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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汶川地震诗歌”写作所凸显的文学面对灾难、直面社会现实、担当时代使命的精神,涉及的正是当代文学传统中是否应该表现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等文学正统、文学规范以及如何表现的本质问题,而中国现代诗论中对诗歌“社会意义”的强调又经常与对“艺术追求”的阐述形成二元对立关系。那么,把今天这一突发文学现象的讨论重新放置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中进行反思是有必要的。这就需要首先区分某些过于“概念化理解”的概念如“社会”、“现实”、“生活”、“个人化”等,并区分诗人的社会公民身份与作为艺术创作者的身份,继而对时代语境下诗人创作心态和读者接受的复杂性作出辨析,这样才能追问文学审美的社会化、道德化内涵如何“导向”,文学的社会救赎与审美限制之间如何“调适”?李怡、李润霞、张桃洲、刘洁岷、程光炜诸先生对上述问题做了各有侧重的探讨。汶川地震诗歌热潮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但联想到近年来文学研究领域对于反映社会矛盾、关注民生疾苦的“底层写作”、“打工文学”、“草根写作”等类似话题的持续关注,联想到我们今后的当代文学写作仍将不断面临重大社会事件、甚至是社会危机或灾难,所以文学写作在提升自身艺术的同时如何面对外部社会的评价,或许仍将是思考文学与社会关系的重要话题。本刊推出这组学术笔谈,希望藉此继续关注挖掘“文学与社会”的关系,引发更为深入的学术讨论和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