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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梦湖》
浪漫派如果清清爽爽到《茵梦湖》的程度,没有太多情感负担,不满篇问号和惊叹号,其中的上流,或能有几分南朝民歌的风致。《茵梦湖》和《少年维特之烦恼》并肩风行一时,尽管后者名头要响得多,歌德和译者郭沫若又都是我佩服的人物,但两书相比,还是更爱前书。维特懦弱,绿蒂矜持,不如莱茵哈特和伊丽莎白两小无猜,那么淡淡地爱起来,虽执迷而不放纵,最后波澜不兴地永隔,怅惘悠悠,如云在天。浓墨重彩何尝不是一种态度,然而有时候,内心深处的一点思绪,欲说不能,笔触在空阔无边的纸面上轻轻一扫,那就够了。
学英文的读物,小说有一种简写本,除了删去冗长的描写和抒情议论,文字也经过整理,注意控制词汇量。我早年读的西方小说,有名著,也有通俗读物,很多是简写本,故事脉络清晰,推展自然,觉得亲切有好感,不觉得比起原作有多大的损失。读当今一些名家之作,遇到比较好的,手头痒痒,恨不得亲自操刀上阵,弄成简本、节本,风格顿时就出来了。《茵梦湖》篇幅本来不大,分为小节,加标题,好比儿童故事。一直怀疑读过的版本是经过改写了的,因为外文有一种简写普及本,其中便有直接翻译过来,当作原著的。搜罗各处收录的译文,没有找到更详细的版本,大概施笃姆的原作确是如此。
莱茵哈特虽然行为始终像小孩子,却爱写诗,写在小本子上自己看。性格内向而感情细腻的人,多以这种不需要受众的方式倾诉,而且他觉得爱的情感如此纯洁,仅仅倾诉给他人,就已经是亵渎。这样的“不可倾诉”加重了他的孤独,同时使他的爱愈加神圣。
书中的小诗一概直抒胸臆,即情即景,浑然不见技巧,然而情真意切,自然动人。如要比方,便是“子夜四时歌”。区别在于,“子夜四时歌”是活泼泼的女子口吻,这里说话的,却是一个害羞的大男孩。
《茵梦湖》译本无数,不断重印,从图书馆的书架旁走过,心念微动,随即一笑作罢。每次看到陶醉在期望中的中年妇人们抱了一叠十几本成系列的港台言情小说,不嫌沉重,匆匆往楼下走,也是忍不住这样笑一笑。追逝,或者心有不甘什么的,皆是人之常情。而我很多书不愿重读,是担心破坏了早年的美好记忆,但同时越来越对记忆里的种种美好感到忐忑:那些“确定的存在”果真存在吗?我们所有的记忆都是为此刻的生活寻找理由。或者说,寻找快乐。然而,不确定,无从证明,亲身经历的,只要时间够长,终将与读书所得无异。
反过来,故事也这样。伊丽莎白没有嫁给莱茵哈特,原因仅在“阿娘严命不可违”。如果没有这句诗,我可能会想到,也许伊丽莎白像无数电视剧里的主人公那样,早早病死了。死亡总是悲剧最懒惰的构成手段,可是照样感人。借助同情征服,事半功倍,屡试不爽。大学同寝室的一位,酷嗜童话,他说某些抒情小说如《茵梦湖》,还有巴金从世界语翻译的《春天里的秋天》,不妨当作童话读。落实到《茵梦湖》,我深以为然。《春天里的秋天》则过于感伤。至于高尔斯华绥的《苹果树》——收在同一套“外国抒情小说选”里——还可以加上纪德的《田园交响曲》,就像文人的拟作之于乐府原作,或者还更精巧,却非旧时月色。
喜欢童话的同学坐在他靠窗的上铺的床上,不分白天和夜晚,放下蚊帐,读书写字。他喜欢大声朗读,自顾自地,完全忽略周遭一切事物的存在。那三年时间里,不止一次听到他念《茵梦湖》中的诗,声音平静,没有抑扬:
浪迹他乡入歧途,
迷离恍惚似神游。
路旁少女亭亭立,
唤我异地勿长留。
《特雷庇姑娘》
现实中自有一种女人,敢爱敢恨,处处主动。对于她们,男人的抗拒不是因为不情愿,而是自尊心作怪,觉得事情操于女性之手,一味屈从,大丢面子。后来“委屈求全”,不料一跤跌进温柔乡。十来岁时在乡下,觅得旧小说残本,讲穆桂英、杨宗保故事,写得同样情形,似比海泽更真切。穆、杨的结局,应可“从此永远幸福”,两人确实是门当户对的,爱好和理想都相同。特雷庇姑娘的革命志士,未必能和她厮守终生。男人是革命家,女孩不过一乡下丫头,只知爱人,不懂得爱革命,以及其他种种形而上学的东西。革命家在暂时不革命的当儿,受伤躺在床上,生死操于他人之手,又无力又寂寞,一个年轻健美的女孩的身体,是会让他难以拒绝的,而且女孩还救了他的命。然而要么革命失败,革命家成为殉道者;要么革命胜利,摇身一变做了新贵,不论哪一种情形,特雷庇姑娘注定是要牺牲于她纯粹的爱情的。
德国人保罗·海泽这部以《特雷庇姑娘》为书名的小说选集,为漓江出版社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丛书之一。这套书,手头有不多几种,都是当年特别喜爱的,如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奥尼尔的《天边外》。《特雷庇姑娘》原存在国内,保存不佳,有水渍痕。年前翻出来,重读一遍,意思就淡了。
这些天,逐一拆开装书纸箱,将一个多月前淘汰过一次的存书再筛选一遍,因恐再次搬家,别无他法,唯有继续抛弃;被迫成为鸡肋的海泽,就此别过。但愿将来有机会,再买一部新版,希望装帧得更淡雅些。
《女神》
在我大学同寝室的八位兄弟中,有两位音乐爱好者。一位喜欢弹吉它唱歌,另一位喜欢捧着歌曲集照谱哼唱。弹吉它的,最爱唱《红河谷》,其次是一首我不记得名字的歌,好听,歌词也好玩:把我引到井底下,割断了绳索你就走啦,你呀啊啊你呀啊啊你呀。看歌谱的这位,做事有耐心,每一句哼出来,起先不成调,几番反复,慢慢调整,连我这样的乐盲也听出来,他终于找到正调了。
有一次他哼《湘累》:“九嶷山上的白云有聚有消,洞庭湖中的流水有汐有潮。我们心中的愁云呀,我们心中的流水呀,永远不能消,永远只是潮。”幽婉曲折的曲调,通过他那夹杂着不断的清喉咙声的哑嗓子唱出来,顿时打动了我,不曾想郭沫若还有这样的缠绵。我从他那里学会了这首歌,走路或看书的时候,也哼哼两句。
《湘累》是郭沫若的诗集《女神》里的一首。
《女神》从头到尾,其实是洋溢着湘累一般的悠远歌声的,只不过不曾读过全书的人,以为《凤凰涅槃》那样的嚎叫就是早期郭沫若的风格,那是大错特错了。郭沫若固然豪放,爱喊口号,几个简单的句子,不厌其烦地重复。但作为一位抒情诗人,真正杰出的地方在于他的高格。即使是诗剧中女人怨诉的哀歌,也能哀而不伤。非但不伤,在悲哀之上,还有神灵一般的轻盈。这是他得力于《楚辞》,具体地说,就是得力于《九歌》的地方。同辈诗人中,少有他这般凭天分就精确把握住屈原精神的人。《女神》中短小的诗剧,尤其是作为书名的《女神》一首,能看出受歌德《浮士德》的显著影响。歌德的气质,与中国诗人比,情怀婉转的一面,近乎屈原;豪迈潇洒的一面,又有几许李白的色彩。而郭沫若自己,在他一鸣惊人的处女作里,正是糅合了三家的好处,形成他与同时代人迥然不同的风格。 郭沫若后期专注于学术,继而投身政治,新诗仍然不少,但基本没法看。偶尔一两次,他的天性从世俗姿态中突围出来,就有一些虽然不太精致,但洋溢着空灵之气的可喜之作产生,如曾被选入小学课本的《天上的市街》,童话一般的小诗,看似简单,但如果没有对汉乐府的心领神会,是写不出来或写不好的。
《女神》里的群众合唱,连歌德的幽默都学得不走样,也很难能可贵。
1958年,他老人家起了点童心,倚马千言,写了一百零一首咏花诗。十几年后,我在小学读到此书,佩服得不得了,一些花我连名字都没听过。《百花齐放》虽然尽是吴梅所说“叫嚣”,只读花名,在那个年代,也是美不胜收的。
郭沫若的抒情天赋在抗战时期以及以后的话剧里还曾鳞爪一现,但在1949年后的作品里,他似乎已经忘了,艺术在于适度。适度时的优雅,一过,就成了粗野。
《西沙之战》
鱼群在遨游,三两飞出波涛间。
马蹄螺、梅花参,恍惚如在镜中闪。
这是张永枚的长诗《西沙之战》中的句子,当时好像是临时编入了我们的初中语文课本,有几节要求背诵,其中就包括歌颂西沙风光秀丽、物产丰饶的第一节。相对于课本中大部分的篇目,我很喜欢《西沙之战》,除了内容振奋人心——关于打仗和英雄,文字也真好,又朗朗上口,别说几节,就是全文背下来,也不费力。事实上,诗中的段落,好几处,至今还能脱口而出。
从小学时候起,就着迷于景物的描写,很多学生都有抄写范文名段名句的小本子,大概是老师提倡和鼓励的。我不爱抄人生哲理什么的,只爱风景和花草。《西沙之战》的第一节,在我看来无比迷人,因为从小没见过海,遇到与海有关的文章,不免另眼相看。马蹄螺,梅花参,那是什么样子,我无法想像,总归如神话中的宝物,有朝一日得见,便等于实现了人生的理想。此外如:“汉字碑,先辈坟,永乐古钱,蓝花瓷盘。”
恰好我已经开始收集古钱,而且恰好手中没有永乐。报上说,西沙沉船上挖出的永乐钱,数以万计,但我手中所玩,却只有顺治、康熙。
老师和我的兴趣不同别,他推崇的句子是:“艇首剪开万朵梨花,艇尾抛出千条白练。”
他说,你看这里多好的比喻,两个动词多么有力,看看那个“剪”字,人家是怎么选择动词的。
确实,那个“剪”字让我心折。我没读过“二月春风似剪刀”,不知道“剪取吴淞半江水”,我连“剪水双瞳”都没听说过。韩愈和岑参的梨花,王安石完全一样的诗句“剪水作梨花”,也是很多年后才遇到的。张永枚替我提前打开了一扇门,让我知道世上还有比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漂亮得多的时代,有那些人、那些文字,知道文字不仅仅可以用来批判他人和自我检讨。
《西沙之战》的意义在其自身之外。任何一件事,如果意义仅限于自身,那将是微不足道的。在1974年的课堂上,我不可能意识到这首长诗对于我的文字之外的意义,因为那是在偶然中,而且只取微小的一端。
到大学时修当代文学课,教授讲到某位“著名的”军中诗人,总结他的诗的“艺术成就”,在所谓“以小见大,尺水兴波”。例子是,诗人写海滩上的贝壳,说贝壳的形状好似耳朵,拿起来放在耳边,就听到了大海汹涌澎湃的涛声。
原来“以小见大”就是这么回事。我想,这还不如张永枚呢,比张永枚差远了。
对我,《西沙之战》值得纪念,还在于他的领土主题,这和以后读闻一多的《七子之歌》感情是一样的。二十岁的时候,无论对身边还是古代的事,我都满腔热情。我写了一首《海参崴》,还写了一首《郑成功》,哀痛美丽港口之城的丧失,惋惜草莽英雄伟业的失败,要说影响,张永枚是最直接的影响——读《七子之歌》事在其后,否则,我不会去写海参崴,而会去写其他的题目,比如傲蕾一兰。
《奥顿诗选》
出哥仑比亚大学后门,在阿姆斯特丹大道上,有一家很小的旧书店。放学后,时常顺路进去看看,买过理查兹的文学批评文选,只字不曾读过,还买过几本小说和随笔,有赫胥黎的,有奥威尔的。诗,只买过这本“巾箱本”的奥顿。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像上列各书,简装软皮本,新书一般十元左右,旧书只须二三元。英文书,如果是经典名著,是不需要发愁的,公共图书馆应有尽有,比家藏还方便。所以,每次搬家时,像上课时不得不买的各种单行本莎士比亚,便毫不犹豫地扔掉。奥顿挑出来,小小一本,扔不扔无所谓,反正不占地方。站在垃圾桶边信手翻,有些犹豫,不料一用劲,书居然被从中掰开,大概因为年久,胶水不粘了。这下可好,不用留了。
有朋友甚迷奥顿,发起几次“译诗作坊”活动,其中一次译奥顿,选了两首名作,The Unknown Citizen和Musée des Beaux Arts。《美术馆》译文众多,早已读熟,个人重译,不觉新鲜。但《无名公民》一首,经他详加解读,诸友各谈理解和感想,眼前罗列七八种译文,再对照原文,知道某字译得准确,某字译出了言外之味,而句子的拆解,途径众多,他人妙手天成的,自己搜索枯肠,未必想得出来,这样一路推敲,当真趣味无穷。对我这样英文未受过正规训练的,得益尤多。因此深知这类文字如口语,暗含讽刺,充满机智的诗,几乎不可译。容易译的,反倒是那些艺术上很讲究,有象征,多寓意,练字炼句,格律谨严的诗。十四行诗,如果不亦步亦趋地步原来的韵式,也不难。
奥顿的诗,查良铮先生译的几首,最为脍炙人口。也是因为这几次练习,发现查先生的译文,偶有背离原意之处,特别是《悼念叶芝》中的几句。
《美术馆》中信手拈来的懒洋洋的描写,对照奥顿看过的那几幅画,意思顿时显豁起来。诗人以具体场景的描写为载体,好搁放他的感慨,下笔之时,常会有不知从何说起的沉吟。望向窗外,假如窗外正对着一片田野或一条林荫路,其中某一景物碎片,便容易进入诗中,经过折叠、改变、补充、放大、扭曲,成为诗景。而画的品类无穷,是窗外有限的实境难以媲美的。里尔克《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第一部的第一首,野兽奔出黑暗丛林的描写,也是比照着明信片上的油画写出来的。不过,写什么从来不是事情之重要性的唯一方面,怎么写才更重要。因此,尽管是对着一张画,描述的方式就是艺术,也是思想。 奥顿影响中国现代诗人甚大,其中之一就是译诗时署名查良铮或梁真的穆旦。我觉得卞之琳多多少少也和他有点关联,尽管他们两人风格相差很远。
抗战时期,奥顿携密友衣修午德到中国,写下著名的十四行组诗《战时》,他的书信中也有关于战时中国的珍贵纪录。精研奥顿的朋友,一直想集《战时》和相关文字于一册,我翘首多年,希望缘分尽早到来。
《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
最初迷上雪莱,是因为《沫若译诗集》里他的几首抒情诗,特别是《西风颂》。有一首关于欢乐精灵的歌,郭译的第一句非常奇怪,是“罕哉,罕哉,汝之来!”令人过目不忘。我难以想像原文是什么样子,可以译成这样的中文。后来借得英文版,郭译还真没走歪:Rarely,rarely comest thou,Spirit of Delight!
武大图书馆所藏“文革”前的出版物,英国诗人的中译诗选略有三四种,然而没有雪莱的,这更加引起我的热望。等到学完许国璋英语第三册,自觉有能力了,就去借英文版,抱着词典逐字啃。啃的结果,读懂了几十首短诗,而对他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似懂非懂的,爱不释手。这里头的爱,诗只是一部分,另外的部分,在神话故事。
再后来,对诗剧和长诗这样的形式也着迷了,很讶异民国的作家,除了极少数如冯至,写了不太长的《蚕马》,几乎没人写诗剧和长诗,而欧洲十九世纪的大诗人,无不留下这方面的杰作。我哪里知道形式是跟着时代走的,今天自然不会有人写荷马那样的史诗。结果,有一年多的时间,我埋头炮制“雪莱、拜伦们最伟大的诗歌体裁”,写了一部一千多行的诗剧,正好写满一个笔记本,一部两千行的长诗,到毕业时仍未写完,外带若干首一两百行的叙事诗。
大二的时候,新译的雪莱诗选出版,我在学校的书店买不到,坐车去街道口更大的新华书店,还是找不到。于是在周末一个大雨天,坐轮渡去了汉口的江汉路,终于买到。回宿舍后,为此专写了一首诗。
传记里说,雪莱其人至为纯洁,与天使无异,但实际他在爱情上,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他的太太玛丽,一部关于人造人的哥特小说《弗兰肯斯坦》,影响可能大过雪莱所有作品的总和。这不仅是玛丽,也是雪莱做梦都想不到的。雪莱之死富于诗意,其时没读过莫罗亚写的传记,读的是日人某某的一本,忘了是雪莱的传还是拜伦的传了,其中海滩葬礼的描述,大可鼓荡人心,破格买了一本——因我买书,一贯重在买原著,很少买传记等相关资料。这一切,加上拜伦的诗早早读了厚厚的几百页,已无新奇感,使得雪莱在我十九岁二十岁的年纪,一直是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国诗人。
普罗米修斯是硬汉,他被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有饿鹰来啄食他的肝,这和《西游记》中沙和尚遭受的惩罚相似,沙僧是每七日有飞剑来穿心。但后来普罗米修斯和大神宙斯妥协了。雪莱淋漓尽致地表现巨人英雄的高傲和坚强,没有提到他的识时务。
雪莱一点也不深刻,同样只活了二十多岁,他没有济慈走得远,想像力也不如李贺。
《约翰·克里斯托夫》
《约翰·克里斯托夫》在中国的成功,一半归功于傅雷的译文,一半归功于年轻读者对奋斗的崇信和对成功的渴望。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作为一本励志小说被阅读的。罗曼·罗兰过于热情的、充满了不必要的诗意和哲理的语言,对于人生阅历尚浅却满怀理想的人,是一杯浓烈的白酒。我在大学期间读这本书,是一口气不停地读完的,它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影响着我,而这种影响,虽然我已极大地改变了对它所宣示的理念的看法,仍然是积极的。
在写作方法上,除去繁复的外饰,罗曼·罗兰是一个图解理念的人。《约翰·克里斯托夫》的每个章节都可以对应历史上无数贤哲的“人生论”中的题旨:逆境,个人奋斗,友情,爱情,家庭和事业,奉献,天才的孤独,对世俗的反抗,政治和艺术,成功和被社会接受,等等。一般说来,法国作家善于冗繁,不管这冗繁是作为优点还是作为缺点。但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极端,另一头是普鲁斯特。德国的托马斯·曼介于罗曼·罗兰和普鲁斯特之间,《魔山》如果稍微简洁一点,《绿蒂在魏玛》如果写成《道连·格雷的画像》那样的风格和长度,也许会好一些吧。雨果也喜欢议论,如著名的《海上劳工》的开头,但雨果是有社会眼光的,而不仅仅是个人情感——在罗曼·罗兰这里,奋斗之苦,包括个人对社会的反抗,变成了和爱情一样的纯粹强烈情感的痛苦。
罗兰·罗兰当然没有错,错的是他在这里就停止了,人物也停留在这里。小说中的克里斯托夫虽然最终成为一位伟大的作曲家,但他的伟大只能按照罗曼·罗兰的标准去定义。
文学史上大多数的书是因为不足而未臻完美,也有一些书是走过头了的。《约翰·克里斯托夫》除了思想上的局限,在写法上,它远远不够节制。
当年读完《约翰·克里斯托夫》,意犹未尽,等到他的《母与子》出来,立刻买回。但《母与子》未能终卷,它和《约翰·克里斯托夫》太像了,无休止的抒情终于让我失去了耐心,以至于后来对所有“抒情小说”都很警惕。
读《母与子》也有收获,就是一个名字:安乃德。这个名字的字面意思,大有儒家的谦和之美,但怎么也看不出一点女性的气质。我到了纽约,入学读英文,班上一位欧洲女孩,就叫这个名字,听他们的发音,才知道这个名字,听起来真是妩媚之至。
《古诗源》
我最早得到的四本古典诗歌的书,是《唐诗三百首》、《千家诗》、《李白诗选》和《古诗源》。前两种是旧书,后两种是“文革”结束后最早发行的一批古典文学书。书店进书,大约只有两套,忘了父亲说是文化馆还是什么中学要的,被父亲截了一套,买回送给我。《古诗源》是中华书局出的,1963年6月第一版,1977年7月第二次印刷。前后两刷,隔了十四年,这十四年便是文化上的一段空白。书的封面极淡雅,微带绿意的浅黄色,除了黑色的书名和编选者姓名,就用稍微比底色重一点的颜色,加了一小枝菊花。大花两朵,相依如并蒂,小花两朵,分在上下两枝,不细看,以为是叶子。看其简朴的风格,大概是从笺谱上借来的。大三十二开本的书,连目录及序例,超过四百页,定价一元四角。
喻守真详注的《唐诗三百首》,复旦大学中文系选注的《李白诗选》,还有同时买的《聊斋志异选注》,都已不在手上了。《千家诗》和《古诗源》还在,大学毕业后随我先到北京,十几年后再到纽约。
我参加的是1978年的高考,七八级入学迟至当年十月。高考后入学之前的几个月,家居无事,以读书为乐。可读的书就那么几本,故能一心一意,不管能否理解,强读,硬读,反复读,如过去初进私塾的小孩子,就连不懂的也硬背下来。比如引自《风俗通》中的“狐欲渡河,无奈尾何”,只觉得非常好玩,不明白狐狸尾巴打湿了有什么要紧;《卿云歌》,在以北伐战争为题材的小说《前驱》中,看过一段遗老遗少们大唱“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描写;《越谣歌》“君乘车,我戴笠”,读过父亲保存的几本发黄的旧书,其中有沈醉著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不料在这里看到军统大老板名字的来历。《古诗源》先前是包了书皮的,而且不止一次。如今封面封底都干干净净,纸张却已被揉软,书脊上下两端,还裂了小口子。
《古诗源》比别的书翻得更狠,不是因为偏爱。如说偏爱,肯定是李白、杜牧、零散的宋诗宋词以及聊斋等等。花功夫多,是因为读不懂。越读不懂,越是好奇兼好胜。所以读《古诗源》,没少查字典,书页上满是红圆珠笔标注的字音和字义,其中一半是换繁体字为简体。其他不认识的字,现在的小学生可能都不陌生,如羁和濯,最过分的是连司马懿的“懿”也不知道怎么读音。谢灵运的诗显然让我头疼,《从斤竹涧越岭溪行》一首,就有五个生字:泫、陉、岘、渚、隈,逐一注音兼注义。我会背的谢诗,基本都是写景的前半首,直到大学里还是如此。高考内容虽然已有古文的译解,为此曾突击抢背了一些古文,但总的来说,中小学之所学,以空话废话假话的文章为主,被洗了脑筋,学会蛮不讲理地攻击人,一张口就是火药子弹,干干净净的知识学问,实在有限。
《古诗源》中重点读的,基于当时所知,陶、谢之外,是汉乐府。南朝的诗比较清新,不少是读懂了又喜欢上了的,但晋诗有点隔膜。陆机、张华,没有感觉。刘宋的颜延之也一样。延之的《五君咏》和《秋胡诗》九首,后来赞赏得不得了。还有杨素赠薛道衡的十四首五言诗,是在阮籍《咏怀》和陈子昂、张九龄之《感遇》之间最了不起的组诗,格高不在陈、张之下,然而那时漠然而过,没有留下点滴印象。大概一读到“在昔天地闭,品物属屯蒙”,人就傻了。
浪漫派如果清清爽爽到《茵梦湖》的程度,没有太多情感负担,不满篇问号和惊叹号,其中的上流,或能有几分南朝民歌的风致。《茵梦湖》和《少年维特之烦恼》并肩风行一时,尽管后者名头要响得多,歌德和译者郭沫若又都是我佩服的人物,但两书相比,还是更爱前书。维特懦弱,绿蒂矜持,不如莱茵哈特和伊丽莎白两小无猜,那么淡淡地爱起来,虽执迷而不放纵,最后波澜不兴地永隔,怅惘悠悠,如云在天。浓墨重彩何尝不是一种态度,然而有时候,内心深处的一点思绪,欲说不能,笔触在空阔无边的纸面上轻轻一扫,那就够了。
学英文的读物,小说有一种简写本,除了删去冗长的描写和抒情议论,文字也经过整理,注意控制词汇量。我早年读的西方小说,有名著,也有通俗读物,很多是简写本,故事脉络清晰,推展自然,觉得亲切有好感,不觉得比起原作有多大的损失。读当今一些名家之作,遇到比较好的,手头痒痒,恨不得亲自操刀上阵,弄成简本、节本,风格顿时就出来了。《茵梦湖》篇幅本来不大,分为小节,加标题,好比儿童故事。一直怀疑读过的版本是经过改写了的,因为外文有一种简写普及本,其中便有直接翻译过来,当作原著的。搜罗各处收录的译文,没有找到更详细的版本,大概施笃姆的原作确是如此。
莱茵哈特虽然行为始终像小孩子,却爱写诗,写在小本子上自己看。性格内向而感情细腻的人,多以这种不需要受众的方式倾诉,而且他觉得爱的情感如此纯洁,仅仅倾诉给他人,就已经是亵渎。这样的“不可倾诉”加重了他的孤独,同时使他的爱愈加神圣。
书中的小诗一概直抒胸臆,即情即景,浑然不见技巧,然而情真意切,自然动人。如要比方,便是“子夜四时歌”。区别在于,“子夜四时歌”是活泼泼的女子口吻,这里说话的,却是一个害羞的大男孩。
《茵梦湖》译本无数,不断重印,从图书馆的书架旁走过,心念微动,随即一笑作罢。每次看到陶醉在期望中的中年妇人们抱了一叠十几本成系列的港台言情小说,不嫌沉重,匆匆往楼下走,也是忍不住这样笑一笑。追逝,或者心有不甘什么的,皆是人之常情。而我很多书不愿重读,是担心破坏了早年的美好记忆,但同时越来越对记忆里的种种美好感到忐忑:那些“确定的存在”果真存在吗?我们所有的记忆都是为此刻的生活寻找理由。或者说,寻找快乐。然而,不确定,无从证明,亲身经历的,只要时间够长,终将与读书所得无异。
反过来,故事也这样。伊丽莎白没有嫁给莱茵哈特,原因仅在“阿娘严命不可违”。如果没有这句诗,我可能会想到,也许伊丽莎白像无数电视剧里的主人公那样,早早病死了。死亡总是悲剧最懒惰的构成手段,可是照样感人。借助同情征服,事半功倍,屡试不爽。大学同寝室的一位,酷嗜童话,他说某些抒情小说如《茵梦湖》,还有巴金从世界语翻译的《春天里的秋天》,不妨当作童话读。落实到《茵梦湖》,我深以为然。《春天里的秋天》则过于感伤。至于高尔斯华绥的《苹果树》——收在同一套“外国抒情小说选”里——还可以加上纪德的《田园交响曲》,就像文人的拟作之于乐府原作,或者还更精巧,却非旧时月色。
喜欢童话的同学坐在他靠窗的上铺的床上,不分白天和夜晚,放下蚊帐,读书写字。他喜欢大声朗读,自顾自地,完全忽略周遭一切事物的存在。那三年时间里,不止一次听到他念《茵梦湖》中的诗,声音平静,没有抑扬:
浪迹他乡入歧途,
迷离恍惚似神游。
路旁少女亭亭立,
唤我异地勿长留。
《特雷庇姑娘》
现实中自有一种女人,敢爱敢恨,处处主动。对于她们,男人的抗拒不是因为不情愿,而是自尊心作怪,觉得事情操于女性之手,一味屈从,大丢面子。后来“委屈求全”,不料一跤跌进温柔乡。十来岁时在乡下,觅得旧小说残本,讲穆桂英、杨宗保故事,写得同样情形,似比海泽更真切。穆、杨的结局,应可“从此永远幸福”,两人确实是门当户对的,爱好和理想都相同。特雷庇姑娘的革命志士,未必能和她厮守终生。男人是革命家,女孩不过一乡下丫头,只知爱人,不懂得爱革命,以及其他种种形而上学的东西。革命家在暂时不革命的当儿,受伤躺在床上,生死操于他人之手,又无力又寂寞,一个年轻健美的女孩的身体,是会让他难以拒绝的,而且女孩还救了他的命。然而要么革命失败,革命家成为殉道者;要么革命胜利,摇身一变做了新贵,不论哪一种情形,特雷庇姑娘注定是要牺牲于她纯粹的爱情的。
德国人保罗·海泽这部以《特雷庇姑娘》为书名的小说选集,为漓江出版社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丛书之一。这套书,手头有不多几种,都是当年特别喜爱的,如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奥尼尔的《天边外》。《特雷庇姑娘》原存在国内,保存不佳,有水渍痕。年前翻出来,重读一遍,意思就淡了。
这些天,逐一拆开装书纸箱,将一个多月前淘汰过一次的存书再筛选一遍,因恐再次搬家,别无他法,唯有继续抛弃;被迫成为鸡肋的海泽,就此别过。但愿将来有机会,再买一部新版,希望装帧得更淡雅些。
《女神》
在我大学同寝室的八位兄弟中,有两位音乐爱好者。一位喜欢弹吉它唱歌,另一位喜欢捧着歌曲集照谱哼唱。弹吉它的,最爱唱《红河谷》,其次是一首我不记得名字的歌,好听,歌词也好玩:把我引到井底下,割断了绳索你就走啦,你呀啊啊你呀啊啊你呀。看歌谱的这位,做事有耐心,每一句哼出来,起先不成调,几番反复,慢慢调整,连我这样的乐盲也听出来,他终于找到正调了。
有一次他哼《湘累》:“九嶷山上的白云有聚有消,洞庭湖中的流水有汐有潮。我们心中的愁云呀,我们心中的流水呀,永远不能消,永远只是潮。”幽婉曲折的曲调,通过他那夹杂着不断的清喉咙声的哑嗓子唱出来,顿时打动了我,不曾想郭沫若还有这样的缠绵。我从他那里学会了这首歌,走路或看书的时候,也哼哼两句。
《湘累》是郭沫若的诗集《女神》里的一首。
《女神》从头到尾,其实是洋溢着湘累一般的悠远歌声的,只不过不曾读过全书的人,以为《凤凰涅槃》那样的嚎叫就是早期郭沫若的风格,那是大错特错了。郭沫若固然豪放,爱喊口号,几个简单的句子,不厌其烦地重复。但作为一位抒情诗人,真正杰出的地方在于他的高格。即使是诗剧中女人怨诉的哀歌,也能哀而不伤。非但不伤,在悲哀之上,还有神灵一般的轻盈。这是他得力于《楚辞》,具体地说,就是得力于《九歌》的地方。同辈诗人中,少有他这般凭天分就精确把握住屈原精神的人。《女神》中短小的诗剧,尤其是作为书名的《女神》一首,能看出受歌德《浮士德》的显著影响。歌德的气质,与中国诗人比,情怀婉转的一面,近乎屈原;豪迈潇洒的一面,又有几许李白的色彩。而郭沫若自己,在他一鸣惊人的处女作里,正是糅合了三家的好处,形成他与同时代人迥然不同的风格。 郭沫若后期专注于学术,继而投身政治,新诗仍然不少,但基本没法看。偶尔一两次,他的天性从世俗姿态中突围出来,就有一些虽然不太精致,但洋溢着空灵之气的可喜之作产生,如曾被选入小学课本的《天上的市街》,童话一般的小诗,看似简单,但如果没有对汉乐府的心领神会,是写不出来或写不好的。
《女神》里的群众合唱,连歌德的幽默都学得不走样,也很难能可贵。
1958年,他老人家起了点童心,倚马千言,写了一百零一首咏花诗。十几年后,我在小学读到此书,佩服得不得了,一些花我连名字都没听过。《百花齐放》虽然尽是吴梅所说“叫嚣”,只读花名,在那个年代,也是美不胜收的。
郭沫若的抒情天赋在抗战时期以及以后的话剧里还曾鳞爪一现,但在1949年后的作品里,他似乎已经忘了,艺术在于适度。适度时的优雅,一过,就成了粗野。
《西沙之战》
鱼群在遨游,三两飞出波涛间。
马蹄螺、梅花参,恍惚如在镜中闪。
这是张永枚的长诗《西沙之战》中的句子,当时好像是临时编入了我们的初中语文课本,有几节要求背诵,其中就包括歌颂西沙风光秀丽、物产丰饶的第一节。相对于课本中大部分的篇目,我很喜欢《西沙之战》,除了内容振奋人心——关于打仗和英雄,文字也真好,又朗朗上口,别说几节,就是全文背下来,也不费力。事实上,诗中的段落,好几处,至今还能脱口而出。
从小学时候起,就着迷于景物的描写,很多学生都有抄写范文名段名句的小本子,大概是老师提倡和鼓励的。我不爱抄人生哲理什么的,只爱风景和花草。《西沙之战》的第一节,在我看来无比迷人,因为从小没见过海,遇到与海有关的文章,不免另眼相看。马蹄螺,梅花参,那是什么样子,我无法想像,总归如神话中的宝物,有朝一日得见,便等于实现了人生的理想。此外如:“汉字碑,先辈坟,永乐古钱,蓝花瓷盘。”
恰好我已经开始收集古钱,而且恰好手中没有永乐。报上说,西沙沉船上挖出的永乐钱,数以万计,但我手中所玩,却只有顺治、康熙。
老师和我的兴趣不同别,他推崇的句子是:“艇首剪开万朵梨花,艇尾抛出千条白练。”
他说,你看这里多好的比喻,两个动词多么有力,看看那个“剪”字,人家是怎么选择动词的。
确实,那个“剪”字让我心折。我没读过“二月春风似剪刀”,不知道“剪取吴淞半江水”,我连“剪水双瞳”都没听说过。韩愈和岑参的梨花,王安石完全一样的诗句“剪水作梨花”,也是很多年后才遇到的。张永枚替我提前打开了一扇门,让我知道世上还有比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漂亮得多的时代,有那些人、那些文字,知道文字不仅仅可以用来批判他人和自我检讨。
《西沙之战》的意义在其自身之外。任何一件事,如果意义仅限于自身,那将是微不足道的。在1974年的课堂上,我不可能意识到这首长诗对于我的文字之外的意义,因为那是在偶然中,而且只取微小的一端。
到大学时修当代文学课,教授讲到某位“著名的”军中诗人,总结他的诗的“艺术成就”,在所谓“以小见大,尺水兴波”。例子是,诗人写海滩上的贝壳,说贝壳的形状好似耳朵,拿起来放在耳边,就听到了大海汹涌澎湃的涛声。
原来“以小见大”就是这么回事。我想,这还不如张永枚呢,比张永枚差远了。
对我,《西沙之战》值得纪念,还在于他的领土主题,这和以后读闻一多的《七子之歌》感情是一样的。二十岁的时候,无论对身边还是古代的事,我都满腔热情。我写了一首《海参崴》,还写了一首《郑成功》,哀痛美丽港口之城的丧失,惋惜草莽英雄伟业的失败,要说影响,张永枚是最直接的影响——读《七子之歌》事在其后,否则,我不会去写海参崴,而会去写其他的题目,比如傲蕾一兰。
《奥顿诗选》
出哥仑比亚大学后门,在阿姆斯特丹大道上,有一家很小的旧书店。放学后,时常顺路进去看看,买过理查兹的文学批评文选,只字不曾读过,还买过几本小说和随笔,有赫胥黎的,有奥威尔的。诗,只买过这本“巾箱本”的奥顿。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像上列各书,简装软皮本,新书一般十元左右,旧书只须二三元。英文书,如果是经典名著,是不需要发愁的,公共图书馆应有尽有,比家藏还方便。所以,每次搬家时,像上课时不得不买的各种单行本莎士比亚,便毫不犹豫地扔掉。奥顿挑出来,小小一本,扔不扔无所谓,反正不占地方。站在垃圾桶边信手翻,有些犹豫,不料一用劲,书居然被从中掰开,大概因为年久,胶水不粘了。这下可好,不用留了。
有朋友甚迷奥顿,发起几次“译诗作坊”活动,其中一次译奥顿,选了两首名作,The Unknown Citizen和Musée des Beaux Arts。《美术馆》译文众多,早已读熟,个人重译,不觉新鲜。但《无名公民》一首,经他详加解读,诸友各谈理解和感想,眼前罗列七八种译文,再对照原文,知道某字译得准确,某字译出了言外之味,而句子的拆解,途径众多,他人妙手天成的,自己搜索枯肠,未必想得出来,这样一路推敲,当真趣味无穷。对我这样英文未受过正规训练的,得益尤多。因此深知这类文字如口语,暗含讽刺,充满机智的诗,几乎不可译。容易译的,反倒是那些艺术上很讲究,有象征,多寓意,练字炼句,格律谨严的诗。十四行诗,如果不亦步亦趋地步原来的韵式,也不难。
奥顿的诗,查良铮先生译的几首,最为脍炙人口。也是因为这几次练习,发现查先生的译文,偶有背离原意之处,特别是《悼念叶芝》中的几句。
《美术馆》中信手拈来的懒洋洋的描写,对照奥顿看过的那几幅画,意思顿时显豁起来。诗人以具体场景的描写为载体,好搁放他的感慨,下笔之时,常会有不知从何说起的沉吟。望向窗外,假如窗外正对着一片田野或一条林荫路,其中某一景物碎片,便容易进入诗中,经过折叠、改变、补充、放大、扭曲,成为诗景。而画的品类无穷,是窗外有限的实境难以媲美的。里尔克《致奥尔弗斯的十四行诗》第一部的第一首,野兽奔出黑暗丛林的描写,也是比照着明信片上的油画写出来的。不过,写什么从来不是事情之重要性的唯一方面,怎么写才更重要。因此,尽管是对着一张画,描述的方式就是艺术,也是思想。 奥顿影响中国现代诗人甚大,其中之一就是译诗时署名查良铮或梁真的穆旦。我觉得卞之琳多多少少也和他有点关联,尽管他们两人风格相差很远。
抗战时期,奥顿携密友衣修午德到中国,写下著名的十四行组诗《战时》,他的书信中也有关于战时中国的珍贵纪录。精研奥顿的朋友,一直想集《战时》和相关文字于一册,我翘首多年,希望缘分尽早到来。
《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
最初迷上雪莱,是因为《沫若译诗集》里他的几首抒情诗,特别是《西风颂》。有一首关于欢乐精灵的歌,郭译的第一句非常奇怪,是“罕哉,罕哉,汝之来!”令人过目不忘。我难以想像原文是什么样子,可以译成这样的中文。后来借得英文版,郭译还真没走歪:Rarely,rarely comest thou,Spirit of Delight!
武大图书馆所藏“文革”前的出版物,英国诗人的中译诗选略有三四种,然而没有雪莱的,这更加引起我的热望。等到学完许国璋英语第三册,自觉有能力了,就去借英文版,抱着词典逐字啃。啃的结果,读懂了几十首短诗,而对他的诗剧《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似懂非懂的,爱不释手。这里头的爱,诗只是一部分,另外的部分,在神话故事。
再后来,对诗剧和长诗这样的形式也着迷了,很讶异民国的作家,除了极少数如冯至,写了不太长的《蚕马》,几乎没人写诗剧和长诗,而欧洲十九世纪的大诗人,无不留下这方面的杰作。我哪里知道形式是跟着时代走的,今天自然不会有人写荷马那样的史诗。结果,有一年多的时间,我埋头炮制“雪莱、拜伦们最伟大的诗歌体裁”,写了一部一千多行的诗剧,正好写满一个笔记本,一部两千行的长诗,到毕业时仍未写完,外带若干首一两百行的叙事诗。
大二的时候,新译的雪莱诗选出版,我在学校的书店买不到,坐车去街道口更大的新华书店,还是找不到。于是在周末一个大雨天,坐轮渡去了汉口的江汉路,终于买到。回宿舍后,为此专写了一首诗。
传记里说,雪莱其人至为纯洁,与天使无异,但实际他在爱情上,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他的太太玛丽,一部关于人造人的哥特小说《弗兰肯斯坦》,影响可能大过雪莱所有作品的总和。这不仅是玛丽,也是雪莱做梦都想不到的。雪莱之死富于诗意,其时没读过莫罗亚写的传记,读的是日人某某的一本,忘了是雪莱的传还是拜伦的传了,其中海滩葬礼的描述,大可鼓荡人心,破格买了一本——因我买书,一贯重在买原著,很少买传记等相关资料。这一切,加上拜伦的诗早早读了厚厚的几百页,已无新奇感,使得雪莱在我十九岁二十岁的年纪,一直是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国诗人。
普罗米修斯是硬汉,他被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有饿鹰来啄食他的肝,这和《西游记》中沙和尚遭受的惩罚相似,沙僧是每七日有飞剑来穿心。但后来普罗米修斯和大神宙斯妥协了。雪莱淋漓尽致地表现巨人英雄的高傲和坚强,没有提到他的识时务。
雪莱一点也不深刻,同样只活了二十多岁,他没有济慈走得远,想像力也不如李贺。
《约翰·克里斯托夫》
《约翰·克里斯托夫》在中国的成功,一半归功于傅雷的译文,一半归功于年轻读者对奋斗的崇信和对成功的渴望。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作为一本励志小说被阅读的。罗曼·罗兰过于热情的、充满了不必要的诗意和哲理的语言,对于人生阅历尚浅却满怀理想的人,是一杯浓烈的白酒。我在大学期间读这本书,是一口气不停地读完的,它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影响着我,而这种影响,虽然我已极大地改变了对它所宣示的理念的看法,仍然是积极的。
在写作方法上,除去繁复的外饰,罗曼·罗兰是一个图解理念的人。《约翰·克里斯托夫》的每个章节都可以对应历史上无数贤哲的“人生论”中的题旨:逆境,个人奋斗,友情,爱情,家庭和事业,奉献,天才的孤独,对世俗的反抗,政治和艺术,成功和被社会接受,等等。一般说来,法国作家善于冗繁,不管这冗繁是作为优点还是作为缺点。但我们看到了不同的极端,另一头是普鲁斯特。德国的托马斯·曼介于罗曼·罗兰和普鲁斯特之间,《魔山》如果稍微简洁一点,《绿蒂在魏玛》如果写成《道连·格雷的画像》那样的风格和长度,也许会好一些吧。雨果也喜欢议论,如著名的《海上劳工》的开头,但雨果是有社会眼光的,而不仅仅是个人情感——在罗曼·罗兰这里,奋斗之苦,包括个人对社会的反抗,变成了和爱情一样的纯粹强烈情感的痛苦。
罗兰·罗兰当然没有错,错的是他在这里就停止了,人物也停留在这里。小说中的克里斯托夫虽然最终成为一位伟大的作曲家,但他的伟大只能按照罗曼·罗兰的标准去定义。
文学史上大多数的书是因为不足而未臻完美,也有一些书是走过头了的。《约翰·克里斯托夫》除了思想上的局限,在写法上,它远远不够节制。
当年读完《约翰·克里斯托夫》,意犹未尽,等到他的《母与子》出来,立刻买回。但《母与子》未能终卷,它和《约翰·克里斯托夫》太像了,无休止的抒情终于让我失去了耐心,以至于后来对所有“抒情小说”都很警惕。
读《母与子》也有收获,就是一个名字:安乃德。这个名字的字面意思,大有儒家的谦和之美,但怎么也看不出一点女性的气质。我到了纽约,入学读英文,班上一位欧洲女孩,就叫这个名字,听他们的发音,才知道这个名字,听起来真是妩媚之至。
《古诗源》
我最早得到的四本古典诗歌的书,是《唐诗三百首》、《千家诗》、《李白诗选》和《古诗源》。前两种是旧书,后两种是“文革”结束后最早发行的一批古典文学书。书店进书,大约只有两套,忘了父亲说是文化馆还是什么中学要的,被父亲截了一套,买回送给我。《古诗源》是中华书局出的,1963年6月第一版,1977年7月第二次印刷。前后两刷,隔了十四年,这十四年便是文化上的一段空白。书的封面极淡雅,微带绿意的浅黄色,除了黑色的书名和编选者姓名,就用稍微比底色重一点的颜色,加了一小枝菊花。大花两朵,相依如并蒂,小花两朵,分在上下两枝,不细看,以为是叶子。看其简朴的风格,大概是从笺谱上借来的。大三十二开本的书,连目录及序例,超过四百页,定价一元四角。
喻守真详注的《唐诗三百首》,复旦大学中文系选注的《李白诗选》,还有同时买的《聊斋志异选注》,都已不在手上了。《千家诗》和《古诗源》还在,大学毕业后随我先到北京,十几年后再到纽约。
我参加的是1978年的高考,七八级入学迟至当年十月。高考后入学之前的几个月,家居无事,以读书为乐。可读的书就那么几本,故能一心一意,不管能否理解,强读,硬读,反复读,如过去初进私塾的小孩子,就连不懂的也硬背下来。比如引自《风俗通》中的“狐欲渡河,无奈尾何”,只觉得非常好玩,不明白狐狸尾巴打湿了有什么要紧;《卿云歌》,在以北伐战争为题材的小说《前驱》中,看过一段遗老遗少们大唱“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的描写;《越谣歌》“君乘车,我戴笠”,读过父亲保存的几本发黄的旧书,其中有沈醉著的《我所知道的戴笠》,不料在这里看到军统大老板名字的来历。《古诗源》先前是包了书皮的,而且不止一次。如今封面封底都干干净净,纸张却已被揉软,书脊上下两端,还裂了小口子。
《古诗源》比别的书翻得更狠,不是因为偏爱。如说偏爱,肯定是李白、杜牧、零散的宋诗宋词以及聊斋等等。花功夫多,是因为读不懂。越读不懂,越是好奇兼好胜。所以读《古诗源》,没少查字典,书页上满是红圆珠笔标注的字音和字义,其中一半是换繁体字为简体。其他不认识的字,现在的小学生可能都不陌生,如羁和濯,最过分的是连司马懿的“懿”也不知道怎么读音。谢灵运的诗显然让我头疼,《从斤竹涧越岭溪行》一首,就有五个生字:泫、陉、岘、渚、隈,逐一注音兼注义。我会背的谢诗,基本都是写景的前半首,直到大学里还是如此。高考内容虽然已有古文的译解,为此曾突击抢背了一些古文,但总的来说,中小学之所学,以空话废话假话的文章为主,被洗了脑筋,学会蛮不讲理地攻击人,一张口就是火药子弹,干干净净的知识学问,实在有限。
《古诗源》中重点读的,基于当时所知,陶、谢之外,是汉乐府。南朝的诗比较清新,不少是读懂了又喜欢上了的,但晋诗有点隔膜。陆机、张华,没有感觉。刘宋的颜延之也一样。延之的《五君咏》和《秋胡诗》九首,后来赞赏得不得了。还有杨素赠薛道衡的十四首五言诗,是在阮籍《咏怀》和陈子昂、张九龄之《感遇》之间最了不起的组诗,格高不在陈、张之下,然而那时漠然而过,没有留下点滴印象。大概一读到“在昔天地闭,品物属屯蒙”,人就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