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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于2005年推出,在2015年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强调国家所有权的合理性,重申国家作为所有者应遵循的原则,倡导国有企业进行平等的市场竞争和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国有企业应实施更高标准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要求,董事会应承担受托责任。《指引》对中国以管资本为主的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提高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透明度、问责机制和国家有效行使所有权等方面有直接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