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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力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确保农村供电服务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加快农电发展意义重大。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多方投入下,西藏自治区农村电力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西藏农村电力受客观因素制约,县农电企业无经营积累、无自我发展能力,经营亏损造成电网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电力设备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长期带病运行,“以抢代维”、县域电网长时间、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有发生,已经不能满足西藏社会经济发展及民生对可靠优质的电力需求,大部分县供电企业举步维艰,难以为继,为实现农电企业规范运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西藏农电普遍服务电力补偿机制十分必要。
一、县供电企业现况
(一)企业经营困难,发展能力较弱
根据实地调研资料,按照规范的财务核算办法测算52县经营情况,盈利的仅有1家,亏损51家,各县公司回收的资金仅够人工工资。由于缺乏农网维护资金,基本没有对农网进行维护,也没有农电设施大修技改计划,农电资产的安全、有效运营缺乏机制上的保障,只能长期带病运行或停运。
(二)电网网架薄弱,供电可靠性低
各县电网电压等级低,变电站数量少,供电半径大,农网建设水平较低,有些不符合电力技术规范。一、二期农网工程建设的线路老化严重,一些线路出现“卡脖子”现象;各电压等级线路供电半径长、线径小,如那曲安多县个别10千伏线路长度达到40多千米,末端电压较低;35千伏变电站基本全是单电源供电,有的主变高压侧无断路器、仅设跌落式熔断器作为保护(拉萨墨竹工卡县等)。
(三)基础设施不足,生产经营环境差
52县供电机构基本没有完好或固定的生产营业场所,生产车辆和办公电脑配备不足。其中:6个县供电企业有简单的固定办公场所有,18个县供电企临时租凭或合用办公场所;52县供电企业共有生产车辆97台, 8个供电企业基本没有生产运维车辆;52县供电企业共有办公电脑132台,各供电机构基本只有1—2台电脑,相关工作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状态,满足不了现代办公的需要。
(四)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大
西藏自治区县供电企业长期以来缺乏专业化管理,缺少资金和技术人员,安全管理空白,既没有台帐,也没有相关记录,工作盲目蛮干。在调研中就发现个别县公司已连续发生多起人身安全事故,员工没有接受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通过口头命令执行停送电操作,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大量线路缺陷和隐患得不到排查和处理,实地走访时就发现有一个县两条35千伏线路瓷瓶损坏,线高对地安全距不足等安全隐患比比皆是,因没有资金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严重威胁供用电安全。
(五)人员严重不足,员工素质亟待提高
截止目前,52县共有员工1545人,最少的县仅有3人,最多的70多人,平均29人/县。县供电企业普遍存在人员总量缺员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知识水平低,业务素质低,有些员工只会书写自己的姓名,且无学习意愿,员工中有专业背景人员仅占17%,电力技术、财务、营销等业务人员十分匮乏,连基本的生产、营销、财务数据填报、统计都无法完成,更谈不上分析与改进,工作推进难度大。
二、县供电企业亏损原因分析
客观原因受西藏地区自然环境影响,西藏地处高海拔地区,地域辽阔,农电分布广、负荷小,管理和经营非常困难。一般县距地市所在地普遍在200公里左右,最远的可达到500公里。同时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各县用电负荷较小,负荷点分散,难以维护企业的简单再生产。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大,电网资产维护量和维护成本比较大,电费收入不能维持正常运营,不能“以电养电”。主观原因,西藏地处偏远,人力资源匮乏。受人员素质影响,大部分县供电企业经营基础资料不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成本支出随意性大;业务管理不专业,电量、电费、电价以及电费回收率、线损率等经营管理数据统计失真,绝大多数农电管理机构投入产出水平低下,经营管理效益差。以上原因导致县供电企业亏损严重。
三、西藏农电企业发展建设措施和建议
(一)加快农电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对没有生产办公场所的县公司,要主导各县政府按公益性事业无偿划拨办公用地,解决办公用房、基本生产用车和基本生产装备,以保障县公司基本办公需求。
(二)建立农电发展补贴长效机制
一是农网运行维护基金。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标准成本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4〕313号)的取费标准,根据每年对电网的实际投资,滚动统计电网规模,结合西藏电网实际情况,年初下达县供电公司检修运维和运营管理预算,据实拨付资金。
二是农村小水电维修基金。为确保农村正常用电,建议结合自治区原农村小水电维修补助政策规定,建立自治区农村小水电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主要用于正常运行的小水电站每年设备维修费用;对小水电站老旧设备的大修和技术改造;部分具备恢复条件停运小水电站的改造等。
(三)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在规范劳动用工方面,按照不低于自治区发布的社评工资标准,由自治区政府主导,并尽快明确规范用工指导意见与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形成正式文件下发,以保障员工队伍的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与满意度。
(四)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農电企业直接服务于三农,承担较重的社会责任,加之经营困难,建议建立对农电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使有限的资金能够用于保障农村安全可靠用电和供电服务工作中。
四、经营测算思路
按照维持县供电企业基本生产经营,实现县供电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國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的指导思想,以提升服务、规范管理、依法治企、服务边疆新农村建设,满足农牧民群众的日益提高的生活要求为原则。
五、管理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国网公司与西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截止2015年9月已实施了52县代管,县供电公司效率效益显著提升。如2013年代管的林芝县公司,因一台800千瓦水能发电机组故障停运,在西藏公司无偿支持下,恢复发电后月度新增发电量20万度,同期该公司按要求成立了营销部,加强了营业稽查管理,首次收取窃电违约金,收入和利润大幅增加。该公司2014年1-5月收入255.21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50.41万元增长406.56%,实现利润49.53万元,比去年同期利润-113.25万元,增长了162.78万元。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通过自治区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县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条件,治理农电安全性可靠性问题,建立农电运维费用、亏损补贴等长效机制,促进县供电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52县供电可靠率由平均不足52%提升到90%。测算2015年用电量可达到47,889万千瓦时,增速由8%提高到22%,增加售电量1814万千瓦时,增加售电收入855万元。
(二)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自治区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一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的期望,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源需要;二是提供了县供电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奠定基础;三是实践证明:“经济社会要发展,电力工业要先行”。以西藏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建立农村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对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美丽西藏、美丽乡村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县供电企业现况
(一)企业经营困难,发展能力较弱
根据实地调研资料,按照规范的财务核算办法测算52县经营情况,盈利的仅有1家,亏损51家,各县公司回收的资金仅够人工工资。由于缺乏农网维护资金,基本没有对农网进行维护,也没有农电设施大修技改计划,农电资产的安全、有效运营缺乏机制上的保障,只能长期带病运行或停运。
(二)电网网架薄弱,供电可靠性低
各县电网电压等级低,变电站数量少,供电半径大,农网建设水平较低,有些不符合电力技术规范。一、二期农网工程建设的线路老化严重,一些线路出现“卡脖子”现象;各电压等级线路供电半径长、线径小,如那曲安多县个别10千伏线路长度达到40多千米,末端电压较低;35千伏变电站基本全是单电源供电,有的主变高压侧无断路器、仅设跌落式熔断器作为保护(拉萨墨竹工卡县等)。
(三)基础设施不足,生产经营环境差
52县供电机构基本没有完好或固定的生产营业场所,生产车辆和办公电脑配备不足。其中:6个县供电企业有简单的固定办公场所有,18个县供电企临时租凭或合用办公场所;52县供电企业共有生产车辆97台, 8个供电企业基本没有生产运维车辆;52县供电企业共有办公电脑132台,各供电机构基本只有1—2台电脑,相关工作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状态,满足不了现代办公的需要。
(四)安全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大
西藏自治区县供电企业长期以来缺乏专业化管理,缺少资金和技术人员,安全管理空白,既没有台帐,也没有相关记录,工作盲目蛮干。在调研中就发现个别县公司已连续发生多起人身安全事故,员工没有接受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通过口头命令执行停送电操作,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大量线路缺陷和隐患得不到排查和处理,实地走访时就发现有一个县两条35千伏线路瓷瓶损坏,线高对地安全距不足等安全隐患比比皆是,因没有资金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严重威胁供用电安全。
(五)人员严重不足,员工素质亟待提高
截止目前,52县共有员工1545人,最少的县仅有3人,最多的70多人,平均29人/县。县供电企业普遍存在人员总量缺员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知识水平低,业务素质低,有些员工只会书写自己的姓名,且无学习意愿,员工中有专业背景人员仅占17%,电力技术、财务、营销等业务人员十分匮乏,连基本的生产、营销、财务数据填报、统计都无法完成,更谈不上分析与改进,工作推进难度大。
二、县供电企业亏损原因分析
客观原因受西藏地区自然环境影响,西藏地处高海拔地区,地域辽阔,农电分布广、负荷小,管理和经营非常困难。一般县距地市所在地普遍在200公里左右,最远的可达到500公里。同时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各县用电负荷较小,负荷点分散,难以维护企业的简单再生产。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大,电网资产维护量和维护成本比较大,电费收入不能维持正常运营,不能“以电养电”。主观原因,西藏地处偏远,人力资源匮乏。受人员素质影响,大部分县供电企业经营基础资料不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成本支出随意性大;业务管理不专业,电量、电费、电价以及电费回收率、线损率等经营管理数据统计失真,绝大多数农电管理机构投入产出水平低下,经营管理效益差。以上原因导致县供电企业亏损严重。
三、西藏农电企业发展建设措施和建议
(一)加快农电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对没有生产办公场所的县公司,要主导各县政府按公益性事业无偿划拨办公用地,解决办公用房、基本生产用车和基本生产装备,以保障县公司基本办公需求。
(二)建立农电发展补贴长效机制
一是农网运行维护基金。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标准成本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4〕313号)的取费标准,根据每年对电网的实际投资,滚动统计电网规模,结合西藏电网实际情况,年初下达县供电公司检修运维和运营管理预算,据实拨付资金。
二是农村小水电维修基金。为确保农村正常用电,建议结合自治区原农村小水电维修补助政策规定,建立自治区农村小水电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主要用于正常运行的小水电站每年设备维修费用;对小水电站老旧设备的大修和技术改造;部分具备恢复条件停运小水电站的改造等。
(三)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在规范劳动用工方面,按照不低于自治区发布的社评工资标准,由自治区政府主导,并尽快明确规范用工指导意见与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形成正式文件下发,以保障员工队伍的稳定,提高工作积极性与满意度。
(四)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農电企业直接服务于三农,承担较重的社会责任,加之经营困难,建议建立对农电企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使有限的资金能够用于保障农村安全可靠用电和供电服务工作中。
四、经营测算思路
按照维持县供电企业基本生产经营,实现县供电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國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的指导思想,以提升服务、规范管理、依法治企、服务边疆新农村建设,满足农牧民群众的日益提高的生活要求为原则。
五、管理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国网公司与西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截止2015年9月已实施了52县代管,县供电公司效率效益显著提升。如2013年代管的林芝县公司,因一台800千瓦水能发电机组故障停运,在西藏公司无偿支持下,恢复发电后月度新增发电量20万度,同期该公司按要求成立了营销部,加强了营业稽查管理,首次收取窃电违约金,收入和利润大幅增加。该公司2014年1-5月收入255.21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50.41万元增长406.56%,实现利润49.53万元,比去年同期利润-113.25万元,增长了162.78万元。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同时通过自治区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县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条件,治理农电安全性可靠性问题,建立农电运维费用、亏损补贴等长效机制,促进县供电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52县供电可靠率由平均不足52%提升到90%。测算2015年用电量可达到47,889万千瓦时,增速由8%提高到22%,增加售电量1814万千瓦时,增加售电收入855万元。
(二)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自治区政府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一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用上电,用好电”的期望,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源需要;二是提供了县供电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奠定基础;三是实践证明:“经济社会要发展,电力工业要先行”。以西藏农电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建立农村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对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美丽西藏、美丽乡村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