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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加快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发展协调的市场环境,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最近,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7个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下称“要点》)。其中对于我国木材行业的发展提出了带有战略性的计划和安排,对近年来不断持续发展的整个国内木材行业,今后将实行鼓励、限制、淘汰和允许4大类别的划分。其基本内容如下: