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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地方基层政区治理模式是依附于“熟人社会”的“乡土自治”,但现在的政治实践中,强权的乡镇行政建制并不一定实现“良治”和“善治”。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主要是撤县(市)设区和扩权强县,两者的侧重点在于政区区划的较高层级,忽视了基层政区的发展。为了完善基层政区的治理,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市民社会”的发展历史梳理,寻求可借鉴的因素,设想一种中国的传统“乡土自治”,探索一条实现当下基层政权稳定和底层社会治理的“乡土”的“自治回归”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