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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政治生态是否风清气正,干部职工是否廉洁自律,直接关乎企业经营发展的成色和质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廉洁风险防控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着眼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有效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关键词】廉洁教育;风险防控;对策
一、廉洁风险防控的相关概念
(一)风险与廉洁风险的概念。
“风险”指的是由于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出现偏差,进而引发损失的可能性。廉洁风险与权力密切相关,指的是权力的拥有者或分享者,由于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权力或影响力谋取私利,导致偏离预期目标,给组织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二)廉洁风险的特性。
1.客观性。权力作为具有支配性力量的社会资源,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权力又往往具有公有属性,当社会目标与个人目标相冲突时,由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为公还是为私的天平很容易倾斜,存在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而且,经过实践发现,廉洁风险虽然可以通过诸多手段被控制、被转移,但不能被消灭,防控些许放松,廉洁风险就可能转变为腐败行为。2.隐蔽性。廉洁风险不是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而是尚未发生的可能性,处于潜在状态,代表着未知,犹如未打开的黑匣子,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和不确定性。同时,廉洁风险广泛分布在权力运行的全流程、各节点,涉及所有岗位人员,一般职工认为自己没有权力,更不会有廉洁风险。并且,当权力拥有者或分享者滥用权力的时候,为逃避法律和党纪的惩罚,会竭尽所能对其行为进行“包装”“粉饰”,使得识别愈发困难。3.危害性。由于权力的支配性特点,一旦廉洁风险失去控制,向实质意义上的腐败行为转变,就很容易造成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损耗,产生强大的负外部性,给社会和组织带来损失。同时,不仅法律和党纪对腐败行为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惩治条款,社会同样对其多加谴责,违纪违规者的家庭和家人不仅要承受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还要背负沉重的社会压力。4.可控性。廉洁风险只是权力失控的可能性,那就意味着可以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监督和制约,将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权力运行有着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约束,运行规则和运行流程也是明确清晰的;通过梳理权力流程图,以及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而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强化监督制约,实现权力不越轨。
(三)廉洁风险防控的概念。
基于廉洁风险的特性,以及客观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廉洁风险防控是指运用现代管理学理论,对廉洁风险进行排查、分析、评估、控制,从而将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降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二、廉洁风险防控推进中的问题
(一)思想不统一。
廉洁风险防控虽然涉及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但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廉洁风险防控是个别部门的业务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工作对象是領导干部,以及有实际权力的部门,自己作为一般干部,或在所谓的“清水衙门”,平时照章办事,没有权力,也就没有廉洁风险;有的干部职工认为,承认有廉洁风险就意味着腐败,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产生负面影响,故存在抵触心理;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廉洁风险防控形式大于内容,没有或不能发挥作用,导致在落实上存在层层阻力。
(二)衔接不紧凑。
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项流程长、节点多、涉及面广的工作,虽然有统筹推进的牵头部门,但由于涉及各个部门和所有岗位,具体工作需要各个部门配合开展,而各个部门的认识和能力不一致,导致排查、分析、评估、控制等环节反反复复;同时,各环节负责人员未能保持一致,导致出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情况,甚至有的时候为了从形式上推进工作,牵头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不畅,出现“越俎代庖”,直接包办的情况。而且,廉洁风险防控多在纸面上体现,在如何运用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业务部门由于人员更迭、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无法落实,导致束之高阁。
(三)防控不精准。
唯有在源头上精准排查,才能有效防控。但是实际工作中,有的干部职工认为查找风险就是自揭其丑,承认工作做得不到位,从而担心受到不良影响;故在廉洁风险排查过程中,有意识地调低廉洁风险等级,不愿意承认高等级风险,多般推阻,人为减少高等级风险;而且从客观角度谈风险的多,从主观角度谈的少,或者干脆不谈。防控措施以按规章制度执行、开展廉洁教育为主,缺乏权力制约方面的实质性措施。并且,由于专业壁垒和信息沟壑的存在,牵头部门难以判断上述措施的有效性,从而出现生搬硬套的问题,工作趋于表面化和形式化。
三、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一)持续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辅导报告会、座谈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对廉洁风险防控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剖析,学习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引导干部职工既深刻认识到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又熟悉掌握其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让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做到自觉主动投身廉洁风险防控。同时,提高日常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不同等级、不同岗位的干部职工量身打造教育模式,重点围绕关键少数、高风险岗位人员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尤其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头雁效应”,督促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科学设置权力结构。
基于廉洁风险与权力的伴生关系,必须从权力的源头上着手,在权力配置上注重科学性和牵制性,合理进行分权和授权,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使得权力既相互制约,又分工负责,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形成权力的良性闭环运转,防止任性妄为。充分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专项监督和部门自我监督等力量,及时发现并处置随意减免程序、改变程序,有程序不遵守、有章不循等问题,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加强与其他各项制度的协调配合,动态完善防控体系,使得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实现风险预警管理。
建立廉洁风险台账,把各岗位涉及的权力流程节点,廉洁风险以及防控措施进行整合,并科学合理设定风险等级,做到“一表清”;同时,根据职务变动和岗位变动情况,运用任前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将廉洁风险全盘告知。坚持分级管理,在科学合理划分廉洁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做到高等级风险重点防范,一般等级风险注重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发放预警提示、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遏制。
(四)从严从速追责问责。
对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既查找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又倒查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责任,根据权力运行流程过程中的失责行为,科学界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破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同时,将廉洁风险防控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细化具体化廉洁风险防控考核指标,适当提高考核分数占比,对考核情况不理想的,进行组织处理或提醒谈话;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廉洁风险防控开展不力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倒逼落实。
参考文献:
[1]凌云.中国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研究[D].华中政法大学,2013.
[2]李慧,张海兰.内部控制:廉政风险防控的新视角和有效抓手[J].廉政文化研究,2016(5).
【关键词】廉洁教育;风险防控;对策
一、廉洁风险防控的相关概念
(一)风险与廉洁风险的概念。
“风险”指的是由于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出现偏差,进而引发损失的可能性。廉洁风险与权力密切相关,指的是权力的拥有者或分享者,由于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权力或影响力谋取私利,导致偏离预期目标,给组织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二)廉洁风险的特性。
1.客观性。权力作为具有支配性力量的社会资源,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权力又往往具有公有属性,当社会目标与个人目标相冲突时,由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为公还是为私的天平很容易倾斜,存在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而且,经过实践发现,廉洁风险虽然可以通过诸多手段被控制、被转移,但不能被消灭,防控些许放松,廉洁风险就可能转变为腐败行为。2.隐蔽性。廉洁风险不是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而是尚未发生的可能性,处于潜在状态,代表着未知,犹如未打开的黑匣子,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和不确定性。同时,廉洁风险广泛分布在权力运行的全流程、各节点,涉及所有岗位人员,一般职工认为自己没有权力,更不会有廉洁风险。并且,当权力拥有者或分享者滥用权力的时候,为逃避法律和党纪的惩罚,会竭尽所能对其行为进行“包装”“粉饰”,使得识别愈发困难。3.危害性。由于权力的支配性特点,一旦廉洁风险失去控制,向实质意义上的腐败行为转变,就很容易造成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损耗,产生强大的负外部性,给社会和组织带来损失。同时,不仅法律和党纪对腐败行为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惩治条款,社会同样对其多加谴责,违纪违规者的家庭和家人不仅要承受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还要背负沉重的社会压力。4.可控性。廉洁风险只是权力失控的可能性,那就意味着可以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全流程监督和制约,将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权力运行有着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约束,运行规则和运行流程也是明确清晰的;通过梳理权力流程图,以及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而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强化监督制约,实现权力不越轨。
(三)廉洁风险防控的概念。
基于廉洁风险的特性,以及客观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廉洁风险防控是指运用现代管理学理论,对廉洁风险进行排查、分析、评估、控制,从而将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降至最低的管理过程。
二、廉洁风险防控推进中的问题
(一)思想不统一。
廉洁风险防控虽然涉及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但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廉洁风险防控是个别部门的业务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工作对象是領导干部,以及有实际权力的部门,自己作为一般干部,或在所谓的“清水衙门”,平时照章办事,没有权力,也就没有廉洁风险;有的干部职工认为,承认有廉洁风险就意味着腐败,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产生负面影响,故存在抵触心理;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廉洁风险防控形式大于内容,没有或不能发挥作用,导致在落实上存在层层阻力。
(二)衔接不紧凑。
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项流程长、节点多、涉及面广的工作,虽然有统筹推进的牵头部门,但由于涉及各个部门和所有岗位,具体工作需要各个部门配合开展,而各个部门的认识和能力不一致,导致排查、分析、评估、控制等环节反反复复;同时,各环节负责人员未能保持一致,导致出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情况,甚至有的时候为了从形式上推进工作,牵头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不畅,出现“越俎代庖”,直接包办的情况。而且,廉洁风险防控多在纸面上体现,在如何运用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业务部门由于人员更迭、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无法落实,导致束之高阁。
(三)防控不精准。
唯有在源头上精准排查,才能有效防控。但是实际工作中,有的干部职工认为查找风险就是自揭其丑,承认工作做得不到位,从而担心受到不良影响;故在廉洁风险排查过程中,有意识地调低廉洁风险等级,不愿意承认高等级风险,多般推阻,人为减少高等级风险;而且从客观角度谈风险的多,从主观角度谈的少,或者干脆不谈。防控措施以按规章制度执行、开展廉洁教育为主,缺乏权力制约方面的实质性措施。并且,由于专业壁垒和信息沟壑的存在,牵头部门难以判断上述措施的有效性,从而出现生搬硬套的问题,工作趋于表面化和形式化。
三、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一)持续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辅导报告会、座谈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对廉洁风险防控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剖析,学习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引导干部职工既深刻认识到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又熟悉掌握其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让其“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做到自觉主动投身廉洁风险防控。同时,提高日常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不同等级、不同岗位的干部职工量身打造教育模式,重点围绕关键少数、高风险岗位人员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尤其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头雁效应”,督促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科学设置权力结构。
基于廉洁风险与权力的伴生关系,必须从权力的源头上着手,在权力配置上注重科学性和牵制性,合理进行分权和授权,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使得权力既相互制约,又分工负责,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形成权力的良性闭环运转,防止任性妄为。充分运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专项监督和部门自我监督等力量,及时发现并处置随意减免程序、改变程序,有程序不遵守、有章不循等问题,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加强与其他各项制度的协调配合,动态完善防控体系,使得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实现风险预警管理。
建立廉洁风险台账,把各岗位涉及的权力流程节点,廉洁风险以及防控措施进行整合,并科学合理设定风险等级,做到“一表清”;同时,根据职务变动和岗位变动情况,运用任前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将廉洁风险全盘告知。坚持分级管理,在科学合理划分廉洁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做到高等级风险重点防范,一般等级风险注重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发放预警提示、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遏制。
(四)从严从速追责问责。
对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既查找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漏洞和问题,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又倒查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责任,根据权力运行流程过程中的失责行为,科学界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破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同时,将廉洁风险防控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细化具体化廉洁风险防控考核指标,适当提高考核分数占比,对考核情况不理想的,进行组织处理或提醒谈话;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廉洁风险防控开展不力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倒逼落实。
参考文献:
[1]凌云.中国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研究[D].华中政法大学,2013.
[2]李慧,张海兰.内部控制:廉政风险防控的新视角和有效抓手[J].廉政文化研究,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