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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改装的坦克战斗支援车可以采用三人成员制,与原坦克的配置大体相同,即由车长、炮长、驾驶员组成。炮长负责主要武器的操作,车长主要负责指挥决策,兼与炮长分担武器操作(毕竟坦克支援车上的武器种类比较繁多,一个人操作有些吃力)。重型步战车可以采用两人乘员体制,由驾驶员和车长组成,驾驶员负责车辆驾驶,车长负责指挥和操纵车顶武器。步兵战车应该拥有至少一个步兵班(约8~10人)装载能力。城市战中,多以连排为主要作战单位。因此我军在一个装甲编队中,可以配备3辆步兵战车、2辆坦克战斗支援车、2辆经过改装的99/96式主战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