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SDPR-2018-0730001鲁震发[2018]31号各市地震局、各有关单位:《山东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地震局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7月30日山东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规范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