城市就业。
(3)相对农村劳动力,较小的组织成本使城市居民具有更有效的谈判力。而外来劳动力由于数量分散,组织成本高昂和“集体行动逻辑”使其难以对城市政府施加有效的影响,同时,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缺乏也阻碍着他们意志的表达。
(4)外来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引致的犯罪数量上升、城市设施拥挤增加,以及对拉美等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贫民窟”现象的担心等,这些都成为左右政府政策制定的重要变量。
(5)蒂伯特模型告诉我们,吸引一个具有较高租金收入的迁入者带来的正外部性大于一般迁入者,因此,有选择地吸引不同迁入者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福利。正如一个人的福利会因进入提供较高租金收入的社区而提高一样,社会的福利也会因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租金收入而提高(穆勒,2000)。当面对同样的城市公共品“消费拥挤”增加时,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各城市对资本、高素质人才、高精尖技术和跨国公司的争夺,以及对拥有简单劳动力的农民工进城的排斥。
由于以上种种现实压力和利益约束使得博弈模型中
要远大于
,也就是说,满足城市居民效用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更大的效用满足,从而导致一系列维护城市居民就业优先地位,不利于人口城乡流动的歧视性政策的存在。
三、进城就业排斥:城市化推进之障
城市外来劳动力主要是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谓农民工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但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户籍在农村,有承包田,身份还是农民,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农民工是传统户籍制度与中国加速工业化进程相互冲突的产物。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确实增加了自身收入,但同样对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1)推动了当地经济增长。如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仅建筑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就在60万人以上,北京使用的外来农民工的工资成本仅为国有企业职工的50%左右,低的经济运行成本推动了当地发展;(2)促进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完善。大量的农民工存在,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储备,推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完善;(3)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方便了城市居民生活。总之,农村劳动力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失的力量。2003 年春天的SARS疫情使人们对此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尽管农民工为输入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大都从事一些重体力、高危险、低工资的工作,但他们还是受到城市居民的就业排斥和较高的进入门槛(见下表)。城市政策对农民工就业限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农民工就业的程序限制,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甚至还有就业的时间限制。就业程序限制是指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需要流出地政府的外出务工证及流入地政府的就业卡,证卡合一方可就业,另外,在城市居住就业还需要缴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就业行业工种限制指流入地政府规定农民工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或无法招足城市居民的行业工种;此外还有就业时间限制,如规定企业在春节一个月后禁止招聘农民工等等。这些排斥政策限制了城乡人口流动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下面建立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数学模型,以说明城市歧视性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影响。假定博弈的参与人有两个:城市政府和农民工,农民工的效用函数为:
(w,C)=a-(w-we)2-C
w代表所在城市的工资率,we是农民工对流入城市的预期工资率;C是城市政府设置的进入门槛,C=Gw2。a是常数,如上文所述, G代表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排斥程度。
农民工的问题是:
max
(w,C)=a-(w-we)2-C=a-(w-we)2-dw2
解上述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得:
w*=we/(1+d)
由此可见,面对城市政府的进入门槛,农民工的选择战略是:对流入地城市预期的(或者说理想的)工资率越高,其向该城市流动的可能性就越大。而流入地政府的排斥程度越高,进城务工和定居的条件越苛刻,则农村劳动力进行流动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反。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力流动的歧视性规定,限制和排斥外来劳动力,已成为影响农民工进城、劳动力市场分割存续的重要因素。此外,设为城市规模,由于,以及,即城市的工资收入会随着城市的规模增加而上升,大城市将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更为严格的进入限制,当石家庄等城市已放开户籍之时而北京、上海等城市却依然如故。
四、寻求博弈均衡机制化解农民进城“悖论”
目前社会对农民进城存在两个悖论,第一,城市居民在享受农民工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却在抱怨农村劳动力带来的就业的压力和对城市福利的稀释;第二,城市政府和市民经常将城市的社会问题归因于外来劳动力的暂时性或流动性,但他们几乎从未真正采取措施让外来移民永久安顿下来。农民进城难和各种歧视性就业政策背后,其隐讳着局内人(城市居民)与局外人(外来劳动力)两个利益集团间的非均衡博弈。
然而,面对滞后的城市化进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在剩余劳动力和城乡收入差异的推力和拉力下,城乡劳动力迁移已不可逆转。同时,只要
,即只要农村劳动力的效用减少会影响城市政府所获得的支持,如针对外劳的歧视性政策引致的社会问题增加(如城市治安)、城市经济发展受阻(如民工荒),那么片面地城市倾斜政策就不能永远持续下去。要化解农民进城的两个悖论,关键要从机制上均衡双方“谈判”地位,正确认识农村劳动力的博弈资源,以弃“堵”从“疏”之策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1)依据市场化原则形成城乡同开的劳动就业市场。这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a.在城市对劳动力需求扩张条件下,农民和城市居民在劳动力供给上是不同质的,他们之间可能更多的是一种互补关系。Knight,Song和 Jia(1999)发现,在中国的城镇企业中,城镇劳动者和农村移民劳动者替代程度不高。他们的调查发现,吃苦耐劳和易于管理是进城农民最主要的两个优点;b.逐渐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有利于城市的整体利益。如果基于短期的矛盾和压力,继续维持城乡二元制度,必将削弱城市的成本竞争优势,进而损害城市居民的长期利益;c.要使城市政府摆脱面临的这种两难处境,更为治本之策是通过对城市劳动力的某种经济上的补偿而不是制度性保护,使他们接受发育劳动力市场的成本。
(2)完善公共参与机制,倾听农民工的呼声。除了政府的歧视性政策,城镇普通居民也对移民存有敌意,并且不愿意与农村居民一起分享城镇较高的生活水平。打工歧视、工资拖欠、不平等竞争等问题屡见不鲜。一个正确的过程首先包括利益的表达和综合,然后是政策的制定和反馈。而对农民工经济上接受、社会上排斥的态度,使其权利被忽视或边缘化了,缺乏表达自身利益和意志的渠道。赫希曼(1970)认为,“呼吁”有助于一个充满活力和积极向上的政治程序的形成,并培育人们对组织的“忠诚”(归属感和认同感)。如果没有“忠诚”掺杂于其中,则成员们就很可能低估自己对组织的影响力,“退出”决策和“过激”行为的形成和实施会悄无声息地进行。因此,出现由流动人口引发的治安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既然承认呼吁在绩效恢复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就应该设计出一种制度,以便鼓励呼吁并降低个人与集体行动的费用”(赫希曼,1970)。城市政府应转变观念,把农民工阶层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并可尝试吸纳农民工加入人代会。这既有利于对农民工进行管理,也有利于通过组织的力量维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3) 研究城乡迁移问题应采用一种综合的眼光,探讨农民流动问题就不能不研究土地问题。现行土地制度也是影响农民进城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因素。我们现在过分地强调了土地的稳定。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为基础的土地承办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能够产生效益的生产要素,应赋予承办者对其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明确承包土地使用权的内涵,赋予农民对其的处分权,一方面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另一方面,有助于进城农民以一定量的收益(出让金、租金或其他),为进入城市安置生活和进行投资创造条件,并改善其与城市居民博弈中的弱势地位,这在中小城市效果更为明显。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人口城市化是城市化的重要内容,而城乡迁移又是其本质特征。在发展中国家,农业劳动力过剩是一个普遍现象,其经济发展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步从传统农业部门向城市现代部门转移的过程。刘易斯(1954)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元经济结构下人口流动模型,开创了人口流动部门分析的先河。拉尼斯和费景汉在《经济发展理论》论文和《劳动过剩经济的发展:理论和政策》一书,对刘易斯模型作了改进,首次将农业部门的发展结合起来,构成了包含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发展在内的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人口流动模型。乔根森是继刘易斯以后,对二元经济发展理论作出重要贡献的经济学家,他在1961年提出了一个不同于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人口流动模型。乔根森模型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抛弃了刘易斯模型及拉尼斯——费景汉模型中所坚持的剩余劳动和不变工资假定,转而从农业发展与人口增长的角度来研究人口流动。在此之后,二元经济成为发展经济学最为重要的、最常用的术语之一,同时,与二元经济密切联系的劳动力转移问题也纳入经济学家的研究视野。
但在这些早期的研究中,人口迁移并未与城市化显著地联系在一起,城市化只是被视为工业化进程中一种不言自明的表征。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许多发展中国家大量事实表明,人口流动并非与城市化完全兼容。城市的发展理论和现实间的反差,迫使人们进行反思,而托达罗的人口流动模型就是这种反思的产物。托达罗(1971)模型专门研究了二元经济中的劳动力流动问题,修正了劳动力迁移模型,把城市失业考虑进来,注意到人口迁移与进城劳动力在城市取得就业的机会有关。它揭示了人口流动与城市化之间的关系,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城乡人口流动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同时也使人口流动真正成为城市化中的焦点问题。但托达罗模型并没有考虑制度因素的影响,模型中人口流动规模是外生于制度变量的。因此,它无法分析城乡收入差距、城市人口迁移与城市人口控制制度之间的关系。而在现实中,特别是转轨经济国家,城市化背后都伴随着深刻的制度变迁,人为因素的制度扭曲膨胀了城乡间的差别和二元结构。
例如在中国,为了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福利与政府财政的压力,国家通过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户籍制度,吸收农业剩余,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和对城市进行补贴。严格的城乡二元制度设计人为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一方面控制劳动力从农村流出,另一方面保障城市居民充分就业。从此农村居民便不能随意变更居住地和务农身份,特别是不再可能进入城市居住和就业。这不仅隔离了城乡的经济联系和要素流动,也成为城乡间收入差距存在的重要原因。
二、非均衡博弈:农民进城之难
改革开放后,农业剩余激增、城镇就业政策放松等使城乡人口流动成为可能,并呈不断上升趋势。1988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人口为2600万,而此数目到2002年已经高达9400万。与此相向,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从1988年的25.81%提高到2002年的39.09%,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尽管如此,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相对滞后,2000年我国三种产业结构为15.9∶50.9∶33.2,而就业结构为49.0∶24.0∶27.0,就业结构严重滞后产业结构变动,城市化没有与工业化进程同步。反思我国城市化滞后、城乡人口转移管道不畅,不能不检讨户籍等制度因素变革的滞后。而这些制约因素今天仍得以存续的深层原因是,传统城市福利政策的受益者对其既得利益的维护,以及农村劳动力在与城市居民博弈对局中的弱势地位。
相对于农民而言,城市居民拥有的福利特权使其成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受益者。在局内——局外人模型中,斯蒂格利茨认为:作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在职雇员以企业高劳动转换成本为“人质”,较少顾忌企业外失业者低工资竞争威胁,逼迫雇主增加在职工人的工资,从而出现高工资与高失业并存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城市同样存在。由于能够有效地把农村人口控制在城市体制之外,城市建立起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托幼、养老等在内的福利制度,以全面就业为目标的排他性劳动就业制度是这种福利体制的核心。然而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80年代后期,随着城乡隔离制度的松动,劳动力的流动性愈益加强,大批外地民工在城市各种所有制部门受雇用。与此同时,改革的深化降低了城市居民的相对福利,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出现了职工下岗、失业现象。在经历了几乎从未发生过高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期,以及工资水平持续提高的放权让利的改革阶段之后,一旦失业率提高,工资收入增长放慢,城市职工所要抱怨的对象之一,当然是过去所不允许存在的外来劳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居民对政府形成一种压力,以保护其相对福利。由于政府深知政治稳定是进一步改革的前提条件,自然要对来自城市居民的压力做出反应,出台保护本地就业和排斥外来劳动力的政策。
下面我们借用萨姆·佩尔兹曼(1976)管制寻租模型对农民进城中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居民、城市政府三方博弈进行展析,其中城市政府作用在于对外来劳动力排斥程度G的把握,这既可以是货币上的,如务工证件的办理,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如收容遣送等。
假设1:城市政府是一个追求“政绩合法性”的政府,它的目标函数是支持最大化,既包括城市居民的支持,也包括以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方式从农村劳动力获取的支持。
假设2:V是城市政府获得的支持程度。V既是城市居民函数(Ur)的函数,也是农民工函数(UC)的函数。
(1)
为了简便,假定R和L表示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劳动力的效用函数都是线性的,即
Ur=R ,UC = K- R- L(2)
其中,K是任意常数。如果假设(1)的二阶条件成立,追求支持最大化的城市政府将会把农村劳动力的排斥程度考虑在G
(3)
或
(4)
这表示,城市政府为了取得支持最大化会将对农村外来劳动力的排斥程度确定在;承认与维护局内人——城市居民传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而从其处获取支持的边际收益正好等于R和L的连带提高对外来劳动力利益的损害。也就是在理论上,政府会按支持最大化边际条件来把握排斥程度G,使其从城市居民处得到的支持增加刚好为从外来劳动力处得到的支持(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和谐)减少所抵消。然而,利益博弈的最后事实并非如此:
(1)改革开放后,城市政府在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经济社会职责,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城市问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企业逐步摆脱了以往的社会福利负担,将居民就业、养老分房、生活保障等难题推向社会,国有企业的亏损、破产带来的职工下岗、再就业成为城市政府不得不考虑的一个棘手问题。
(2)伴随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政治体制发生了一些变化,人民的声音和意见开始对政府决策具有较强的影响。加之,地方政府由本地选民间接、本地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特性,城市政府自然首先是本地居民利益的代表。在城市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于外来劳动力的不满之后,地方政府便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排斥外地民工在城市就业。
(3)相对农村劳动力,较小的组织成本使城市居民具有更有效的谈判力。而外来劳动力由于数量分散,组织成本高昂和“集体行动逻辑”使其难以对城市政府施加有效的影响,同时,政治资源、经济资源缺乏也阻碍着他们意志的表达。
(4)外来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引致的犯罪数量上升、城市设施拥挤增加,以及对拉美等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贫民窟”现象的担心等,这些都成为左右政府政策制定的重要变量。
(5)蒂伯特模型告诉我们,吸引一个具有较高租金收入的迁入者带来的正外部性大于一般迁入者,因此,有选择地吸引不同迁入者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福利。正如一个人的福利会因进入提供较高租金收入的社区而提高一样,社会的福利也会因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租金收入而提高(穆勒,2000)。当面对同样的城市公共品“消费拥挤”增加时,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各城市对资本、高素质人才、高精尖技术和跨国公司的争夺,以及对拥有简单劳动力的农民工进城的排斥。
由于以上种种现实压力和利益约束使得博弈模型中
要远大于
,也就是说,满足城市居民效用可以给城市政府带来更大的效用满足,从而导致一系列维护城市居民就业优先地位,不利于人口城乡流动的歧视性政策的存在。
三、进城就业排斥:城市化推进之障
城市外来劳动力主要是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谓农民工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但户口仍然是农业户口,户籍在农村,有承包田,身份还是农民,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农民工是传统户籍制度与中国加速工业化进程相互冲突的产物。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确实增加了自身收入,但同样对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1)推动了当地经济增长。如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仅建筑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就在60万人以上,北京使用的外来农民工的工资成本仅为国有企业职工的50%左右,低的经济运行成本推动了当地发展;(2)促进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完善。大量的农民工存在,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储备,推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完善;(3)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方便了城市居民生活。总之,农村劳动力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失的力量。2003 年春天的SARS疫情使人们对此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尽管农民工为输入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大都从事一些重体力、高危险、低工资的工作,但他们还是受到城市居民的就业排斥和较高的进入门槛(见下表)。城市政策对农民工就业限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农民工就业的程序限制,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工种限制,甚至还有就业的时间限制。就业程序限制是指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需要流出地政府的外出务工证及流入地政府的就业卡,证卡合一方可就业,另外,在城市居住就业还需要缴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就业行业工种限制指流入地政府规定农民工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或无法招足城市居民的行业工种;此外还有就业时间限制,如规定企业在春节一个月后禁止招聘农民工等等。这些排斥政策限制了城乡人口流动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下面建立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数学模型,以说明城市歧视性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影响。假定博弈的参与人有两个:城市政府和农民工,农民工的效用函数为:
(w,C)=a-(w-we)2-C
w代表所在城市的工资率,we是农民工对流入城市的预期工资率;C是城市政府设置的进入门槛,C=Gw2。a是常数,如上文所述, G代表城市对农村劳动力的排斥程度。
农民工的问题是:
max
(w,C)=a-(w-we)2-C=a-(w-we)2-dw2
解上述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得:
w*=we/(1+d)
由此可见,面对城市政府的进入门槛,农民工的选择战略是:对流入地城市预期的(或者说理想的)工资率越高,其向该城市流动的可能性就越大。而流入地政府的排斥程度越高,进城务工和定居的条件越苛刻,则农村劳动力进行流动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反。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力流动的歧视性规定,限制和排斥外来劳动力,已成为影响农民工进城、劳动力市场分割存续的重要因素。此外,设为城市规模,由于,以及,即城市的工资收入会随着城市的规模增加而上升,大城市将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更为严格的进入限制,当石家庄等城市已放开户籍之时而北京、上海等城市却依然如故。
四、寻求博弈均衡机制化解农民进城“悖论”
目前社会对农民进城存在两个悖论,第一,城市居民在享受农民工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却在抱怨农村劳动力带来的就业的压力和对城市福利的稀释;第二,城市政府和市民经常将城市的社会问题归因于外来劳动力的暂时性或流动性,但他们几乎从未真正采取措施让外来移民永久安顿下来。农民进城难和各种歧视性就业政策背后,其隐讳着局内人(城市居民)与局外人(外来劳动力)两个利益集团间的非均衡博弈。
然而,面对滞后的城市化进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在剩余劳动力和城乡收入差异的推力和拉力下,城乡劳动力迁移已不可逆转。同时,只要
,即只要农村劳动力的效用减少会影响城市政府所获得的支持,如针对外劳的歧视性政策引致的社会问题增加(如城市治安)、城市经济发展受阻(如民工荒),那么片面地城市倾斜政策就不能永远持续下去。要化解农民进城的两个悖论,关键要从机制上均衡双方“谈判”地位,正确认识农村劳动力的博弈资源,以弃“堵”从“疏”之策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1)依据市场化原则形成城乡同开的劳动就业市场。这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a.在城市对劳动力需求扩张条件下,农民和城市居民在劳动力供给上是不同质的,他们之间可能更多的是一种互补关系。Knight,Song和 Jia(1999)发现,在中国的城镇企业中,城镇劳动者和农村移民劳动者替代程度不高。他们的调查发现,吃苦耐劳和易于管理是进城农民最主要的两个优点;b.逐渐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有利于城市的整体利益。如果基于短期的矛盾和压力,继续维持城乡二元制度,必将削弱城市的成本竞争优势,进而损害城市居民的长期利益;c.要使城市政府摆脱面临的这种两难处境,更为治本之策是通过对城市劳动力的某种经济上的补偿而不是制度性保护,使他们接受发育劳动力市场的成本。
(2)完善公共参与机制,倾听农民工的呼声。除了政府的歧视性政策,城镇普通居民也对移民存有敌意,并且不愿意与农村居民一起分享城镇较高的生活水平。打工歧视、工资拖欠、不平等竞争等问题屡见不鲜。一个正确的过程首先包括利益的表达和综合,然后是政策的制定和反馈。而对农民工经济上接受、社会上排斥的态度,使其权利被忽视或边缘化了,缺乏表达自身利益和意志的渠道。赫希曼(1970)认为,“呼吁”有助于一个充满活力和积极向上的政治程序的形成,并培育人们对组织的“忠诚”(归属感和认同感)。如果没有“忠诚”掺杂于其中,则成员们就很可能低估自己对组织的影响力,“退出”决策和“过激”行为的形成和实施会悄无声息地进行。因此,出现由流动人口引发的治安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既然承认呼吁在绩效恢复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就应该设计出一种制度,以便鼓励呼吁并降低个人与集体行动的费用”(赫希曼,1970)。城市政府应转变观念,把农民工阶层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并可尝试吸纳农民工加入人代会。这既有利于对农民工进行管理,也有利于通过组织的力量维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3) 研究城乡迁移问题应采用一种综合的眼光,探讨农民流动问题就不能不研究土地问题。现行土地制度也是影响农民进城的一个非常直接的因素。我们现在过分地强调了土地的稳定。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为基础的土地承办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能够产生效益的生产要素,应赋予承办者对其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明确承包土地使用权的内涵,赋予农民对其的处分权,一方面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另一方面,有助于进城农民以一定量的收益(出让金、租金或其他),为进入城市安置生活和进行投资创造条件,并改善其与城市居民博弈中的弱势地位,这在中小城市效果更为明显。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