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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信访是指依照检察机关案件管辖范围,检察机关依法应当处理的信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检信访是指《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八种情形,具体来说是除狭义的涉检信访外,信访人对其他执法机关应该处理的事项和有关处理决定不服而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实施法律监督的信访。狭义的涉检信访是指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或反映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信访。包括以下三类: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具有实体意义决定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在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中久拖不决,未查处、未答复的案件;反映检察机关违法违规办案或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在检察实务中,通常从狭义上理解和把握是否涉检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