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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在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上存在贪污罪的定义不准、犯罪对象过窄、立案数额较低等缺陷,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刑法应扩大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提高贪污罪的立案数额、改革贪污罪的刑种、完善贪污罪的定义。此外,在肯定贪污罪存在既遂、未遂形态的同时,应明确区分贪污罪未遂形态与既遂形态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