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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肯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刚刚过去的5年,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段时期。5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一中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全省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制度健全执行年”、“专项工作督查年”、“重点工作推进年’’等专项活动,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把民主决策关、招生录取关、基建工程关、物资采购关和财务管理关,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先后制定了有关经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负提质”、学校办学行为、招生监察、“三重一大”等一系列加强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源头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三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对高校工程建设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扩大内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两基”迎“国检”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及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确保了中央和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四是教育纠风工作不断深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加强对教育收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示范高校”活动,发挥榜样作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五是惩处工作势头强劲。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办案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5年来,全省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纯洁了队伍,巩固了阵地,积累了宝贵的反腐倡廉经验:一是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注重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综合效应。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努力将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突出制度约束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的预防作用。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力,突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突出监督制衡力。四是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发挥惩处威慑力。五是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办法举措,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开放意识,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效能,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5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默默耕耘、辛勤工作,取得了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显著成绩,切实维护了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在此,我谨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挑战和风险更加严峻。一是来自国际复杂形势的挑战。一些西方国家对外转嫁矛盾的趋向日趋明显,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教育领域进行渗透,推销西方价值观念、散布错误政治观点、传播有害言论、煽动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如何加强政治纪律监督、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来自社会发展方面的挑战。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到教育工作当中来。如何把握发展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保持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来自教育体制改革方面的挑战。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将日益显现,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群众期望值提升,维权意识增强,对教育公平和社会管理都提出了新要求,充满新期待。如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公平、维护稳定、保障发展,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来自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长的挑战。2001年至2011年,云南省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97.6亿元增加到565.5亿元,年均增长47.9%,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8.48%提高到19.05%。2012年预计全年财政性教育經费支出770亿元左右,教育已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近年来,利用教育资源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日趋严重,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在招生特别是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呈易发、多发态势。如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证教育资金、项目和干部安全,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志们,教育系统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高素质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阵地,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对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新部署和新要求,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明确要求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新时期中央和省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开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要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缜密的制度监督之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始终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手抓严格执纪,一手抓政策尺度,努力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全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上来,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此,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我们必须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发展的第一要义,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保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大力改进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的各项重大教育惠民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教育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解决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兼顾教育综合改革中的权力再分配和利益再调整,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坚持开拓创新,努力破解反腐倡廉工作的难题和瓶颈。当前,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进入“深水区”,诸多体制机制障碍需要消除、大量深层次矛盾需要化解。我们要加强理论创新,大力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提供理论支撑。要加强制度创新,努力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做好教育改革制度和廉政制度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地消除腐败发生的制度性因素。要加强工作方法创新,在监督检查、权力监管、纠风治乱等方面要有新思路、新办法和新突破,激发基层首创精神,改革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监督检查规范,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反腐的新手段,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反腐水平,不断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三)坚持转变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我们要把转变作风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推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九个严禁”。奢侈攀比之风,腐蚀人的心灵,消磨人的意志,浪费巨大的社会财富,导致仇富仇官心态,引发社会矛盾。我们一定要树立“浪费是腐败、节约是政绩”的意识,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在加强作风建设上狠下工夫,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其次,切实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落实到位。真正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团结群众、依靠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取信于民。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完善群众评议行风的科学体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问题的关切,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第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精神,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树新风、促发展。在这里,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向大家郑重承诺:改变作风从班子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欢迎大家监督。
(四)坚持教管结合,维护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复杂的改革发展环境中,继续保持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只有干部队伍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教育事业才能够蓬勃发展。我们要抓好教育引导,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维护队伍的思想纯洁。要抓好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十不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报告制度”,坚持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举措,积极开展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形成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保持队伍的作风廉洁。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關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打造素质过硬、务实清廉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
(五)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和整体提升。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把握规律,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强化责任意识,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克难奋进,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
(六)坚持德才兼备,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机构落实、编制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条件落实上给予支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实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树立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刚刚过去的5年,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段时期。5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一中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全省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制度健全执行年”、“专项工作督查年”、“重点工作推进年’’等专项活动,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把民主决策关、招生录取关、基建工程关、物资采购关和财务管理关,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先后制定了有关经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负提质”、学校办学行为、招生监察、“三重一大”等一系列加强监管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源头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三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对高校工程建设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扩大内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两基”迎“国检”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及规范津补贴等专项治理,确保了中央和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四是教育纠风工作不断深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加强对教育收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示范高校”活动,发挥榜样作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五是惩处工作势头强劲。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办案工作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5年来,全省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纯洁了队伍,巩固了阵地,积累了宝贵的反腐倡廉经验:一是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注重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综合效应。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努力将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突出制度约束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的预防作用。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力,突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突出监督制衡力。四是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发挥惩处威慑力。五是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办法举措,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开放意识,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效能,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5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默默耕耘、辛勤工作,取得了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显著成绩,切实维护了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在此,我谨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挑战和风险更加严峻。一是来自国际复杂形势的挑战。一些西方国家对外转嫁矛盾的趋向日趋明显,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教育领域进行渗透,推销西方价值观念、散布错误政治观点、传播有害言论、煽动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如何加强政治纪律监督、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来自社会发展方面的挑战。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到教育工作当中来。如何把握发展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保持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来自教育体制改革方面的挑战。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将日益显现,一些难以预料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群众期望值提升,维权意识增强,对教育公平和社会管理都提出了新要求,充满新期待。如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公平、维护稳定、保障发展,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来自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长的挑战。2001年至2011年,云南省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97.6亿元增加到565.5亿元,年均增长47.9%,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8.48%提高到19.05%。2012年预计全年财政性教育經费支出770亿元左右,教育已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近年来,利用教育资源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日趋严重,权力集中部门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在招生特别是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呈易发、多发态势。如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证教育资金、项目和干部安全,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志们,教育系统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高素质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阵地,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对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新部署和新要求,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表明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明确要求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新时期中央和省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开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要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置于缜密的制度监督之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始终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手抓严格执纪,一手抓政策尺度,努力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全力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3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教育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上来,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此,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我们必须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发展的第一要义,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保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大力改进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的各项重大教育惠民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教育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解决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兼顾教育综合改革中的权力再分配和利益再调整,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坚持开拓创新,努力破解反腐倡廉工作的难题和瓶颈。当前,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教育系统反腐倡廉进入“深水区”,诸多体制机制障碍需要消除、大量深层次矛盾需要化解。我们要加强理论创新,大力开展廉政理论研究,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提供理论支撑。要加强制度创新,努力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做好教育改革制度和廉政制度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地消除腐败发生的制度性因素。要加强工作方法创新,在监督检查、权力监管、纠风治乱等方面要有新思路、新办法和新突破,激发基层首创精神,改革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监督检查规范,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反腐的新手段,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反腐水平,不断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三)坚持转变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我们要把转变作风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推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十项规定”、“九个严禁”。奢侈攀比之风,腐蚀人的心灵,消磨人的意志,浪费巨大的社会财富,导致仇富仇官心态,引发社会矛盾。我们一定要树立“浪费是腐败、节约是政绩”的意识,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在加强作风建设上狠下工夫,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其次,切实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落实到位。真正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团结群众、依靠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取信于民。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完善群众评议行风的科学体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问题的关切,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第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精神,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树新风、促发展。在这里,我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向大家郑重承诺:改变作风从班子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欢迎大家监督。
(四)坚持教管结合,维护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复杂的改革发展环境中,继续保持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只有干部队伍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教育事业才能够蓬勃发展。我们要抓好教育引导,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维护队伍的思想纯洁。要抓好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十不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报告制度”,坚持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举措,积极开展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形成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保持队伍的作风廉洁。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關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打造素质过硬、务实清廉的教育系统干部队伍。
(五)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和整体提升。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把握规律,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强化责任意识,敢于碰硬、勇于担当、克难奋进,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
(六)坚持德才兼备,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继续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机构落实、编制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条件落实上给予支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实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树立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