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5月16日<江西日报>第二版登载了一条题为<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省国资委规范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信息,其主要内容是省国资委从今年起时出资监管单位投资达到净资产10%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专项备案管理,同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季报制度,动态掌握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