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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历24载。笔者今年律师执业14年,并没有赶上行政诉讼法当年刚开始实施时的好光景。据说,颁布《行政诉状法》后的几年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并不难,法官们审案态度认真、铁面无私,行政机关也还没有太多法律概念和应诉经验,代理原告胜诉率还是相当高的。笔者所熟悉的一位行政诉讼老律师当年曾经是基层法院行政法庭的庭长,受到行政诉讼法颁布及实施的光明前景所感召,毅然离开法院成为了一名专业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