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谐社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主导作用,同样,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企业中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企业工会在处理企业劳动纷争中承担着主要职能,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笔者通过对企业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从而分析出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把握的劳动关系。
关键词:企业工会;和谐社会;劳动关系
和谐社会是当代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其重要环节就是如何构建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避免越来越多的劳动纠纷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那么,企业工会作为协调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良好关系的维护者,同时又是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代表,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提高劳动者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构建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中担任着主要角色,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并促进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工会必须协调好并构建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企业工会要想构建良好的企业劳动关系,就必须认真对待当前的企业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才能进一步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一、企业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用人过于随意,缺乏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现如今,随着兼职、全职等工作性质的多样化,不少企业在用人形式上也相继出现临时工、短期工、合同工、固定工等不同用工形式,并在相应的员工待遇与福利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只对合同工以及固定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医疗费用等,对短期工、临时工不享受其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医疗费用的缴纳,并在工作相对不需要的时候随意辞退、开除。这种现象目前在企业用人中普遍存在,并给临时工、短期工带来“同样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却得到不同的薪资、待遇水平”的严重心理差异和心理平衡,从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临时工、短期工的合法权益,为日后的和谐劳动关系带来隐患,容易发生劳动纠纷事件。
2、企业对工资的发放过于自主,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在对劳动者工资发放的标准上缺乏严谨的规范制度,过于自主。部分企业可以说是想尽脑汁逃避国家检查,在增加企业收益的同时,降低对劳动者使用的资本费用,压低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例如:有的企业故意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借劳动者试用期工作不努力、态度不积极、表现不突出等借口以此判定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而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及医疗等费用。有的企业通过不上报新员工的数目、新员工的工资发放不计入工资花名册、虚报少报现有职工名单等来规避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故意不缴纳新员工的相关费用。甚至有的企业故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使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发劳动纠纷。
3、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缺乏严谨的合同制度,企业的劳动关系不稳定
企业在制定与劳动者的用工合同上,缺乏明显的法律效益,使得合同制度与现实工作不符,加之劳动者自身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能以生效的合同制进行相互约束,导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形式化现象的普遍存在。有的企业虽然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劳动者岗位的调动,不能及时做到相应的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无论是给企业的发展还是社会的稳定,都会带来不利的因素。
二、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把握的关系
1、企业工会应把握好企业与自身的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多的承担着推动作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同时,也是加强企业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要想加强企业工会的自身建设,就必须解决当今面临的企业工会中的管理干部与企业劳动者之间相互脱离的现状,其中企业工会的管理干部与领导人员等,在精神风貌、生活作风建设、工作状态、阶级关系等方面,都要做出实际行动上的改变,真正的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去感染每一位劳动者,真正成为每一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代表,代表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真实感受,拉近企业工会与劳动者之间的距离,获得劳动者的认可与支持。在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中,有效地达成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相互信任、良好沟通,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推进我国对和谐社会的构建。
2、企业工会应把握好开展活动与解决问题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构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相互统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提供强大的坚强后盾。因此,企业工会无论从理论基础还是实践要求都要从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方面去不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其树立科学的思想道德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解决问题时科学合理的方法论,将个人的崇高理想融入到企业的辉煌前景中,将个人的努力成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并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宣传及开展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等活动,增强劳动者对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思想道德价值观的学习,形成个人学习与企业成长的共同提高,促进企业内部良好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及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3、企业工会应把握好企业生产经营与文化建设的关系
大量的实践足以证明,企业工会的建设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来主抓和治理才会有其特有的鲜活生命力。尤其是我国现有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工会的建设应紧紧围绕提高企业生产的同时做好文化建设,使企业工会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特有的生命力。基层企业工会同样要组织和搞好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例如:企业工会可以适当开展弘扬企业文化、创造企业良好形象、打造企业文化品牌力量的相关活动,大量引导员工的思想教育与企业文化相统一,融入到企业的文化生活中,培养员工改革创新、高度进取的精神面貌以及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崇高情操。经常组织先进职工、文明家庭、劳动竞赛等系列活动,在企业职工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职工争当企业楷模、树立企业形象,从而扩大企业工会的影响力。并通过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体健身活动,培养企业职工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拼搏向上意识,凝聚企业热情、稳定企业队伍建设,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良好发展。
三、结语
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影响精神文明的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国的诉讼案件中,劳动纠纷案件的比重呈递增趋势逐年增加,每年因劳动纠纷产生的刑事案件不计其数,在案件中的伤亡人数每年都有存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工会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调作用,以及在调节劳动纠纷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企业与劳动者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减免我国每年因劳动纠纷而频发的刑事诉讼案件。企业工会只有处理好并维护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构建企业中和谐的劳动关系及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发展的热情,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企业职工的稳定性,只有处理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更好的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我国政治、精神文明的建设。
作者简介:
朱小平,77年前在萍钢子弟学校读书,77-78年知青点务农,78-81年在宜春师专读书,81-85年在江西省煤建公司教書,85-93年在萍矿三中教书,93年至今在中鼎国际建安分公司。
关键词:企业工会;和谐社会;劳动关系
和谐社会是当代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其重要环节就是如何构建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避免越来越多的劳动纠纷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那么,企业工会作为协调企业和劳动者之间良好关系的维护者,同时又是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代表,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提高劳动者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构建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中担任着主要角色,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并促进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企业工会必须协调好并构建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企业工会要想构建良好的企业劳动关系,就必须认真对待当前的企业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才能进一步改善企业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一、企业劳动关系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用人过于随意,缺乏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现如今,随着兼职、全职等工作性质的多样化,不少企业在用人形式上也相继出现临时工、短期工、合同工、固定工等不同用工形式,并在相应的员工待遇与福利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只对合同工以及固定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医疗费用等,对短期工、临时工不享受其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医疗费用的缴纳,并在工作相对不需要的时候随意辞退、开除。这种现象目前在企业用人中普遍存在,并给临时工、短期工带来“同样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却得到不同的薪资、待遇水平”的严重心理差异和心理平衡,从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临时工、短期工的合法权益,为日后的和谐劳动关系带来隐患,容易发生劳动纠纷事件。
2、企业对工资的发放过于自主,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在对劳动者工资发放的标准上缺乏严谨的规范制度,过于自主。部分企业可以说是想尽脑汁逃避国家检查,在增加企业收益的同时,降低对劳动者使用的资本费用,压低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例如:有的企业故意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借劳动者试用期工作不努力、态度不积极、表现不突出等借口以此判定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而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及医疗等费用。有的企业通过不上报新员工的数目、新员工的工资发放不计入工资花名册、虚报少报现有职工名单等来规避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故意不缴纳新员工的相关费用。甚至有的企业故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使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发劳动纠纷。
3、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缺乏严谨的合同制度,企业的劳动关系不稳定
企业在制定与劳动者的用工合同上,缺乏明显的法律效益,使得合同制度与现实工作不符,加之劳动者自身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能以生效的合同制进行相互约束,导致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形式化现象的普遍存在。有的企业虽然有明确的劳动合同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劳动者岗位的调动,不能及时做到相应的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无论是给企业的发展还是社会的稳定,都会带来不利的因素。
二、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把握的关系
1、企业工会应把握好企业与自身的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多的承担着推动作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同时,也是加强企业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要想加强企业工会的自身建设,就必须解决当今面临的企业工会中的管理干部与企业劳动者之间相互脱离的现状,其中企业工会的管理干部与领导人员等,在精神风貌、生活作风建设、工作状态、阶级关系等方面,都要做出实际行动上的改变,真正的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去感染每一位劳动者,真正成为每一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代表,代表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真实感受,拉近企业工会与劳动者之间的距离,获得劳动者的认可与支持。在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中,有效地达成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相互信任、良好沟通,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推进我国对和谐社会的构建。
2、企业工会应把握好开展活动与解决问题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构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相互统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以及精神文明提供强大的坚强后盾。因此,企业工会无论从理论基础还是实践要求都要从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方面去不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其树立科学的思想道德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解决问题时科学合理的方法论,将个人的崇高理想融入到企业的辉煌前景中,将个人的努力成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并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宣传及开展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等活动,增强劳动者对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思想道德价值观的学习,形成个人学习与企业成长的共同提高,促进企业内部良好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及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3、企业工会应把握好企业生产经营与文化建设的关系
大量的实践足以证明,企业工会的建设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前提下来主抓和治理才会有其特有的鲜活生命力。尤其是我国现有的大型国有企业,企业工会的建设应紧紧围绕提高企业生产的同时做好文化建设,使企业工会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特有的生命力。基层企业工会同样要组织和搞好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例如:企业工会可以适当开展弘扬企业文化、创造企业良好形象、打造企业文化品牌力量的相关活动,大量引导员工的思想教育与企业文化相统一,融入到企业的文化生活中,培养员工改革创新、高度进取的精神面貌以及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崇高情操。经常组织先进职工、文明家庭、劳动竞赛等系列活动,在企业职工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职工争当企业楷模、树立企业形象,从而扩大企业工会的影响力。并通过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体健身活动,培养企业职工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拼搏向上意识,凝聚企业热情、稳定企业队伍建设,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良好发展。
三、结语
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影响精神文明的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国的诉讼案件中,劳动纠纷案件的比重呈递增趋势逐年增加,每年因劳动纠纷产生的刑事案件不计其数,在案件中的伤亡人数每年都有存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工会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调作用,以及在调节劳动纠纷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企业与劳动者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减免我国每年因劳动纠纷而频发的刑事诉讼案件。企业工会只有处理好并维护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构建企业中和谐的劳动关系及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发展的热情,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企业职工的稳定性,只有处理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更好的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我国政治、精神文明的建设。
作者简介:
朱小平,77年前在萍钢子弟学校读书,77-78年知青点务农,78-81年在宜春师专读书,81-85年在江西省煤建公司教書,85-93年在萍矿三中教书,93年至今在中鼎国际建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