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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在刑法体系中具有特定的含义。作为危险犯核心内容的危险是刑法理论中危险的一种,与以未遂犯为代表的实害犯的危险并不相同。危险犯的危险是危害行导致的违反常规的客观非常状态的属性,即可以依据客观预测很有可能不久即将发生的实害。危险犯的危险的概念是建立在可能性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和实害结果发生的现实可能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