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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政府先后推出四个规制改革计划,对6000多项规制进行了改革。日本规制改革的新举措包括:创建“结构改革特区”;引进“市场化试验”制度,将部分由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政府和民间企业平等竞标的方式,委托给在成本和服务质量方面都具有优势的中标者经营,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削减公共服务成本,扩大民间企业商机;建立更趋科学化,即可以量化规制安全性和经济性的“规制影响分析”评估体系。规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目前仍在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