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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肇将认识主体分为人与圣人,二者都有能动的构造观念的能力,他们的差别在于对客体的认识程度,常人只能认识“相”,而圣人却能认识到“实相”。“相”相当于现象,“实相”相当于本质,它们是一物之两面。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随认识层次的深入可分为三个阶段:主客二分、主客统一、主客同一。在主客同一阶段主体与客体的差别消失了,人达到了“物我俱一”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