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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效用主义是传统的效用主义形式,而规则效用主义则是新效用主义的主要代表。在两种理论之间集中了很多关注和争论。作为复兴了效用主义的新理论形态,规则效用主义一方面给效用计算问题带来了新的困境,但另一方面却对处理效用主义与道义论的关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即引发了效用主义对道义论的调和关系。然而,这种新的理论动向并未获得行动效用主义一方的认可和支持,因为后者明确反对像“道义论”那样以规则作为道德评判的直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