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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试点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制度体制创新为支撑,旨在为我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经验。试点主要围绕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等四大任务展开。试点城市选取比较周全、代表性强,既有东部城市,也有中部和西部城市;既有上海、广州等一线大城市,也有黄石、义乌这样的小城市。9城市试点内容以四大任务为核心,但又结合本地优势和基础,突出特色,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上海市 建设开放创新的流通体系
上海是长三角核心,中国经济的领头羊。上海市内贸流通试点主要围绕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以及科技创新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发挥上海自贸区改革溢出效应,建设开放创新的流通发展体系。依托上海市场优势,建立长三角区域互动合作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市场建设。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推动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向商品、要素和服务更加融合的商品市场“升级版”。引导商业企业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品牌、渠道等资源整合,开展精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探索多渠道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国际大都市商业发展新格局。
南京市 重在流通模式创新
南京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主要在商业流通、农村流通、跨境电商以及社区商业等流通模式创新上实现突破。推动有条件的商业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建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以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为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发展生产、加工、销售和物流配送一体化业务。积极探索和实践“集货、集商、服务”三位一体的跨境电商新模式,提高跨境电商运行效率。以“宜居幸福圈”为目标,打造集一站式消费、外联消费、政务代办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消费服务综合平台。
广州市 推进流通行业组织改革
广州地处珠三角经济圈,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风生水起。这次内贸流通试点强调在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实现突破。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探索行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竞争性分配机制。理清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大力推进行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实现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的真正“脱钩”。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行业组织内部治理引导及章程示范文本,全面提升行业组织内部治理质量。
成都市 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
成都市是唯一一个入选试点的西部城市,是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有望在这次试点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双向互动和融合,统筹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推动城乡间商品、资源和服务的顺畅流通。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生活消费品流通、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信息服务等四大农村商贸流通网络,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实现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顺畅流通、流通企业与农户和谐共生,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统一开放。
厦门市 探索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机制
厦门市依托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优势,聚焦内贸流通治理体制改革,尤其突出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发布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多渠道建立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城区人口数量和市场规模,重点在已规划的物流园区内建设城市物流配送分拨中心,强化资源整合,贯通城市交通枢纽和对外交通节点、分拨与城市配送方式之间的衔接。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实行市场化的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制。
青岛市 开展商贸流通地方立法
青岛市重点围绕商贸流通行业法制建设等突出问题,从影响商贸流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集中力量突破制约流通发展的瓶颈约束,加强商贸法规建设。自2013年开始,青岛市就着力开展商贸流通地方立法,推进《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草案)》立法进程,制定实施商贸流通特种行业管理、行业诚信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等行业政策法规,构建商贸流通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制度框架。
郑州市 打造中小商贸流通
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郑州市地处中原,省会城市、中西部城市、内陆城市标签鲜明,2012年入选商务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成效显著。在这次内贸流通改革综合试点中,郑州将继续提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全国的典范。完善服务体系功能,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融资服务、科技应用等全方位、公益性服务。培育服务平台品牌,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体系管理运营,形成高效的服务机制。打造智慧型服务载体,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公共平台服务能力,推进一站式服务和云服务。整合资源,形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综合服务平台。
黄石市 突出部门和产业协同联动
黄石市抢抓国家黄金水道建设、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重点突出部门协同和产业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发挥市商委统筹全市服务业、旅游业发展和部门联动的职能优势,以综合开发为重点、融合发展为模式,建立商务、旅游、文化联动发展的“大融合”机制,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城乡联动一体化、策划营销一体化,突破传统分工和部门界限,合理规划布局和定位,促进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融合,形成优势互补的“商旅文”一体产业链。
义乌市 构建内外贸一体化
流通体系
义乌市是唯一一个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县级市,发挥义乌市国际化市场快速发展优势,以小商品市场为依托,聚焦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搭建进口平台,打造全球日用消费品进入中国桥头堡、全国重要的进口日用消费品集散中心。加快“义乌系”市场网络布局和海外仓建设,扩大进口商品渠道和国内分销渠道,构建进口商品网络。稳定开展义新欧班列,支持开通更多国家货运班列、直飞航线,构建联结全球主要市场的贸易和物流大通道。
试点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制度体制创新为支撑,旨在为我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经验。试点主要围绕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等四大任务展开。试点城市选取比较周全、代表性强,既有东部城市,也有中部和西部城市;既有上海、广州等一线大城市,也有黄石、义乌这样的小城市。9城市试点内容以四大任务为核心,但又结合本地优势和基础,突出特色,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上海市 建设开放创新的流通体系
上海是长三角核心,中国经济的领头羊。上海市内贸流通试点主要围绕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以及科技创新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发挥上海自贸区改革溢出效应,建设开放创新的流通发展体系。依托上海市场优势,建立长三角区域互动合作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市场建设。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推动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向商品、要素和服务更加融合的商品市场“升级版”。引导商业企业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品牌、渠道等资源整合,开展精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探索多渠道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国际大都市商业发展新格局。
南京市 重在流通模式创新
南京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主要在商业流通、农村流通、跨境电商以及社区商业等流通模式创新上实现突破。推动有条件的商业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建立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以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为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发展生产、加工、销售和物流配送一体化业务。积极探索和实践“集货、集商、服务”三位一体的跨境电商新模式,提高跨境电商运行效率。以“宜居幸福圈”为目标,打造集一站式消费、外联消费、政务代办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消费服务综合平台。
广州市 推进流通行业组织改革
广州地处珠三角经济圈,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风生水起。这次内贸流通试点强调在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实现突破。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探索行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竞争性分配机制。理清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大力推进行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实现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的真正“脱钩”。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出台行业组织内部治理引导及章程示范文本,全面提升行业组织内部治理质量。
成都市 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
成都市是唯一一个入选试点的西部城市,是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有望在这次试点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双向互动和融合,统筹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推动城乡间商品、资源和服务的顺畅流通。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生活消费品流通、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信息服务等四大农村商贸流通网络,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实现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顺畅流通、流通企业与农户和谐共生,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统一开放。
厦门市 探索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机制
厦门市依托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优势,聚焦内贸流通治理体制改革,尤其突出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发布鼓励类流通设施目录。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多渠道建立投资保障、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城区人口数量和市场规模,重点在已规划的物流园区内建设城市物流配送分拨中心,强化资源整合,贯通城市交通枢纽和对外交通节点、分拨与城市配送方式之间的衔接。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实行市场化的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制。
青岛市 开展商贸流通地方立法
青岛市重点围绕商贸流通行业法制建设等突出问题,从影响商贸流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集中力量突破制约流通发展的瓶颈约束,加强商贸法规建设。自2013年开始,青岛市就着力开展商贸流通地方立法,推进《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草案)》立法进程,制定实施商贸流通特种行业管理、行业诚信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等行业政策法规,构建商贸流通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制度框架。
郑州市 打造中小商贸流通
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郑州市地处中原,省会城市、中西部城市、内陆城市标签鲜明,2012年入选商务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成效显著。在这次内贸流通改革综合试点中,郑州将继续提升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全国的典范。完善服务体系功能,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融资服务、科技应用等全方位、公益性服务。培育服务平台品牌,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体系管理运营,形成高效的服务机制。打造智慧型服务载体,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公共平台服务能力,推进一站式服务和云服务。整合资源,形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综合服务平台。
黄石市 突出部门和产业协同联动
黄石市抢抓国家黄金水道建设、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重点突出部门协同和产业联动机制建设。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发挥市商委统筹全市服务业、旅游业发展和部门联动的职能优势,以综合开发为重点、融合发展为模式,建立商务、旅游、文化联动发展的“大融合”机制,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城乡联动一体化、策划营销一体化,突破传统分工和部门界限,合理规划布局和定位,促进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融合,形成优势互补的“商旅文”一体产业链。
义乌市 构建内外贸一体化
流通体系
义乌市是唯一一个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县级市,发挥义乌市国际化市场快速发展优势,以小商品市场为依托,聚焦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搭建进口平台,打造全球日用消费品进入中国桥头堡、全国重要的进口日用消费品集散中心。加快“义乌系”市场网络布局和海外仓建设,扩大进口商品渠道和国内分销渠道,构建进口商品网络。稳定开展义新欧班列,支持开通更多国家货运班列、直飞航线,构建联结全球主要市场的贸易和物流大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