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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地处豫东平原,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亦是劳务输出大县,年外出农民工10万多人,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涉及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不断增加。近年来,睢县人民法院在睢县县委和上级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让群众满意”这一中心,积极探索涉农案件尤其是农民工案件司法审判新模式,有效推动了农民工司法维权深入健康开展。
一、围绕矛盾化解,树立案件办理新理念
睢县人民法院把创新理念、解决农民工告状难,作为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大局的切入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2010年,受理各类涉民工权益案件651件,旧存51件,合计702件,审(执)结684件,结案率97.5%,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82件,已办结79件,结案率96.3%,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闹访案。
一是推出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采取人民法庭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形式,农民工只需一个电话、一封信,立案法官便上门服务;对立案、受理、审批采取一站式服务,并建立节假日和夜间立案制度。2010年,睢县人民法院夜间受理农民工案件17起。
二是设立巡回办案点。睢县法院在农民工集中的乡镇企业和建筑工地设立巡回办案点,聘请了部分企业的农民工代表担任司法联络员,每月定期到巡回办案点上门立案,巡回调查、调解、开庭,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并发送 “便民联系卡”。农民工通过卡上的联系电话即可向法庭咨询法律、反映问题。
三是院长带头办理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睢县人民法院明确规定,院长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至少1起,党组其他领导不少于2起。2010年,全院7名班子成员已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13起,其中到案发地巡回办理7起,调解、和解结案8起。
四是积极破解涉及农民工案件执行难问题。采取“凌晨集中突击行动”,深入被执行人住所或可能藏匿地破解 “老躲案”;推行执行信息员制度破解“老赖案”;使用对当事人判后析理、心理突破方法破解“老缠案”。2010年,全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执行案件59件,已执结58件。
五是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全部实行圆桌审判,让拖欠民工工资方感受农民工的艰辛,使70%以上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六是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参与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办理工作。2010年,睢县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或陪审团参审涉农民工权益案件52起。
二、围绕管理创新,探索案件办理新机制
一是建立全面排查机制。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逐案排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工作方法、定结案时间、定责任人员、定包案领导“五定”责任制。二是建立合力调解机制。采取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并整合乡村干部、社会法庭、民调组织、当事人代理人等各方力量,合力开展调解。三是建立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六优先三简化”维权机制,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答疑、优先执行、简化立案程序、简化审理程序、简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手续,并设立“民工之家”,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材料、代写诉讼状等服务。四是建立审后跟踪督促执行机制。五是建立回访工作责任制。
三、感悟和体会
维护农民工权益,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事关区域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具体实践,有了一些感悟和体会。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强化民生理念和树立民本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此项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加强领导。在实践中,睢县人民法院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立案、审判、执行、综合服务保障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落实的全院参与格局。因此,睢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民工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大局意识,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释法到位、沟通协调到位、依法办案到位。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在前段实践中,一是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专题汇报与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二是利用新闻媒体积极营造“全民齐动员、讨薪来维权”的舆论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坚持案件就地公开审理、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着力引导农民合法致富、理性维权。
(作者系睢县人民法院院长)
一、围绕矛盾化解,树立案件办理新理念
睢县人民法院把创新理念、解决农民工告状难,作为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大局的切入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2010年,受理各类涉民工权益案件651件,旧存51件,合计702件,审(执)结684件,结案率97.5%,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82件,已办结79件,结案率96.3%,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缠诉、闹访案。
一是推出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采取人民法庭直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等形式,农民工只需一个电话、一封信,立案法官便上门服务;对立案、受理、审批采取一站式服务,并建立节假日和夜间立案制度。2010年,睢县人民法院夜间受理农民工案件17起。
二是设立巡回办案点。睢县法院在农民工集中的乡镇企业和建筑工地设立巡回办案点,聘请了部分企业的农民工代表担任司法联络员,每月定期到巡回办案点上门立案,巡回调查、调解、开庭,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并发送 “便民联系卡”。农民工通过卡上的联系电话即可向法庭咨询法律、反映问题。
三是院长带头办理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睢县人民法院明确规定,院长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至少1起,党组其他领导不少于2起。2010年,全院7名班子成员已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13起,其中到案发地巡回办理7起,调解、和解结案8起。
四是积极破解涉及农民工案件执行难问题。采取“凌晨集中突击行动”,深入被执行人住所或可能藏匿地破解 “老躲案”;推行执行信息员制度破解“老赖案”;使用对当事人判后析理、心理突破方法破解“老缠案”。2010年,全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执行案件59件,已执结58件。
五是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全部实行圆桌审判,让拖欠民工工资方感受农民工的艰辛,使70%以上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六是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团参与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办理工作。2010年,睢县人民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员或陪审团参审涉农民工权益案件52起。
二、围绕管理创新,探索案件办理新机制
一是建立全面排查机制。对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逐案排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工作方法、定结案时间、定责任人员、定包案领导“五定”责任制。二是建立合力调解机制。采取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并整合乡村干部、社会法庭、民调组织、当事人代理人等各方力量,合力开展调解。三是建立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六优先三简化”维权机制,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答疑、优先执行、简化立案程序、简化审理程序、简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手续,并设立“民工之家”,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材料、代写诉讼状等服务。四是建立审后跟踪督促执行机制。五是建立回访工作责任制。
三、感悟和体会
维护农民工权益,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事关区域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具体实践,有了一些感悟和体会。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强化民生理念和树立民本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此项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加强领导。在实践中,睢县人民法院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立案、审判、执行、综合服务保障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落实的全院参与格局。因此,睢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民工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大局意识,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释法到位、沟通协调到位、依法办案到位。
——要及时有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必须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在前段实践中,一是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专题汇报与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二是利用新闻媒体积极营造“全民齐动员、讨薪来维权”的舆论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坚持案件就地公开审理、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着力引导农民合法致富、理性维权。
(作者系睢县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