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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法和无为法是佛教对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进行分类时所使用的基本概念。这两个概念既涉及佛教对自然现象的主要看法,也涉及佛教对其宗教最高目的的典型表述。佛教在其发展的各主要阶段都曾诠释这两个概念。不同时期的佛教对它们的论述有相同处与不同处。进行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对理解佛教理论的特色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